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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有感

读<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有感

作者: 嘿把这个苹果放到你的头上 | 来源:发表于2017-06-29 19:19 被阅读38次

    “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作为书名很适合,这很像加缪愿意呆的地方。我最初接触加缪是因为他说的“荒诞”。

    荒诞——在合理和不合理之间。为什么要全是合理和不合理呢。

    简单——令人吃惊的简单,人们不相信的简单显得格外荒诞。人们并不喜欢荒诞,最愿意忽视它,假如不能忽视,就合理化它,让心脏和大脑都能接受。

    例如一个经历了各种苦难的人,他实在是历尽了沧桑。有天他去见他的好朋友,而好朋友对他却漫不经心。回家后,他自杀了。人们开始编织理由,到底是多么可怕和沉重的东西才可能将一个历尽沧桑的人逼得自杀?没有人会认为是那漫不经心的朋友导致了这场死亡。

    太简单了,很荒诞。

    你看,你也不信,你也急于翻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吧。加缪却不想合理化它们,他选择相信,相信真相就是这样,每次他都吃惊无比:为什么简单之中包含着人们不敢看的危险呢?

    加缪在世界中心生活,在世界边缘游走,无论在哪里都像局外人。他说自己喜欢写小说,但写的小说千篇一律,全是他自己。他出现在所有他的故事中,明明是个局外人,却非要在故事里挤进一个“我”。他幻想故事里的某些人遇见他和他说话,但都只有几句,全是毫不重要的戏份。

    “我”分明是个路人甲,主角不是“我”,对故事而言“我”完全可有可无。

    他是个随意至极的作者,他喜欢时不时在他的笔下加个故事,就像吃早餐时突然想加个蛋一样,他允许自己在把蛋煮好之后又没有心情吃,把蛋丢了。

    他认为人原本就活在一种绝望之中,活在一种莫名的忧伤之中,这边是冰冷的墓地,而那边却是泛着金光的阳光海岸。

    “我清醒而又微笑地看着这世界独一无二的表象在嬉戏。世界的面容在水晶球上微笑,似乎一个动作就能将他打碎,某种东西就要迸散开来,鸽子展开了翅膀却不再飞翔,它们一个接一个落下。唯有我的沉默和静止让一种类似幻觉的东西成为可以接受的,于是我融入其中。”

    他有时候会出门去旅行,会感受旅行这件事,他觉得这是在挑战人类的恐惧,旅行会粉碎旅行者的内在背景,让他因为无知而恐惧,因为恐惧而敏感,这种敏感最终会惊醒他的灵魂。

    这种敏感让旅行者将所看见的一切都象征化,仿佛它们确实与众不同,格外神圣。

    加缪承认自己绝望,也表达自己的绝望,这种绝望让他忧伤,不是痛苦,而是忧伤,每个人发现了绝望都会忧伤。

    他同时喜欢阳光,阳光不需要做什么,就能温暖骨头。有人可能会说是这种对阳光的爱使加缪活在这个世界上,加缪否认了这种说法,实际上,他对阳光和苦难是同样爱,在加缪的书中你几乎不会看见什么厌恶,或者额外的评价。

    只有一场又一场的感受性的幻想。他眼睛看见的地方随时会发生一些故事,它们就是这么出现,加缪就这么记录下来,前因后果加缪都自己想好了,写完就算了。再看下一处,下一个故事。

    “由于自然的奇迹,所有人都放低了声音,以致只剩下天空和向天空飘去的歌声,那歌声来自遥远的地方。在这短暂的黄昏时分,有某种转瞬即逝的,忧伤的东西笼罩着,并不是一个人感受到了,而是整个民族都感觉到了。”

    我知道我喜欢加缪。理由我也不清楚,可能是名字翻译得好听又好记吧。他就像某个异次元的引路人,恩,和辛波斯卡差不多,不过辛波斯卡是美好的,安静的更像生活的平行时空。而加缪是真的异次元,像去了盗梦空间,一切都支离玻碎得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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