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在忙到没空喝水的节奏中度过了一天。黎明前的黑暗,默默安慰队友和自己,没事,先预支时间,周末出去浪定了,谁不让请假我就趟地!(露出大门牙笑)
刚从别家公司下班出来,手机刷了一下朋友圈,才想起今天是“学雷锋日”,很多年都是在宣传中过着官方的形式,因为标签,于是记得。还记得儿时吗,我们接受的教育就是这一天前后,班级要组织活动去福利院、老人院、扫大街、除小广告…到了这个“标签月”,就会想起要去做“有意义”的事,当年常常看到报纸上说,某某老人院一天接待无数波人,某奶奶一天被洗好几次澡。真相如何已经没有追究的必要,必要的是现实如此,而扭曲的雷锋精神还拿什么来拯救?
工作后已经没有这样的“指标”完成要求,更多的和“两会”联系在一起,这一天最初我们知道的含义渐渐模糊起来。所以“三月五日”到底有什么意义?什么才是意义?是成就感?虚荣感?还是自尊获得满足?学生时期的意义更多是为作文提供素材,成人之后的意义应该是内化于心的行动。有的人说,我只想当一个普通人,但举手之劳能帮就帮;有的人说,助人为乐可以,但不见得匹夫有责。儿时的我,觉得学雷锋很需要勇气,我无法面对别人的夸赞,觉得羞涩于大众异样的目光,简直内心戏太足。但自从被现实“启蒙”后,便开始憧憬那种帮助人的快乐。那是第一次发自内心付诸行动,记得是帮一个骑自行车的阿姨捡起她掉下的衣服,双手递过去时我整个脸都红了,不知情的还以为我还的是偷的衣服,阿姨特别开心,连声道谢,直到我“落荒而逃”。离开路上,别提多开心,俗气地感觉小鸟在歌唱…
或许这就是最原始的满足感,也是人生众多意义的一种,它激励着自己走得更久,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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