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东西,绝不是真实的东西。所以,现实不等于真实,今天,我特意来强调一下这个话题,一个当然是未雨绸缪,以免有人把真实和现实对号入座,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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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也有所揭露现实,但是,我仍然还是用了一些手法,掩盖住真实,毕竟我也不想被真实中的人忌恨嘛,譬如真实中的兄弟姐妹数量,和我文字中数量是永远对不上号的。所以,各位看官,看文字,切莫当真实事件去看待和考证啊,只要当现实看就好了。
比如说,我近来读《鲁迅全集(全21册)》,里面有很多现实的东西和人物,譬如阿Q、水生、鲁镇、闰土、祥林嫂等等,只能当小说人物,但我们绝没有,也绝不会非要把鲁迅的文字,全部当做他真实的故事去看待,当然也许有原型,也可能完全捏造。
所以,譬如写我自己爸妈,亲族等等,也都不等于现实中的真人,大家切记不要对号入座。在这篇《学有余力则深奥》中,我写到七年级的那位数学老师王丽香,自然也不是真实的人,但是有原型,名字事迹确是对不上号的,我只是捏造出这么一个人物来反映当时的现实生活,仅此而已。
实际上,这位数学王老师,我在很多篇章里都有提到她,我甚至每次写时,名字都不一样,我只是写了一个很像真实的现实人物,仅此而已,我不希望有人去对号入座,那样对当事人也绝对是不公平的。
再譬如《红楼梦》里面的贾雨村和甄士隐,名字都已经很明显,是自己造出来的,只是借用那么一个形象而已。当然,也许金陵十二钗,在现实中有些许人物可以去对应一下,也可能是作者在哪本书中看到的女子,被艺术加工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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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施林克运用叙事想象的智慧和勇气对这个具有悖论特质的价值观做出了人文关怀的回应和破解。施林克在回忆小说《朗读者》的故事主题时说道:“人并不因为曾做了罪恶的事而完全是魔鬼,或被贬为魔鬼;因为爱上了有罪的人而卷入所爱之人的罪恶中去,并将由此陷入理解和谴责的矛盾中。”——摘录自陈鸣《小说写作实训教程》
两个人做完全相同的事——也就是说,用完全相同的方式对完全相同的刺激因素做出反应——可能是出于完全不同的动机。比如,一个人得知另一个人说过自己坏话的时候,可以说:“好吧,那是他的权利。”而且他可能的确这么认为。另一个人可以说:“好吧,那是他的权利。”但背后的动机可能是他在隐藏自己真正的反应。——摘录自加拿大约翰·盖利肖《哈佛短篇小说写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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