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过去,而对于过去的过去,也许只有人过半百之后才可以去说一说。过去的过去,那些的岁月和日子,对于我来说是正在消失的历史。
我的记忆力一直比较好,能记住过去,以及过去的过去。前些年,我以为每个同龄的人都会像我一样记得过去的过去,当与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相聚时,谈起当年的岁月,我才发现自己记忆的故事更多、更清晰。我想把自己幼年的事情记录下来,当老年痴呆的时候,有人能读到这些故事。
叔本华说生存是空虚的,他认为现实唯一的生存方式就是“刹那的现在”。对此,我不太赞同。在“时”与“时”之中,虽然有万物的变化和个体的一切努力终归于空,但是过去,以及过去的过去,都会化作生存的意志,在我们的记忆中恒永不灭。
古诗云:“镇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破垅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到枝头已十分。”其实,在生活中,春天一直就在身边,我只是没有去用心嗅出它的味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春天是可以永驻的,只要你对生活还有喜悦,眼前就是春天。
我记得张雨生曾经面对盛着金鱼的鱼缸唱过《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在这首歌中有“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啊鱼不停游,一天到晚想你的人啊爱不停休”的歌词。尽管这首歌很好听,它也一直用不停游泳的鱼来比拟思念爱人的自己,但是,张雨生面对着金鱼去唱这首歌是不太正确的,因为科学研究告诉我们,金鱼的记忆只有7秒! 7秒之后,它就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了,眼前所有的一切都会变成新的。所以,当你站在小小的鱼缸前面,能够很快地发现金鱼永远不会感觉到无聊,7秒一过,它曾经游过的地方,都会变成新的天地。
金鱼是永远活在新鲜之中的,它虽然有7秒的过去,而过去的过去,却只能存在于观赏者的记忆之中。这正如那首《鱼与飞鸟》的诗一样,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在鱼与飞鸟之间,而是在人的心爱里。不管诗人究竟是泰戈尔,还是张小娴,面对美妙的诗句和凄美的爱情,对于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
其实,我也很想自己是一条金鱼,7秒一过,就可以什么都能够忘记,曾经的烦恼,曾经的不快,包括曾经的幸福,都会烟消云散,而摆在自己眼前的,永远是“刹那的现在”。可是,我不是一天到晚游泳的鱼,也不是哲人叔本华,所以,我也无法忘记自己的过去的过去,因为它们都是心中留存的爱。
我的过去的过去有句老话:“三天的孩子是娘惯的。”这是什么意思呢?它是在说小孩子一生下来,如果他一哭你就去抱他,便会养成孩子要抱的习惯,这是因为小孩子认人、学说话等都是靠记忆来完成的,其中,“三个月认母”这个说法也是基于这个道理。
一般来说,我们是很少记得自己三周岁以前发生的事情。在观看央视节目《等着你》的时候,你也许也会发现,普遍在三周岁以前丢失的孩子是不记事的,只有一些四、五周岁丢失的孩子才会有一点零星的恍惚的情景记忆。这一切也在说明,绝大多数的孩子在三周岁以前只有记忆的能力,因为他们要靠记忆去认人、去学说话,而记事的能力要在三周岁以后才能够慢慢地增强,并且在六周岁以前,孩子的记事能力也会像金鱼一样,过一段时间就要忘掉一部分发生过的情景,虽然时间是要比金鱼的7秒多很多,能够达到一年左右,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年过半百的人来说,很多记忆中的场景早已变的恍恍惚惚。科学研究表明,这主要是与儿童时期人的大脑发育有必然的关系。
幼年的记忆,对于我可以说是一个普遍中的特殊,在我的头脑中,一些三周岁以前发生的情景是记忆深刻的。关于记忆中的这些情景,我也曾向亲人和邻居长辈们去印证,最后证实它们确实发生过。现在想一想自己为什么能够深深地记住这些情景,总结下来也就两个字,这两个字是“惯的”!其中,有自己老妈惯的,也有自己老爸惯的,还有当年前后左右的邻居大娘们惯的。
首先有一个情景从小到大都记得,那就每天的晚上老爸用背带背着我在屋里面走来走去,直至我安静地睡着才放到火坑上,对于必须背着才能睡着的情景是那样的真切,真切到还记着家里的锅台和锅台旁边的玻璃窗,玻璃窗处望不到风景,因为那是在夜晚。直到那春节,在威海见到一位高中女同学,是比我大几岁的姐姐,当年她家也是我家的邻居。她对我说:“你知道你爸爸的胃病是怎么得的吗?我爸爸说是因为你得的,你小的时候太闹人了,早晨只要你妈妈一离开你,你就哭个不停,你爸爸长期早饭没得吃,最后有了胃病。”看来我是一个“三天娘惯的”比较大的孩子,很不让父母省心,否则,许伯伯也不会私下里对他的女儿这样说,这也进一步佐证了自己当年总是在父亲背上睡觉的情景记忆是真实的。
第二个场景是我坐在家里的火炕上,此刻非常认真地看着悠车里的小妹妹,偶尔也会用小手推动一下悠车,让它在空中荡来荡去。过去的东北有“三大怪”,一是大姑娘叼烟袋,二是窗户纸糊在外,三是养活孩子吊起来。这个吊起来就是指悠车,现在基本上见不到,都住上了楼房,哪里还有房梁去吊悠车呢?对于这个推悠车情景我记得很清楚,当年妹妹的悠车是用军人的腿绷带吊在房梁上的,我比妹妹大两岁,这个场景肯定是发生在三周岁以前。想必当年,我望着悠车里的小妹妹,也许正在努力回忆着自己曾经躺在悠车之内的感觉吧。我和妹妹都是吊起来养大的,这也算是过把东北三大怪的一个瘾。
第三个情景是我在邻居王娘家的火坑上玩耍。王娘家有一位小姐姐,她叫玉洁,比我大一岁。我和玉洁就在火炕上与一只小花猫玩着毛线团,王娘也坐在坑上织着毛衣,看着我们玩线团。记得我三岁时就能帮助王娘缠毛线团,坐在坑上,我会用两只小手撑着一缕毛线,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王娘缠着毛线。还有的就是和王娘、玉洁姐打扑克、下跳棋,我们打扑克只有两种玩法,一是钓鱼,二是进贡。
最后要说的一个记忆深刻的情景,这个情景有一点毁掉自己的“光辉形象”,它就是我很小的时候总是淌口水,在脖子上要围上一块手绢,冬天里有时候会让口水淹的下巴子疼。这也怪不得别人,谁让自己当年长的太可爱了,前后左右的邻居大娘们都喜欢使劲地亲我的脸蛋子。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它在告诫人们,以后喜欢小孩,要多亲脑门子,千万不要多亲脸蛋子,否则,你会让那个小孩很遭罪。这是一个真实的刻骨铭心的“痛”,我永远忘不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一句话说的很对,好的记忆力往往是来自于行为的不断重复。真的没有想到幼年时被众人惯着的事情会成为我的深刻记忆,而这些惯着的事情里面,对于我来说却充满着的爱,是那些浓浓的爱意真正让我对过去的过去记忆深刻,这也许就是“真爱永恒”吧!
我的过去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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