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定”这个词,是认识B先生之后,我越来越相信的一个词。
认识B先生之前,我在上一段感情的失败与不甘里困了七年,27岁生日之后,不知道怎么就通窍了,连一个象征性的告别都没有,就大大方方地走出了我给自己设的囚笼。
在我恢复出厂设置的一个月后,B先生出现了。
我常在想,如果不是我一时头脑发热发了自己八年豆瓣生涯的第一帖,如果不是他在一个月前刚换了个清闲工作、有时间逛豆瓣,我们此生只怕都是陌生人,毕竟,我一觉睡醒就把帖子删了,其寿命前后不过七八小时。
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八小时,他偏偏赶上了这一段。正如“卡萨布兰卡有那么多间旅馆,她却进了我这一间”。
这个城市这么小,以至于刚开场我们就发现二人竟然是高中校友,也许我们还曾穿着校服从对方身边走过呢?后来我感慨,如果我们高中就认识了,应该也不会早恋,毕竟B先生是个一心向学的乖孩子。B先生回复我:但你可以使劲追我呀。
不仅是校友,而且我们都是在十多岁的年纪跟着父母从家乡来到这个滨海城市,而他根据我说的家乡在“中部”就猜出了我是湖北人。
第一次语音聊天聊了两个小时,似乎谁都没担心过会冷场。两个小时满满当当,熟稔程度像是一对故人,过了午夜才略觉不妥,于是故作矜持地互道晚安。
往后的好些天,我们似乎达成了一种默契,每晚早早洗漱完毕开始等待对方,从九、十点聊到午夜。
这样“矜持”地叨叨一阵子之后,B先生羞涩地说,“以身相许吧”,然后就将自己交付给了我,也没先探探我到底要不要接收。
B先生是个内向的人,在公司门口牵牵手都能脸红,所以我后来问他,如果当时我拒绝了怎么办,他说不知道。大概在那之前我俩心里都早已打起了对方的小九九。
所谓好的爱情,就是这样水到渠成的一件事。
而水到渠成,大概就是注定的另一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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