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小区局物业监察二大队
时间:2019年3月27日
地点:金川开发区金华学府小区
人员:塔拉 乔志欣及小区局机动执法大队人员
事项:处理投诉
投诉内容:该小区业主姚国瑞投诉金泰物业:
1. 业主交的装修押金不予退还;
2. 收取装修垃圾清理费300元不合理;
3. 物业服务人员态度蛮横。
4. 物业费居高
经我大队人员调查核实及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该业主交的1000元装修保证金已在他自愿的情况下抵顶了2019年的物业费;300元装修垃圾清理费依据《协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愿意自行清理可以不交;对于物业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问题,经核实不属实;物业费前期合同定价为1.8元,但由于小区设施欠完善,一直按1.5元收取的。鉴于此,我大队已责令该物业要加强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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