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刷手机,偶尔看到明星吴亦凡的法院一审判决:
“判刑13年;
罚款6亿元;
服刑后驱逐出境;
社交账号已被注销,互联网从此查无此人。”
曾经圈内的顶流,在娱乐圈一呼百应,深受各大资本,各大名导喜爱,前途真可谓是不可限量。
如今却是沦落到这步田地,未免让人唏嘘不已。
不知作为吴亦凡的粉们,看到这样的消息会有怎样的心理反应。
我是没有被他圈粉到,看到这样的消息,只是为此感到惋惜,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不过,写这篇文章,我倒是想聊聊作为普通群体的我们,对追星一事的看法。
01
生活在当下,见周边很多人追星,都近乎是疯狂;认定了某一明星,对他/她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喜欢到极致。
早在网上看到,某一明星的粉丝,为了让自己所崇拜的明星赢得一项比赛活动,竟然大批量地买牛奶,然后把牛奶倒掉。
还有吴亦凡一事,听说有的铁粉看到这样的判决,选择割腕。
当然,只是网传,到底是真是假,无从查起。不过,前几年刷手机或看电视,也着实感觉到吴亦凡的名气特别大。
站在不被吴亦凡圈粉的旁观者角度看,我倒是觉得: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对于明星,我们可以选择喜欢,选择崇拜,但,保持理智地喜欢崇拜,则是格外重要。
断不能因这样的喜欢和崇拜, 成了自己的人生信仰,乱了自己的生活节奏。
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很有可能会痛苦了自己的这一生。
前些年爆光的,刘德华的一个女铁粉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为了追星,扬言非刘德华不嫁,其结果弄得自己家破人亡。
02
再有就是,很多人追星,都是因为看了某一明星的剧,或是听了某一明星的歌,而对该明星很是喜欢。
这本是,人性对美好事物向往的具体表现,无关风与月,无关年与岁。喜欢就是喜欢,可以大胆地说出来,这是正常人的情感诉求。
记得在一期《琅琊榜》的颁奖典礼上,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在女儿的陪伴下,特意来到节目现场,就是为了看胡歌,为他送上一条自己亲手织的围巾。
据她女儿介绍:
“自己母亲平时在家用手机看剧时,见儿子、儿媳、女儿等晚辈过来时,赶紧退出正在看的剧;
被晚辈问及,还会一脸的羞红;
还会偷偷地给胡歌写信。”
当主持人问及,为什么怕晩辈看到时,只见那位母亲较害羞地说:
“我怕孩子们会笑话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追星。”
其实,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喜欢某个明星是很正常的事。
因为有这样的喜欢,可以让自己平常单调的生活里,生添许多的欣喜和快乐。
故事的结局就是:
胡歌让这位母亲为他戴上了围巾,回送给她一个平板电脑,说是,手机屏幕小,长看对视力不好。然后,合了一张影。
多么温馨美好的画面,连在场的观众都不由自主地鼓起了掌。
03
再说我本人追星一事。
我也有自己喜欢的明星:
我喜欢歌手周深,喜欢听他唱的《大鱼》;
我喜欢毛阿敏,喜欢看她在节目上唱歌时那种强大的气场,喜欢听她那铿锵有力的嗓音;
我喜欢林志颖,喜欢他那阳光帅气,积极向上,给人正能量;
我喜欢……
我喜欢明星,只是喜欢他们身上的某些特质,或是他们唱的某首歌、演的某部剧。
但要说对哪位明星特别痴迷,还真的是从来没有过。
哈!可能是我生性淡薄的缘故吧!
不过,我还是觉得,对于生活在当下的我们,可以追星,可以对某一明星很是喜欢。
但,凡事还是要讲求一个度,断不能迷失在他人的光环了,而丢失了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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