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悲观主义者好比一个恐惧而悲伤地看着墙上的挂历每天都被撕掉一张,挂历越变越薄的人;而积极地应对生活问题的人好比一个每撕掉一张就把它整整齐齐地摞在一起,还要在背面记几行日记的人。他可以自豪而快乐地回忆日记中所记下的所有充实的日子,那些他曾经有过的全部生活。即便他意识到自己老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没有必要嫉妒年轻人,更没有必要为虚度的青春懊悔。他为什么要嫉妒年轻人呢?嫉妒年轻人所拥有的可能性和潜在的远大前程吗?“不,谢谢你”,他会这么想,“我拥有的不仅仅是可能性,而是现实性,我做过了,爱过了,也勇敢地承受过痛苦。这些痛苦甚至是我最珍视的,尽管它们不会引起别人的嫉妒”。
2. 快乐是 (而且一直是)一种附加品,如果这种附加品本身成了目的,反而会受到减损。
3. 人需要做的,不是像某些存在主义哲学家所教导的那样去忍受生命的无意义,而是忍受自己不能以合理的方式去把握生命之无限意义。
4. 我们一定不能忘记,即使在看似毫无希望的境地,即使面对无可改变的厄运,人们也能找到生命之意义。
那时重要的是,能够见证人类潜能之极致,即人能够将个人的灾难转化为胜利,将个人的厄运转化为人类之成就。
当我们无法改变客观现实时——比如患了不可治愈的癌症——我们就面临着自我转变的挑战。
5. 我的意思是说,即使在遭遇痛苦时,人们也有可能找到意义——假如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话。
如果痛苦是可以避免的,那么有意义的事就是去消除痛苦的根源,不论这种原因是心理的、生理的或政治的。遭受不必要的痛苦与其说是英雄行为,不如说是自虐。
6.在某些情况下,人被剥夺了工作或者享受生命的机会,但痛苦的不可避免是永远也不会被排除的。在勇敢接受痛苦之挑战时,生命在那一刻就有了意义,并将这种意义保持到最后。
换句话说,生命之意义是无条件的,因为它甚至包括了不可避免之痛苦的潜在意义。
7.爱与性一样,都是一种主现象。通常,性是爱的表达方式。只有作为爱之载体的性才是正当的,甚至是神圣的。这样,爱就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性的副产物,相反,性是被称作爱的最终合一这种体验的表达方式。
8.生命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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