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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586:想想看,你是要一时之荣,还是要无忧之乐?

《资治通鉴》586:想想看,你是要一时之荣,还是要无忧之乐?

作者: 花言大帅 | 来源:发表于2024-01-04 19:15 被阅读0次

    学习内容:

    拓跋宏按儒家规范改祭祀礼制

    【原文】

    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专好读书,常属疾不治事,由是长史伏登之得擅权,改易将吏,不令法乘知。录事房季文白之,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狱十余日。登之厚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因将部曲袭州,执法乘,谓之曰:“使君既有疾,不宜烦劳。”

    囚之别室。法乘无事,复就登之求书读之,登之曰:“使君静处,犹恐动疾,岂可看书!”遂不与。乃启法乘心疾动,不任视事。十一月乙卯,以登之为交州刺史。法乘还,至岭而卒。

    十二月己卯,立皇子子建为湘东王。

    初,太祖以南方钱少,更欲铸钱。建元末,奉朝请孔上言,以为:“食货相通,理势自然。李悝云:‘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甚贱甚贵,其伤一也。三吴,国之关奥,比岁时被水潦而籴不贵,是天下钱少,非谷贱,此不可不察也。

    铸钱之弊,在轻重屡变。重钱患难用,而难用为累轻;轻钱弊盗铸,而盗铸为祸深。民所以盗铸,严法不能禁者,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惜铜爱工者,意谓钱为无用之器,以通交易,务欲令质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为患也。夫民之趋利,如水走下。今开其利端,从以重刑,是导其为非而陷之于死,岂为政欤!

    汉兴,铸轻钱,民巧伪者多。至元狩中,始惩其弊,乃铸五铢钱,周郭其上下,令不可磨取鋊,而民计其费不能相偿,私铸益少,此不惜铜不爱工之效也。王者不患无铜乏工,每令民不能竞,则盗铸绝矣。

    宋文帝铸四铢,至景和,钱益轻,虽有周郭,而熔冶不精,于是盗铸纷纭而起,不可复禁。此惜铜爱工之验也。凡铸钱,与其不衷,宁重无轻。自汉铸五铢至宋文帝,历五百余年,制度世有废兴,而不变五铢者,明其轻重可法、得货之宜故也。

    按今钱文率皆五铢,异钱时有耳。自文帝铸四铢,又不禁民翦凿,为祸既博,钟弊于今,岂不悲哉!晋氏不铸钱,后轻寇戎水火,耗散沉铄,所失岁多,譬犹磨砻砥砺,不见其损,有时而尽,天下钱何得不竭!钱竭则士、农、工、商皆丧其业,民何以自存!

    愚以为宜如旧制,大兴熔铸,钱重五铢,一依汉法。若官铸者已布于民,便严断翦凿,轻小破缺无周郭者,悉不得行。官钱细小者,称合铢两,销以为大,利贫良之民,塞奸巧之路。钱货既均,远近若一,百姓乐业,市道无争,衣食滋殖矣。”

    太祖然之,使诸州郡大市铜炭。会晏驾,事寝。

    是岁,益州行事刘悛上言:“蒙山下有严道铜山,旧铸钱处,可以经略。”上从之,遣使入蜀铸钱。顷之,以功费多而止。

    自太祖治黄籍,至上,谪巧者戍缘淮各十年,百姓怨望。乃下诏:“自宋昇明以前,皆听复注;其有谪役边疆,各许还本;此后有犯,严加翦治。”

    长沙威王晃卒。

    吏部尚书王晏陈疾自解,上欲以西昌侯鸾代晏领先,手敕问之。晏启曰:“鸾清干有余;然不谙百氏,恐不可居此职。”上乃止。

    以百济王牟大为镇东大将军、百济王。

    高车阿伏至罗及穷奇遣使如魏,请为天子讨除蠕蠕,魏主赐以绣裤褶及杂彩百匹。

    九年(辛未,公元491年)

    春正月辛丑,上祀南郊。

    丁卯,魏主始听政于皇信东室。

    诏太庙四时之祭:荐宣皇帝,起面饼、鸭(1);孝皇后,笋、鸭卵;高皇帝,肉脍、葅羹;昭皇后,茗、粣、炙鱼:皆所嗜也。

    上梦太祖谓己:“宋氏诸帝常在太庙从我求食,可别为吾致祠。”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时祠二帝、二后于清溪故宅。牲牢、服章,皆用家人礼。

    臣光曰:“昔屈到嗜芰,屈建去之,以为不可以私欲干国之典,况子为天子,而以庶人之礼祭其父,违礼甚矣!卫成公欲祀相,宁武子犹非之;而况降祀祖考于私室,使庶妇尸之乎!

    初,魏主召吐谷浑王伏连筹入朝,伏连筹辞疾不至,辄修洮阳、泥和二城,置戍兵焉。二月乙亥,魏枹罕镇将长孙百年请击二戍,魏主许之。

    散骑常侍裴昭明、散骑侍郎谢竣如魏吊,欲以朝服行事。

    魏主客曰:“吊有常礼,何得以朱衣入凶庭!”

    昭明等曰:“受命本朝,不敢辄易。”往返数四,昭明等固执不可。魏主命尚书李冲选学识之士与之言,冲奏遣著作郎上谷成淹。

    昭明等曰:“魏朝不听使者朝服,出何典礼?”

    淹曰:“吉凶不相厌。羔裘玄冠不以吊,此童稚所知也。昔季孙如晋,求遭丧之礼以行。今卿自江南远来吊魏,方问出何典礼;行人得失,何其远哉!”

    昭明曰:“二国之礼,应相准望。齐高皇帝之丧,魏遣李彪来吊,初不素服,齐朝亦不以为疑,何至今日独见要逼!”

    淹曰:“齐不能行亮阴之礼,逾月即吉。彪奉使之日,齐之君臣,鸣玉盈庭,貂珰曜目。彪不得主人之命,敢独以素服厕其间乎?皇帝仁孝,侔于有虞,执亲之丧,居庐食粥,岂得以此方彼乎?”

    昭明曰:“三王不同礼,孰能知其得失!”

    淹曰:“然而虞舜、高宗皆非邪?”

    昭明、竣相顾而笑曰:“非孝者无亲,何可当也!”乃曰:“使人之来,唯赍袴褶,此既戎服,不可以吊,唯主人裁其吊服!然违本朝之命,返必获罪。”

    淹曰:“使彼有君子,卿将命得宜,且有厚赏。若无君子,卿出而光国,得罪何妨!自当有良史书之。”乃以衣、(2)给昭明等,使服以致命。

    己丑,引昭明等入见,文武皆哭尽哀。魏主嘉淹之敏,迁侍郎,赐绢百匹。昭明,骃之子也。

    始兴简王鉴卒。

    三月甲辰,魏主谒永固陵。夏四月癸亥朔,设荐于太和庙。魏主始进蔬食,追感哀哭,终日不饭;侍中冯诞等谏,经宿乃饭。甲子,罢朝夕哭。乙丑,复谒永固陵。

    魏自正月不雨,至于癸酉,有司请祈百神,帝曰:“成汤遭旱,以至诚致雨,固不在曲祷山川。今普天丧恃,幽显同哀,何宜四气未周,遽行祀事!唯当责躬以待天遣。”

    甲戌,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为之置燕设乐。彪辞乐,且曰:“主上孝思罔极,兴坠正失。去三月晦,朝臣始除衰绖,犹以素服从事,是以使臣不敢承奏乐之赐。”朝廷从之。

    彪凡六奉使,上甚重之。将还,上亲送至琅邪城,命群臣赋诗以宠之。

    己卯,魏作明堂,改营太庙。

    五月己亥,魏主更定律令于东明观,亲决疑狱;命李冲议定轻重,润色辞旨,帝执笔书之。李冲忠勤明断,加以慎密,为帝所委,情义无间;旧臣贵戚,莫不心服,中外推之。

    乙卯,魏长孙百年攻洮阳、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余人。

    丙辰,魏初造五辂。

    六月甲戌,以尚书左仆射王奂为雍州刺史。

    丁未,魏济阴王郁以贪残赐死。

    秋闰七月乙丑,魏主谒永固陵。

    己卯,魏主诏曰:“烈祖有创业之功。世祖有开拓之德,宜为祖宗,百世不迁。平文之功少于昭成,而庙号太祖,道武之功高于平文,而庙号烈祖,于义未允。朕今奉尊烈祖为太祖,以世祖、显祖为二祧,余皆以次而迁。”

    八月壬辰,又诏议养老及禋于六宗之礼。先是,魏常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设幕,中置松柏树,设五帝座而祠之。又有探策之祭。帝皆以为非礼,罢之。戊戌,移道坛于桑乾之阴,改曰崇虚寺。

    乙巳,帝引见群臣,问以“‘禘祫’,王、郑之义,是非安在?”

    尚书游明根等从郑,中书监高闾等从王。

    诏:“圜丘、宗庙皆有禘名,从郑:禘祫并为一祭,从王:著之于令。”

    戊午,又诏:“国家飨祀诸神,凡一千二百余处;今欲减省群祀,务从简约。”

    又诏:“明堂、太庙,配祭、配享,于斯备矣。白登、崞山、鸡鸣山庙,唯遣有司行事。冯宣王庙在长安,宜敕雍州以时供祭。”

    又诏:“先有水火之神四十余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霤,四十神悉可罢之。”

    甲寅,诏曰:“近论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于东、西郊行礼。然月有余闰,行无常准。若一依分日,或值月于东而行礼于西,序情即理,不可施行。昔秘书监薛谓等以为朝日以朔,夕月以朏。卿等意谓朔朏、二分,何者为是?”尚书游明根等请用朔朏,从之。

    丙辰,魏有司上言,求卜祥日。

    诏曰:“筮日求吉,既乖敬事之志,又违永慕之心;今直用晦日。”

    九月丁丑夜,帝宿于庙,帅群臣哭已,帝易服缟冠、革带、黑屦,侍臣易服黑介帻、白绢单衣、革带、乌履,遂哭尽乙夜。戊子晦,帝易祭服,缟冠素纰、白布深衣、麻绳履,侍臣去帻易。既祭,出庙,帝立哭,久之,乃还。

    冬十月,魏明堂、太庙成。

    庚寅,魏主谒永固陵,毁瘠犹甚。穆亮谏曰:“陛下祥练已阕,号慕如始。王者为天地所子,为万民父母,未有子过哀而父母不戚,父母忧而子独悦豫者也。今和气不应,风旱为灾,愿陛下袭轻服,御常膳,銮舆时动,咸秩百神,庶使天人交庆。”

    诏曰:“孝悌之至,无所不通。今飘风、旱气,皆诚慕未浓,幽显无感也。所言过哀之咎,谅为未衷。”

    十一月己未朔,魏主禫于太和庙,兖冕以祭。既而服黑介帻,素纱深衣,拜陵而还。

    癸亥冬至,魏主祀圜丘,遂祀明堂,还,至太和庙,乃入。

    甲子,临太华殿,服通天冠,绛纱袍,以飨群臣。乐悬而不作。

    丁卯,服兖冕,辞太和庙,帅百官奉神主迁于新庙。

    乙亥,魏大定官品。戊戌,考诸牧守。

    魏假通直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魏旧制,群臣季冬朝贺,服裤褶行事,谓之小岁;丙戌,诏罢之。

    十二月壬辰,魏迁社于内城之西。

    魏以安定王休为太傅,刘郡王简为太保。

    高丽王琏卒,寿百余岁。魏主为之制素委貌,布深衣,举哀于东郊;遣谒者仆射李安上策赠太傅,谥曰康。孙云嗣立。

    乙酉,魏主始迎春于东郊。自是四时迎气皆亲之。

    初,魏世祖克统万及姑臧,获雅乐器服工人,并存之。其后累朝无留意者,乐工浸尽,音制多亡。高祖始命有司访民间晓音律者,议定雅乐,当时无能知者。然金、石、羽旄之饰,稍壮丽于往时矣。辛亥,诏简置乐官,使修其职,又命中书监高闾参定。

    初,晋张斐、杜预共注《律》三十卷,自泰始以来用之。《律》文简约,或一章之中,两家所处,生杀顿异,临时斟酌,吏得为奸。上留心法令,诏狱官详正旧注。七年,尚书删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诏公卿、八座参议考正,竟陵王子良总其事;众议异同不能一者,制旨平决。是岁,书成。

    廷尉山阴孔稚珪上表,以为:“《律》文虽定,苟用失其平,则法书徒明于袠里,冤魂犹结于狱中。窃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今之士子,莫肯为业。纵有习者,世议所轻,将恐此书永沦走吏之手矣。今若置《律》助教,依《五经》例,国子生有欲读者,策试高第,即加擢用,以补内外之官,庶几士流有所劝慕。”诏从其请,事竟不行。

    初,林邑王范阳迈,世相承袭,夷人范当根纯攻夺其国,遣使献金簟等物。诏以当根纯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魏冀州刺史咸阳王禧入朝。有司奏:“冀州民三千人称禧清明有惠政,请世胙冀州。”

    魏主诏曰:“利建虽古,未必今宜;经野由君,理非下请。”以禧为司州牧、都督司、豫等六州诸军事。

    初,魏文明太后宠任宦者略阳苻承祖,官至侍中,知都曹事,赐以不死之诏。太后殂,承祖坐赃应死,魏主原之,削职禁锢于家,仍除悖义将军,封佞浊子,月余而卒。

    承祖方用事,亲姻争趋附以求利。其从母杨氏为姚氏妇独否,常谓承祖之母曰:“姊虽有一时之荣,不若妹有无忧之乐。”

    姊与之衣服,多不受;强与之,则曰:“我夫家世贫,美衣服使人不安。”

    不得已,或受而埋之。与之奴婢,则曰:“我家无食,不能饲也。”

    常著弊衣,自执劳苦。承祖遣车迎之,不肯起;强使人抱置车上,则大哭曰:“尔欲杀我!”由是苻氏内外号为“痴姨”。

    及承祖败,有司执其二姨至殿廷。其一姨伏法。帝见姚氏姨贫弊,特赦之。

    李惠之诛也,思皇后之昆弟皆死。惠从弟凤为安乐王长乐主簿,长乐坐不轨,诛,凤亦坐死。凤子安祖等四人逃匿获免,遇赦乃出。

    既而魏主访舅氏存者,得安祖等,皆封侯,加将军。既而引见,谓曰:“卿之先世,再获罪于时。王者设官以待贤才,由外戚而举者,季世之法也。卿等既无异能,且可还家。自今外戚无能者视此。”后又例降爵为伯,去其军号。

    时人皆以为帝待冯氏太厚,待李氏太薄;太常高闾尝以为言,帝不听。及世宗尊宠外家,乃以安祖弟兴祖为中山太守,追赠李惠开府仪同三司、中山公,谥曰庄。

    【原文华译】

    1交州刺史、清河人房法乘,专好读书,经常托病不理政事,于是长史伏登之得以擅权,撤换将吏,也不让房法乘知道。录事房季文向房法乘报告,房法乘大怒,将伏登之关进监狱十余日。伏登之以厚礼贿赂房法乘的妹夫崔景叔,得以出狱,然后率领自己的部曲袭击州府,逮捕房法乘,对他说:“你既然有病,不宜烦劳。”把他囚禁在一间屋子里。

    房法乘无事,又找伏登之要书读。伏登之说:“你静静地待着,还担心发病,岂可看书?”于是不给,接着上奏说房法乘发了心病,不能视事。十一月二十一日,朝廷任命伏登之为交州刺史。房法乘回京,走到南岭,去世。

    2 十二月十六日,皇帝萧赜立皇子萧子建为湘东王。

    3 当初,太祖萧道成因为南方钱少,想要铸钱。建元末年,奉朝请孔觊上言,认为:

    “食物和货物的流通,于理是自然之势。李悝说:‘粮贵伤民,粮贱伤农。’无论是太贱还是太贵,所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三吴地区,是国家的根本,连年水灾,而粮价没有上涨,不是因为价格便宜,而是因为天下钱少,这一点,不可不特别注意。

    “铸钱之弊,在于钱币的轻重经常变化。钱太重了就难以携带使用,但这不算什么大麻烦;钱太轻,则容易发生盗铸,而盗铸为祸更深。人民之所以盗铸,而且严刑峻法也不能禁止,就是因为朝廷铸钱,惜铜爱工,既不舍得用铜,又不舍得下工本。惜铜爱工,是因为认为钱本身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只是交易媒介,想要让它重量轻,而数量多,既省工,又容易铸造,但是没有考虑到这样带来的后果。人民之趋利,就如同水往低处流。如今让他们有利可图,又以重刑处罚,这不是诱导他干坏事,又陷之于死地吗?这岂是为政之道?

    “汉朝初年,铸轻钱,人民造假币的就很多。到了元狩年中,才开始改正这项弊端,开始铸造五铢钱,周边凸出,让人不可磨取铜屑,而人民计算下来,盗铸的成本太高,不能获利,所以盗铸的人越来越少。这就是舍得用铜,也不惜工本的效果。王者不担心没有铜,也不怕没有工本,只要让人民不能竞相逐利,则盗铸自然就绝迹了。

    “宋文帝(刘义隆)铸四铢钱,到了景和年间,钱的重量更轻,虽然周边有凸起,但冶炼不精,于是盗铸纷纭而起,无法再禁。这就是惜铜爱工的后果。凡是铸钱,轻重如果不能适中,宁肯要重,也不要太轻。自从汉朝铸五铢钱至宋文帝,历经五百余年,制度世代有兴废,但五铢钱始终没有改变,这就说明其轻重得宜,也方便流通。

    “我们考察下来,现在的钱,上面都写着‘五铢’,但重量往往不足。自从宋文帝铸四铢钱以来,又不禁止人民剪凿,为祸既广,流弊于今,岂不悲哉!晋朝没有铸钱,后来又历经盗贼、战争、水灾、火灾,等等,钱币耗损、失散、埋葬、消铄,每年大量损失,就像一块石头,每天去磨,看不到它减少,但终有一天会磨完,天下的钱怎么能够不枯竭?钱没了,则士、农、工、商都要失业,人民何以自存?

    “我认为,应该遵照旧制,大兴镕铸,钱重五铢,一切依照汉朝的办法。等到官府铸造的钱币广布于民间,就严厉禁止剪凿,轻小破缺、没有凸边的,一律禁止流通。官钱细小的,应收回重铸为大钱。由此,利于贫良之民,堵塞奸巧之路。钱和货物价值均衡了,币值远近一样,百姓安居乐业,市场没有争执,经济就繁荣增长。”

    太祖萧道成很赞成他的意见,命各州郡大量采购铜和炭。不巧萧道成晏驾,事情被搁置。

    本年,益州行事刘悛上言说:“蒙山下有严道铜山,是以前铸钱的地方,可以经略。”皇帝萧赜批准,派人入蜀铸钱。不久,又因为投资太大,停止。

    4 自从太祖萧道成整治黄籍户口,贬谪作奸犯科之辈到淮河沿岸服役,到萧赜时期,已有十年,百姓怨望。于是下诏:“自宋升明年以前犯罪的,准许依照各人意愿恢复户籍;被贬谪到边疆服役的,一律批准回到本乡;此后还有再犯的,严加惩治。”

    5 长沙威王萧晃去世。

    6 吏部尚书王晏患疾,自请辞职,皇帝想要任命古昌侯萧鸾替代王晏职务,写手诏问王晏意见。王晏启奏,说:“萧鸾才干有余,但不熟悉各门第,恐怕不可居于此职。”皇帝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7 南齐朝廷任命百济王牟大为镇东大将军、百济王。

    8 高车王阿伏至罗及太子阿伏穷奇派使者到北魏,请求代替皇帝讨伐蠕蠕(柔然),北魏主拓跋宏赐以刺绣罩甲及各色绸缎一百匹。

    永明九年(公元491年)

    1 春,正月八日,皇帝萧赜到南郊祭祀天神。

    2 正月二十四日,北魏主拓跋宏开始听政于皇信堂东室。

    3 皇帝萧赜下诏,规定太庙四季祭品:供奉宣皇帝(萧道成的父亲萧承之)以发面饼、鸭肉羹;供奉孝皇后(萧道成的母亲)以笋、鸭蛋;供奉高皇帝(萧道成)以肉脍、酸菜羹;供奉昭皇后(萧道成正妻)以茗茶、散子、烤鱼;都是他们生前爱吃的。

    萧赜梦见父亲对自己说:“宋朝那些皇帝常在太庙找我要吃的,你另外找一个地方祭祀我。”于是下令豫章王妃庾氏,于春夏秋冬四季,在清溪故居祭祀祖父母、父母。祭祀所用的祭品和穿的衣服,都用家人礼节。

    【司马光曰】

    从前,屈到喜欢吃菱角,他的儿子屈建却从祭桌上撤去菱角,认为不可因为私人嗜好而违背礼教规定,何况身为天子,而以庶人之礼祭祀其父,太违礼了!卫成公打算另外祭祀姒相(也是因为梦见自己祖先投诉姒相抢夺他的祭品),宁武子反对。何况又降了一级,在私宅中祭祀天子祖考,并且让庶子的妻子去主持呢?

    4 当初,北魏主拓跋宏召吐谷浑王慕容伏连筹入朝晋见,慕容伏连筹称病不来,并且整修洮阳、泥和二城,设置驻军。二月十二日,北魏枹罕镇将长孙百年申请攻击二城,北魏主拓跋宏批准。

    5 南齐散骑常侍裴昭明、散骑侍郎谢竣前往北魏,吊唁冯太后之丧,想直接穿着朝服行事。北魏主客(负责接待的礼宾官)说:“吊丧有常礼,怎么能穿着大红衣服进入灵堂?”

    裴昭明等人说:“受命于本朝,不敢改换。”往返四次,裴昭明等坚持不换。

    北魏主拓跋宏命尚书李冲选拔学识之士,去和南齐使者辩论,李冲上奏说,可以派著作郎、上谷人成淹去。

    裴昭明等人说:“魏朝不让使者身穿朝服,出自什么典礼?”

    成淹说:“吉凶之礼不能互相掺杂。穿着羔羊袍,戴着玄冠,不能去吊丧,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规矩。当年鲁国大夫季文子出使晋国,特意找人来教他晋国吊丧的礼节。仆人问他有什么用,他说:‘万一遇上葬礼呢?’如今你是专程从江南远来魏国吊丧,还问我出自什么典礼。要论一个使者的修养,怎么和季文子差得那么远?”

    裴昭明说:“二国之礼,应该对等。齐高皇帝之丧,魏国派李彪来吊唁,李彪并没有穿白色丧服,齐朝也没有疑问和异议,何至于今日你要逼我呢!”

    成淹说:“齐不能行谅阴之礼——孝子住进丧庐,三年不说话——而是只过了一个月,就穿回吉服。李彪到达之日,齐国君臣,鸣玉盈庭,貂珰曜目。李彪没有主人的要求,敢独自穿着丧服厕身其间吗?我国皇帝仁孝,媲美虞舜,执亲之丧,居于丧庐,每天只吃稀粥,能与齐国相提并论吗?”

    裴昭明说:“夏商周三代,礼制都有所不同,谁能知道哪个好、哪个坏呢!”

    成淹说:“那么说虞舜、高宗都不对吗?”(商朝高宗武丁谅阴三年,不发一言。)

    裴昭明、谢竣相顾而笑,说:“批评别人孝行的人,心中就没有装着自己爹娘,我们怎敢如此?”

    接着说:“我们此来,只带了罩甲,这是戎服,不可以穿着去吊丧,那就只能请主人借给我们丧服!但是这样又违背了本朝之命,回去必然获罪。”

    成淹说:“如果贵国也有君子,就会认为你们出使举措得宜,将有厚赏。如果没有君子,那你们是为国增光,就算得罪又何妨?自当有优良的史家为你们书写!”于是把吊丧衣服、头巾借给裴昭明等,让他们穿上,完成使命。

    二月二十六日,引裴昭明等入见,文武官员,皆哭泣尽哀。北魏主拓跋宏嘉奖成淹的聪敏,擢升他为侍郎,赏赐绸缎一百匹。

    裴昭明,是裴骃之子。

    6 南齐始兴简王萧鉴去世。

    7 三月十二日,北魏主拓跋宏拜谒冯太后永固陵。

    夏,四月一日,在太和庙呈献祭品。拓跋宏开始进蔬食,追感哀哭,终日不吃饭。侍中冯诞等进谏,过了一夜,第二天才吃饭。

    四月二日,拓跋宏停止早晚各哭一次的祭礼。

    四月三日,拓跋宏再次拜谒永固陵。

    北魏从正月以来,就一直不下雨,到了四月十一日,有司请祈祷百神,拓跋宏说:“成汤当年遭遇旱灾,以至诚之心,感动天地,降下雨水,并不在于祈祷山川神灵。如今人民丧失国母,阴阳两界同哀,怎么在四季还未循环一遍之际,就匆忙行祭祀之事?唯当反躬自省,以待天遣。”

    8 四月十二日,北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出使南齐报聘,南齐为之置宴设乐。李彪推辞奏乐,说:“主上孝思无穷尽,找回过去失落的典章,纠正当今的错误。上月三十日,朝臣才除去丧服,但仍穿白色素服办公,所以使臣不敢接受奏乐之赐。”朝廷听从。

    李彪六次奉使,南齐皇帝萧赜非常敬重他。回国时,萧赜亲自送他到琅琊城,命群臣赋诗送别,以示对他的尊宠。

    9 四月十七日,北魏兴建明堂,改建太庙。

    10 五月八日,北魏主拓跋宏修定律令于东明观,亲自裁决疑难案件,命李冲议定刑罚轻重,并润色措辞,拓跋宏再亲笔书写判决书。李冲忠勤明断,加以慎密,为拓跋宏所重用,情义无间;旧臣贵戚,无不心服,内外人士都对他一致推崇。

    11 五月二十四日,北魏将领长孙百年攻克吐谷浑汗国边城洮阳、泥和,俘虏三千余人。

    12 五月二十五日,北魏开始建造五辂(帝王所乘的五种御车,即玉辂、金辂、象辂、革辂、木辂)。

    13 六月十三日,南齐任命尚书左仆射王奂为雍州刺史。

    14 六月丁未日(本月无此日),北魏济阴王拓跋郁因贪暴被赐死。

    15 秋,闰七月五日,北魏主拓跋宏拜谒永固陵。

    16 闰七月十九日,北魏主拓跋宏下诏:“烈祖(拓跋珪)有创业之功,世祖(拓跋焘)有开拓之德,应列为祖宗,百世不改。平文皇帝(拓跋郁律)之功少于昭成皇帝(拓跋什翼犍),而庙号太祖,道武皇帝(拓跋珪)之功高于平文皇帝,而庙号烈祖,于义不妥。朕如今重新调整,奉尊烈祖(拓跋珪)为太祖,以世祖(拓跋焘)、显祖(拓跋弘)作为两房远祖,其他的都依次序改变。”

    八月,又下诏,命讨论养老及祭祀三昭、三穆、六宗之礼。

    之前,北魏常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设立帐幕,中间放置松柏树,供奉五帝座位祭祀。还有一种祭祀,称为“探策”(求签)。拓跋宏认为这些都不符合礼制,全部撤销。

    八月九日,将道教祭坛移到桑干河北岸,改名为崇虚寺。

    八月十六日,拓跋宏引见群臣,问:“‘禘祫’之礼,王肃和郑玄的解释,哪个对?”

    尚书游明根等认为郑玄对,中书监高闾等认为王肃对。

    拓跋宏下诏:“天坛祭天、宗庙祭祖,都称禘祭,依照郑玄的解释;禘祭和祫祭合并,依照王肃的解释,明令公布。”

    八月二十五日,拓跋宏下诏:“近来讨论朝日、夕月祭祀,大家都主张在春分、秋分之日,分别在东、西郊行礼。但是,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无法使日子固定。如果完全按照春分、秋分,可能会遇到月亮在东边,我们却在西边行礼的情况,无论是人情还是天理,都说不过去。之前秘书监薛谓等建议每月初一早上祭祀朝日,每月初三晚上祭祀夕月。你们认为哪个恰当?”

    尚书游明根等建议用初一、初三的方案,拓跋宏听从。

    八月二十七日,北魏有司上言,请求占卜“小祥”之日(守丧满一周年)。拓跋宏下诏:“用卜筮的方法求吉日,既有违敬事之志,又违背永慕之心;就用每月最后一日。”

    八月二十九日,又下诏:“全国各地祭祀的诸神,共有一千二百余处;现在准备减少,务从简约。”

    又下诏:“明堂、太庙,配祭及配享规矩,已经完备。白登庙、崞山庙、鸡鸣山庙,由主管官员负责祭祀。冯宣王庙)在长安,应该令雍州(州府在长安)按时供祭。”

    又下诏:“从前,祭祀水神、火神等四十余种神,还有城北的星神,现在,天坛下面还祭祀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祀门神、户神、井神、灶神、中霤(室的中央)之神,这些神及前述四十余种神的祭祀,全部撤销。”

    九月十八日夜,拓跋宏宿于祖庙,率群臣哀哭完毕,拓跋宏换上祭服,戴素色冠帽,腰束革带,脚穿黑鞋,侍臣也换装,穿戴黑色发巾、白绢单衣、皮带、浅黑色鞋,哀哭一夜,直到天亮。

    九月二十九日(本月最后一日),拓跋宏换上祭服,头戴素色冠帽,身着白布深衣,脚穿麻绳编制的鞋子,侍臣除去黑色头巾,换上白色头巾。祭祀完毕,出庙,拓跋宏站立哭泣,过了很久,才启程回宫。

    17 冬,十月,北魏明堂、太庙建成。

    18 十月二日,北魏主拓跋宏再度拜谒冯太后永固陵,哀毁过度,瘦削虚弱。司空穆亮进谏说:“陛下已经行过小祥之礼,但哀痛的心情还和太皇太后刚刚去世时一样。王者为天地之子,万民之父母,没有儿子过哀而父母不担心的,父母忧苦而儿子喜悦的。如今天地和气不应,风灾旱灾肆虐,希望陛下改穿轻便衣服,食用正常膳食,经常出宫走动走动,依次祭祀百神,以使天人交庆。”

    拓跋宏下诏:“孝悌之至,无所不通。如今有风灾、旱灾,都是因为我们的诚意还不够,上天和民间没有感应,至于你说是我哀痛过度造成的,恐怕不切实际。”

    十一月一日,拓跋宏身穿龙袍,头戴通天冠,在太和庙举行解除丧服典礼。典礼完成,他换上黑色头巾,素纱深衣,拜别冯太后陵园还宫。

    十一月五日,冬至,拓跋宏祭祀天坛,再祭祀明堂,归途中,先到太和庙,再回宫。

    十一月六日,拓跋宏登临太华殿,头戴通天冠,身穿朱红袍,设宴款待群臣。乐器摆在那里,但是不演奏。

    十一月九日,拓跋宏头戴通天冠,身穿衮龙袍,辞别太和庙,率百官将祖先牌位迁到新落成的太庙。

    19 十一月十七日,北魏制定官员品级。

    十一月二十日,考核诸州牧郡守。

    20 北魏代理通直散骑常侍李彪等出使南齐报聘。

    21 北魏旧制,群臣在冬季十二月朝贺时,都穿袴褶(名起于汉末,便于骑乘,为军中之服。魏晋至南北朝,上下通用,皆为军服及行旅之服,北朝尤盛,以作常服和朝服)行事,称为“小岁”。十一月二十八日,拓跋宏下诏废除。

    22 十二月五日,北魏把祭祀农神的社坛迁到内城之西。

    23 北魏任命安定王拓跋休为太傅,刘郡王拓跋简为太保。

    24 高丽王高琏去世,得寿一百多岁。北魏主拓跋宏特别制作一种黑色绢布帽,穿布质深衣,举哀于东郊;又派谒者仆射李安前往,宣布追赠高琏为太傅,谥号为“康”。高琏的孙子高云继承王位。

    25 十二月二十二日,北魏主拓跋宏开始在东郊举行迎春典礼。从此一年四季的迎气,都由他亲自主持。

    26 当初,北魏世祖拓跋焘攻克统万及姑臧,俘获雅乐的乐器、服装和乐师,都保留下来。但其后累朝都没人留意这些,乐师终于死尽,乐谱大多散失。拓跋宏开始下令有司访求民间通晓音律者,议定雅乐,但当时已经没有这种人才。不过金银、宝石、羽旄等装饰,稍稍比往时壮丽而已。十二月二十四日,拓跋宏下诏,设置乐官,负责重修天子礼乐,又命中书监高闾参与制定。

    27 当初,晋朝张斐、杜预共注《律》三十卷,从泰始年间开始使用。《律》的法律条文,比较简约,有时在一章之中,张斐、杜预的注解说明,按一个说的要诛杀,按另一个说的就能活命,法官可以临时斟酌,于是官吏就得以弄权为奸。皇帝萧赜留心法令,下诏命狱官详细订正旧注。上一年,尚书删定郎王植集定二注,上表奏呈皇帝。皇帝下诏,命公卿及八座大臣参议考证,由竟陵王萧子良总负责;众人意见不能统一的,奏报皇帝裁决。本年,新法修订完成。

    廷尉、山阴人孔稚珪上表,认为:“《律》文虽定,如果审判不能公平,那法律就只是一些文字条目,冤魂仍在狱中游荡。我看古代名流,多有法学之士;而今天的士子们,都不肯学法律。就算有学习的,也被舆论所轻视,如此,恐怕这《律》书也终将落入低级小吏之手。如果设置《律》助教,按照《五经》的事例,国子监学生中有想要读法律的,只要考试上榜,就加以擢升录用,以补内外官职缺额,或许能勉励士人学法律。”皇帝下诏批准,但最终竟没有执行。

    28 当初,林邑王范阳迈,世代承袭(林邑在越南中部,范阳迈事,见公元446年记载),夷人范当根纯攻夺其国,遣使向朝廷进献金簟(用金丝编织的床席)等物。皇帝萧赜下诏,以范当根纯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29 北魏冀州刺史、咸阳王拓跋禧入朝。有司上奏:“冀州人民三千人称拓跋禧清明有惠政,请求由他的子孙世袭冀州刺史之职。”

    北魏主拓跋宏下诏,说:“封建制度虽然古老,未必适合今天;裂土封侯,是由君王做主的,不是百姓该考虑的事。”于是任命拓跋禧为司州牧,都督司州、豫州等六州诸军事。

    30 当初,北魏冯太后宠任宦官、略阳人苻承祖,官至侍中,知都曹事,并赐以免死诏书。冯太后崩殂之后,苻承祖因贪赃枉法,依法当死,拓跋宏原谅他,将他削职禁锢在家,给他一个官号——悖义将军,封为佞浊子。过了一个多月,苻承祖去世。

    苻承祖当权时,亲戚们争相趋附以求利。唯独嫁给姚家的姨妈杨氏,从不参与,经常对苻承祖的母亲说:“姐姐虽有一时的荣华富贵,不如妹妹我有无忧无虑之乐。”

    姐姐给她衣服,多不接受;强迫她收,她就说:“我夫家世代贫穷,华美衣服使人不安。”

    实在不得已收下,就埋在地里。送给她奴婢,就说:“我家没有粮食,养不起。”

    杨氏经常身穿破衣烂衫,辛苦劳作。苻承祖派车去接她,不肯上车;强使人抱她到车上,则大哭说:“你要杀我!”于是苻氏内外都称她为“痴姨”。

    等到苻承祖事败,有司逮捕他的两个姨妈到殿廷。其中一个姨妈伏诛。拓跋宏见姚氏姨贫困不堪,特别赦免她。

    31 北魏诛杀李惠时(事见公元478年记载,李惠的女儿李贵人,是拓跋宏的生母),思皇后(李贵人谥号)的兄弟们都被处死。李惠的堂弟李凤为安乐王拓跋长乐主簿,拓跋长乐被控不轨,伏诛,李凤也连坐而死。李凤的儿子李安祖等四人逃匿获免,遇到大赦才出来。后来北魏主拓跋宏访求舅舅家还存活于世的人,找到李安祖等,皆封侯,加授为将军。

    不久后,引见他们并对他们说:“你们的先祖,当年两次获罪。君王设立官职,是要任用贤才,因为是外戚而得以做官,那是末世的做法。你们既没有特别的才能,不妨回家。以后外戚没有才能者,都按此办理。”后来,他又把四人降封为伯爵,去除将军称号。

    时人都认为拓跋宏待冯氏太厚,待李氏太薄;太常高闾曾经提醒,拓跋宏不听。后来,到了世宗时代(拓跋宏的儿子元恪),尊宠外家,才任命李安祖的弟弟李兴祖为中山太守,追赠李惠为开府仪同三司、中山公,谥号为“庄”。


    【学以致用】

    01,看拓跋宏的这一段,在儒者儒行的角度,他真的是个知行合一的好学生。更值得思考的是,就对当时的环境来讲,拓跋宏还是个“外国人”。

    02,祭祀之礼

    看通鉴到现在,之前写过几点感受,

    比如:履霜坚冰至

    比如:比自己该拿的少拿点

    比如:家族和睦的关键词:让

    再比如这个:祭祀之礼

    想到祭祀,就要想到传承,想到接班人

    所以,如果有点条件,不能不结婚,不能不生娃。

    这里的条件指的是身体健康方面,

    同时,这一点对抗的是,西方的,所谓的“丁克”思想。

    南怀瑾老师在《论语别裁》最后部分提到关于传承,关于祭祀方面的内容,我是认同他所讲的内容。

    如果从佛家的角度来看,人有生命的活着,时间是有限的(活满天年不打折,也只有120年),但人的生前与死后,这个时间却非常长。

    中华文明永续传递不断,就是因为这个祭祀文化不断。

    如果能认清这个思想,相信很多人还是愿意结婚的。

    至于教育,医疗,天价彩礼等等也是要考量,但应该作为第二层考量的范围。(仅个人想法)

    祭祀,对一个人,对一个家庭或者家族,不挂是在教育,财富积累,还是在家族命运的跃迁上都远比我们所认知的,要重要的多。

    03,苻承祖姨妈杨氏的价值观

    承祖方用事,亲姻争趋附以求利。其从母杨氏为姚氏妇独否,常谓承祖之母曰:“姊虽有一时之荣,不若妹有无忧之乐。”

    自问一下,我们是要一时之荣,还是要无忧之乐?

    虽然钱少一点,但是不用内卷

    物质上不够丰富,但是够生活,精神愉悦。没什么烦恼与担心

    物质追求是要有的,但是过分追求,那就得好好想想,这片大地的主宰者,比如那些帝王者哪去了?这些也曾经去属于他们的,最后呢?

    姊与之衣服,多不受;强与之,则曰:“我夫家世贫,美衣服使人不安。”

    亲姐姐送她礼物,强迫她收,她都不要。

    这就是克己功夫。

    就算不以果论因,杨氏的行为最起码能做到心安,问心无愧。

    因此,她的这个价值观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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