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高科技公司,纳斯达克上市的高科技公司,站在中国互联网企业中的最前排。在大洋彼岸,这种企业的CEO会被尊称为“科技新贵”,乔帮主甚至被披上了宗教似的神圣光辉。
恰恰是这家企业,栽了一个大跟头,跌得灰头土脸,CEO被人骂成了吸血鬼、暴发户,原来这个外号一直是做房产和矿业的老板的专称,百度的李老板打破了行业的界限,成为了互联网界被骂的如此惨痛的第一人。我想丢了东三省的张学良如果还活着,李老板肯定会找他聊一聊,向张先生学习下在这样的危境中如何管理好心态。
而在我看来,百度纯属自己挖坑自己跳,这个大坑就是它的风控体系的不健全。
1、风控体系第一式—树立风控意识
百度为什么会执拗的在页面上登出有这么多毛病的所谓“推广”,说到底,无非一个“钱”字。李老板只看到了前面闪闪金光的红色大票,却忘了旁边蹲守着的恶犬。就连开火锅店的都知道“骑龙骑虎太累,想回家陪爷爷”,李老板没有介意,在这场商业利益和法律风险的权衡之中,他错以为百度的技术和布局能够规避这些风险。百度历来以技术企业自居,技术在这家企业中被放在最为核心的位置,这本没有错,然而技术也是为人服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人为关怀,应当遵守社会的法律规制;缺乏慈悲情怀的技术变成了冷冰冰的赚钱机器,不管丢进来的是钢筋材料还是人的胳膊臂膀,它都张开大嘴,有节奏的切碎。
我相信百度这样一个巨头,会配置极为优秀的法务队伍,他们不可能看不到我们现在都可能看到的风险,他们也一定以或直接或含蓄的方式向李老板提示过:Hi,Robin,我们这样的做法,可能会有些问题哦,呵呵……李老板盘算着自己40%的营收来自于竞价排名,儿子里面长得最富态的就是他,身体有些小毛病又如何,无非去医院开个健康证明。证明开回来,李老板真的以为自己的儿子没有任何的问题:
Our P4P services are not subject to PRC advertis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because PRC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currently do not classify P4P services as a form of online advertising.
这话是说给老美的:我没犯中国的法,我儿子没问题。这里,我们需要温习下一个小学二年级学过的成语:掩耳盗铃,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第一轮:商业利益PK法律风险、人文情怀,后二者完败。
2、风控第二招-认清你面临的最大法律风险
事实是残酷的,有病就是有病,医院假证明能让你过一审,但是过不了体测。李老板觉得自己不犯法,是有依据的,《广告法》没有明确竞价排名就是广告(原谅我们作为成文法的立法水平有待进步,但是法律的滞后性永远摆放在那里),不是广告就不需要受《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一堆东西的约束。这是李老板最大的牌,事实上,很多内陆法院的判决也明确了这样的态度,于是李老板的腰挺就更直了,身上笔挺的西装更显得帅气逼人;于是08年他说:中国法律没有要求我们审核广告主的资质。现在李老板不敢这样讲了,因为2015年的新广告法已经明确了互联网服务商业同样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则。
法律在进步,法律可能会慢一些,但她总归会慢慢赶上,可能某些时候眼神会不好,但不会眼瞎,不会看着假证明就觉得眼前这个胖子像宋仲基一样健壮帅气。法律有些模糊,有些争议,李老板却非说事情很清楚,这胖儿子就是宋仲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呀!你不仅玩弄我们的法律,你还玩弄我们的智商。
竞价排名,收了广告主的钱(是的,几年前百度还这样称呼莆田的老板们,现在他们都换了称谓,广告不称之为“广告”,改叫了“推广”),把他们放在页面最前端,就差伸出屏幕贴你脑壳上。你说你不是广告,只是网址链接;你说你没技术审核他们的内容;你说你显示滑膜肉瘤具体病的名称也不违法;你说你只有200斤不胖,你说你是宋仲基,好吧,我不讲话。
上帝让你栽坑,先蒙住你的眼睛。李老板自己把自己的眼睛蒙住了,这不是捉猫猫,李老板,请认清你的法律风险。
3、风控第三式—完善你的风控流程
有病吃药、体胖减肥,颠扑不破。而今药方子大家已然为李老板开了很多,之前他的风控官也应当给他开过类似的方子,而此一时彼一时,已经耽误了则西,就更不要耽误了自己。
(1)重视你的风控部门,将风控部门审核作为业务流程的不可或缺的节点
(2)梳理业务的风险点,将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厘清,依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关键词黑名单,对于医疗、金融等特殊行业严格遵守规范
方子很简单,执行起来也不复杂,公司风控的活儿多是考量细致和严谨。
希望李老板能够听一听这些声音,而不必偷偷摸摸的以内部发文的形式诉苦。大环境不好,自己更要内外兼修,做好技术男的同时也希望能够多一些人文关怀,多一些对法律的敬畏,而不仅仅是揣着打擦边球的心态做这么大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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