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第一次看《霸王别姬》这部电影。当时只知道这部电影声誉很高,一位老师还曾痛心疾首地对我们道“陈凯歌,一个拍出《霸王别姬》的男人居然拍了《道士下山》!”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看完了电影。记得当时心里很失望,根本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想想当时的我还真是傻得可以:看不出程蝶衣深爱着段小楼,还以为只是单纯的师兄弟情谊;不明白菊仙为什么上吊程蝶衣为什么自刎;更不懂为什么这部电影好评如潮。现在我打开李碧华的原著小说,将那些迷惑那些错过一一弥补。
小说的第一句话就单刀直入,直击人的心脏:“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这一句话不仅是人们对“五子行当”(戏园子、剃头房子、澡堂子、窑子、饭馆子)的蔑视,更应该成为“婊子”和“戏子”保护自己的法则方式。在床上,婊子收获了金银珠宝,嫖客收获了身心愉悦;在台上,戏子表演着不属于自己的华美生活,赢得了掌声,观众收获了感动和打发时光的权力。其余时光里,婊子和戏子若有情有义起来,最终受伤的只会是自己。
道理都懂,然而若人人都能做到,那么人世间便不会有这么多痴嗔恨怨、爱恨纠葛了。
全书读完,我最难忘的人不是他,也不是他,而是她。
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
她美丽婀娜,是一众男人追捧的对象;她率性胆大,为了心爱的男人敢于把繁荣醉梦的前半生孤注一掷地豁出去;她慧心玲珑,捕捉到他对他的情义;她有着女人与生俱来的母性,在蝶衣因为戒大烟而痛不欲生之际不顾自己与他之间的嫌隙,勇敢地抱着他柔声安慰;她贤惠,体贴,勤劳,有小心机……
说到底,菊仙身上最重要的性格特点,是“刚烈”。
因为这刚烈,她不肯嘴对嘴喂嫖客喝酒;因为这刚烈,她给自己赎身,连鞋子也给了老鸨,只穿袜子走出了妓院大门;因为这刚烈,让她宁肯被剃“阴阳头”也不肯与段小楼脱离关系,并在众人面前大声说出“来世还要做夫妻”的话;因为这刚烈,她可以忍受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生活,也可以忍受他人的侮辱唾骂,却不能接受他“离婚”的话语,最后她穿着喜服上吊自尽。“妾本丝萝,愿托乔木”终究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婊子说到底,还是婊子。作者在描写菊仙自杀时写“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更加说明菊仙等同于虞姬的身份。
在书中,段小楼和程蝶衣最终都没有死。在经历过那样漫长的大风大浪后,一个偷渡到香港后耍着小聪明领补助,平静麻木地等待着上苍早已安排好的明天;一个以碗割颈自杀未遂,被发配酒泉做“夜光杯”,断去一指后又阴差阳错地当上了剧团的“艺术指导”。他们在香港偶然相遇,蝶衣惊知小楼早就明白自己的心事,二人最后一次合演《霸王别姬》,虞姬自刎于项羽怀中,蝶衣也在小楼怀里圆了自己一生的梦。然而,他不是霸王,他也不是虞姬。梦终归是梦,总有醒的时刻。“灿烂的悲剧已然结束,华丽的情死只是假象。”自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世事两茫茫,二人相见无期。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说过的一句话:“‘我这一辈子早完了’这句话,只有有钱的人,不愁吃不愁穿,才有资格说。没钱的人,要完也完不了哇!你就是剃了头发当姑子去化个缘罢,也还是尘缘,离不了人!”所以我知道,即便小说的结尾,段小楼即将失去住所,连经常去泡澡的浴池的招牌也换了名字,但是他们完不了。
段小楼完不了,程蝶衣也完不了。
在书里,只有菊仙才是真虞姬。
虞姬和菊仙都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摘抄语句:
1.帝王将相,才人佳子的故事,诸位听得不少。那些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都瑰丽莫名。根本不是人间颜色。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
2.折子戏又比演整整的一本戏要好多了。总是不耐烦等它唱完,中间有太多的烦恼转折。茫茫的威力。要唱完它,不外因为既已开幕,无法逃躲。如果人人都是折子戏,只把最精华的,仔细唱一遍,该多美满呀。
3.演戏的,赢得掌声彩声,也赢得他华美的生活。看戏的,花一点钱,买来别人绚漫凄切的故事,赔上自己的感动 打发了一晚。大家都一样,天天的合,天天的分。到了曲终人散,只偶尔地,相互记起。其他辰光,因为事忙,谁也不把谁放在心上。
4.久赌必输,久恋必苦,就是这般的心情。活像一块豌豆黄,淡淡的甜,混沌的颜色,含含糊糊。
5.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6.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7.白水彩是蜂蜜调的,持久地苍白,直到地老天荒。 原来是为了掩饰苍白,却是徒劳了。
8.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
9.每一个人,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脐带,孩子依附娘亲,女人依附男人。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床上,离开了床即又死去。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台上,一下台即又死去。
10.一般的,面目模糊的个体,虽则生命相骗太多,含恨的不如意,糊涂一点,也就过去了。生命也是一本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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