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新闻,见一报道,感觉有点怪怪,兹列于下:
长春女教师补课期间出轨学生家长,宾馆开房被当场捉住 孩子妈教育局举报
2021-01-01 18:13
这两天,在天涯社区上有一则消息被广大网友关注。内容大意为,长春29中女老师王某某被举报在给学生补课期间,出轨学生家长,并与学生家长同居,学生的母亲就此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小编了解到,长春市教育局11月30日下发文件处理决定,给29中老师王某某进行处分:经研究,对教师王某某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给予记过处分。不得聘用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自2016年始给学生补课,在补课期间出轨男家长,2019年发展成长期同居,2020年4月份2人在宾馆开房时被警察捉奸在床,在派出所做了笔录;男家长的原配向 长春市教育局反映此事。
原配认为,该女老师在明知对方有家的前提下,插足别人家庭,充当小三,并逼迫丈夫与自己离婚,这样的党员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读者介绍,原配是吉林长春人,本来有美好的家庭,有一个19岁的女儿,2016年女老师给女儿补课,后女儿反映老师与父亲关系有些暧昧。经过调查,原配发现女老师与丈夫有婚外情,多次在宾馆开房;女儿坚持不再用此老师补课,但2人的联系并没有断,直到2019年2人开始同居,2020年2人在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云栖酒店开房时被警察捉奸在床,并被派出所警察带回做了笔录;
2020年5月份,原配向长春市教育局投诉该女老师生活作风问题,长达5年时间充当小三,与家长同居,并向教育局递交了书面、光盘等材料,2人同居视频近百次,其中有拥抱、接吻等视频;2人通话录音近50次,包含日常生活、购物、买房子、买车、生孩子等 事宜;还有派出所的电话和出警民警的电话 .......原配又投诉到 长春市教育局驻局纪检,对 长春市29中这名女老师进行进一步的投诉。


首先标题长且啰嗦,明显有博眼球之嫌。当然,文章标题的长短繁简,从来没有过什么规定,其中多塞进点敏感字眼倒也不为过,但你至少须在文法上利索点不是?像本标题修改为《长春女教师补课期间出轨学生家长,宾馆开房被当场被捉,孩子妈向教育局举报》是否顺溜了一点?
其次,文章作者似乎对“原配”一词的理解和使用有误,弄得读者云里雾里,糊里糊涂。准确说,事件的受害者——即标题里的“孩子妈”——受伤害期间到底是何身份,是“原配”呢婚姻存续期间的妻子,事关重大。假如说,该女教师与“孩子爹”宾馆开房时,自己已与丈夫离婚,“孩子妈”也已成“原配”,那二人的宾馆开房便是很正当的权利和自由,整儿八经的孤男寡女嘛。
下面啰嗦一下“原配”一词的准确意思。“原配”由“元配”衍变而来,同义词还有嫡妻、正室、发妻等等,意思男人是最初娶的妻。从理论上说,“原配”也可指女人婚嫁的第一任丈夫,但从史志资料看,只有“原配夫人”“结发妻子”等称谓,而无“原配夫君”“结发男人”等名号。
其次,“原配”一词出现最多的地方是祖宗牌位,家谱族谱,传记碑刻等等,一般文书里出现较少。盖“原配(元配)”与“继配(续配)”是彼此对立的,有你无我,具体点说就是,没有“继配”就没有“原配”,有了“继配”则无“原配”。哈哈,糊涂了吧?
是这样“元”也好,“原”也罢,都有“已经过去了”之意,比如说,一男人娶妻,三年后妻死(或被休以及由其他原因引起的婚姻结束),该男再娶。自此开始,“原配”的称谓始来,而“继配”与“续配”则相对说来无关死活,健在时和死后的牌位碑记里,都是一样。
哈,当然了,也不能说男人与“继配”“续配”就一定白头到老了,如果这个倒霉鬼男人把“继配”也给尅死了,“再配”,即娶第三任妻子,那暗藏的意思里本就有“继配”亦未得天年的语义,读者须留心读知。
或问:那“断弦”与“续弦”呢?实际跟“原配”与“继配”,“正室”与“继室(偏室不可)”, “正房”与“填房(偏房不可)” 都一样,只“断弦”与“续弦”系喻词,稍显文艺一些,不过其正式性同时也差了一丝丝。
宋王安石《尚书度支郎中葛公墓志铭》:“乡邑孙氏 ,今祔以葬者,公元配也;万年县君范阳卢氏,公继配也。” 翻译一下:本乡女子孙氏,也就是今天与葛老先生合葬的这一位,乃墓中男主人的原配。而娶自周边万年县的卢氏,系墓中男主人的继配。
一般说,男人一生不论娶了几任妻子,最后者一男数妻都要合葬在一起。而依此墓志铭看,继配似乎并未与男主人合葬在一起,至少是没有明确说。嘛原因?鬼知道。
原配夫人、夫人、偏房、续弦、贱内、妻、妾、老婆、姨太太、内人、烧饭的、孩他娘、老太婆、老婆子、……
男:
相公、公子、夫君、郎君、老爷、丈夫、当家的、孩他爹、老头子、死鬼、老不死:的、馋猫、……
继配
继配是一个词语,拼音是jì peì,注音是ㄐㄧˋ ㄆㄟˋ[1],出自宋王安石《尚书度支郎中葛公墓志铭》
中文名
继配
拼 音
jì peì
注 音
ㄐㄧˋ ㄆㄟ
解 释
指续娶之妻
目录
1引证解释
2出自
引证解释
指续娶之妻。对原配而言。
出自
宋王安石《尚书度支郎中葛公墓志铭》:“乡邑孙氏 ,今祔以葬者,公元配也万年县君范阳卢氏,公继配也。” 清叶廷琯《吹网录·庐陵文王惕甫评本》:“然则文忠元配乃胥氏 ; 杨大雅女,盖已继配; 薛则其再继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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