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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保险谁受益

我买的保险谁受益

作者: 文清华 | 来源:发表于2018-10-07 18:10 被阅读53次

          我买的保险谁受益呢?这个问题看上去好傻呀。我买的保险当然我受益了,是吧?否则的话,为什么要购买保险给自己呢?但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相对还是比较复杂的,复杂在哪里呢?

          首先,我们先理解下人寿保险里的专业名词:受益人。受益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生存受益人,通俗讲就是被保险人本人还活着,他能得到、享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另外一种是身故受益人。身故受益就是我们不在了,家里的亲属能得到的理赔金。

          为什么讲比较复杂呢?复杂之处并不在于我们健健康康的活着,复杂之处在于:如果我们作为被保险人本人不能够受益,也就是说保险当中的专业名词叫“身故受益人”。

          有人会说:“那我已经不在了,我还管他谁受益呢?”如果保险的受益金少,你可能不在意,会有这种想法,就像丢了一笔钱,几百、几千、几万,无所谓,但如果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或者上亿呢?它就会存在资产分配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财富分配的问题。说大也大,说小也很小。因为我们每个人,未来购买的保险额度,可能会逐年递增,累计起来会越来越多,将来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所以我们今天谈一谈受益的问题。

          首先,我们回到原点,如果我们活着的话,所有保险的受益人都是我们本人,就是被保险人本人,无论我们购买的是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保险、养老金保险或者是一些理财,只要被保险人活着,保险责任当中的所有的利益都是归被保险人本人,就是你保谁,那这份保险利益都是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比如买个医疗保险,如果我们生病住院的话,医疗保险的赔付、给付的人就一定是被保险人本人,其他任何人是不可能去保险公司领这笔理赔金的,像养老金,也同样如此。理财如果到期了,有钱返还,必须是被保险人本人去领取,如果被保险人本人是个孩子,比如说:我们买的是教育金,可以由法定监护人去领取,这个学问就大了,涉及到法定监护人的问题。那如果孩子长大之后呢?我们往往给孩子做一生的规划,孩子长大成人之后,这笔钱可不是家长说了算的,保险公司每年给的这笔钱,是必须由孩子亲自去领取,如果他有约定的返还方式,第一次的设定条件,必须由成年的孩子去保险公司去设定,然后每一年会自动划账。也就是说只要被保险人活着,这个保险利益的受益人就一定是被保险人本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代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的父母如果想给孩子做一个长期财务安排的话,你就要设想:如果有一天,这个钱的返还,你的孩子可能不给你花,你如果还要能够承受,接受,那你就做这样的安排。当然,那你说:“我到时候退保,我是投保人这个钱是我的...”可以,但是,它就失去了做这份保险的初衷了。所以,在做前期规划的时候,就一定要清楚这点。

          大病保险也同样如此,如果我们给自己购买一份大病保险,自己就是被保险人,生了大病之后,从保险公司获得了几十万上百万的赔付,也一定是我们本人才有权利去支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这就是法律给我们的专属性,财富的捆绑性,是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的,生存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本人。

          那问题来了,风险无处不在。万一哪一天我们疾病或意外来了,我们突然离开了呢?那我们这份保险,赔付的钱到底留给谁呢?这个就是我们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设定的。

        什么是身故受益人?前面讲过了。就是我们不在了,这个钱到底留给谁?我们线下购买的保险以及我们部分在线上购买的保险,只要这个保险比较正规、齐全,考虑的比较周全的话,它都会有一个身故受益人的指定位置,让我们去添加身故受益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关系、顺序以及受益的比例。

          保险是一个法律合同,身故受益人的指定是特别重要的,受益的一种分配。所以,他是非常非常关键的一个法律要件,我们每一个购买保险的人,都应该认真的对待这件事情,特别是,你可能很轻松在网上花个几十几百块钱,但是你购买的保障额度,比如说买个意外保险,它花个几十块、几百块就保几百万,上千万,当我健健康康的时候,这点钱无所谓,因为你看到的是你投入的保费,当我们真正发生风险的时候,这笔钱就一下子变成几百万上千万的现金,所以大家可想而之。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果我们不把这个身故受益人设定清楚具体指定人及具体比例的话,身后留下的这一大笔钱,就可能成为祸患,可能成为一家亲友反目成仇的一个根源,只有我们不要留下这些麻烦给家人,所以要好好的,用心的去规划身故受益人,到底给谁,给他多少?

          那么在设定身故受益人过程当中,需要注意的有哪些问题?第一,注意顺序的区别:就是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这是我们中国《继承法》里规定的内容,这是统一的。也就说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父母、配偶和子女,正常情况下是只有这三类人,是可以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去写出来的,当然,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特殊情况。

    还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个身份的?这个是很少遇到的,这种特殊情况要与你的保险顾问去了解所在公司的具体操作。

          今天说的是正常情况下的身故受益人。也就是说,如果你这个身故受益人指定的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名字里只能是你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像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这是不能写进去的,写了也没有用,他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如果真的身故的话,钱首先要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去进行分配,相比较《继承法》和其他法律的受益人,保险身故受益人的指定,还可以指定它的受益比例,这个就是非常科学合理的。如果是银行存款的话,我们没有办法去指定它的受益比例,我们只能在遗嘱里面来定,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所有的受益人,都是平均分配受益资产。比如一个人的资产留下1000万的银行存款,记住,我举的例子是说,属于你的个人资产,个人资产是剔除掉配偶那一部分剩下来的,才叫个人资产。继承人父母都在,配偶也在,这就三个人,子女还有一个,就是四个人了,那么,按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四个人,1000万的遗产分配,那就是每个人250万,就是这么简单,它不能够根据你的意愿给多还是给少,这叫法定。但保险不是这样,保险能够根据你自己的意愿,对他们进行比例分配,他们就能拿到各自所分得到的比例。

          比例的分配,这里面学问就大了,你到底想给谁留更多,要给谁多少?只要全部加在一起是100%就ok了,你的父母给百分之多少?你的配偶给多少?你的子女给多少?

          在这个设计过程当中,不同的产品,我们的身故受益人设定的是要有周全的考虑。给我们自己购买的一份保险,如果你的身故受益人写孩子的话,如果在孩子未成年,其实这笔钱,留给的还是你的配偶,这个大家一定要清楚。那如果,你不愿意让你的配偶去掌控这笔钱,比如在孩子成年之前,比如说生病离开了之后,老公又娶别的女人或老婆又跟别的男人,那么,ta领了这笔钱,就变成了他们的财产。如果,你不想发生这种状况的话,那你的身故受益人就不能写孩子。因为孩子未成年以前,法定监护人是享有这笔身故金的继承权,或者是领取权利的。所以,通常我不建议,我们给成年人购买的保险,身故受益人只写孩子,因为这样的话,还是变相把钱留给你的配偶。还不如直接秀恩爱留给你的配偶,这个方面我提个建议。

          那什么样的钱留给你的父母呢?什么样的钱留给孩子呢?选择不同产品的时候呢,要有不同的侧重点,比如说,我们去购买意外保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这一种,它属于比较大额的身故保险金,它是我们一个人的身价。首先我们应该考虑留给的应该是我们的父母,因为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所以我们生命的第一部分应该先留给他们,所以,身价保障的第一部分优先留给父母。假设你买了一千万的定期寿险,一千万的意外保险,第一先根据父母他们养老的需要,设定相应的比例和具体的额度,父母优先。

          很多人都说:“我购买了多份合同,那就可以多份合同分开来写,比如说一份合同留给父母,再买一份,意外险,或者定期寿险,这个身故受益人就可以写你的配偶,总而言之,这种身故保险金,大额的,意外身故、寿险的保险金优先留给父母,来回馈他们的养育之恩。如果还有余额,还有更多,可以留给配偶。因为毕竟成年的配偶,在我们离开之后呢,ta是有自食其力的能力、重新组建家庭,生活其实也没有特别大的影响,除非你的孩子很小,留下这笔钱能够支持孩子完成的教育。

          如果你购买的是重疾保险,这个身故受益人呢,尽可能的设定为配偶,因为:一是重大疾病保险的赔偿的额度相对比较低,耗费比较多,更重要的是在生大病期间,主要床前床后着急上火的还是我们小家庭当中的配偶,要把这份受益,留给配偶是比较合理合情的。

          如果你的养老金,你的身故受益人留给谁呢?你的养老金的身故受益人,当然就应该是你的子女。因为在我们老年,如果真的离开的话你这笔钱应该由你的儿女去继承。那你说,那配偶呢?这个养老金如果我领不完,剩下的应该给配偶领呀,如果我们真的离开,应该用你的身价保险或更多的钱,而不是用你的养老金。所以,在身故受益人指定方面,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中是有这些建议,供大家去做参考。

          还有第二顺序呢?我想要把钱留给我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怎么办呢?在线下目前保险公司操作当中,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就不允许直接指定到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你这个顺序继承人你只能选择一个。

    那你说:“那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不可以指定任何人?比如说我们全家一起出游,父母、配偶、子女我们在一个飞机上、一辆车上,如果真是不幸,出现了风险,然后,我需要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我们都不在了,这笔钱到底留给谁?可不可以指定其他人呢?”这是可以的。因为我们保险里有个名词叫可保利益,这个可保利益呀,我们通常是指直系亲属之间有可保利益或者是法律关系或者是血缘关系。

          这对于我们本人来讲也是一种保护,大家试想一下,如果保险额度是十几二十万的话,无所谓,但是有几百万、上千万呢?你把这个身故受益人指定成一个你的兄弟姐妹,这样可能会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风险。在金钱面前,很多人性的丑陋的一面就会暴露出来,我们很难保证他们不会因为想要尽快得到那几百上千万,对你有歹意,这个很难讲的。所以保险公司在实践工作当中,是尽可能避免这种行为的发生,目的不是阻碍我们实现我们的心愿,相反更是保护被保险人的一种方法,尽可能的让我们保护隐性财富的同时,又不招来杀身之祸。因为保险本身是一种隐性的财富,它不像你的大房子、豪车,让人一看你就是很有钱,你可以买很多很多的保险,但是外人就是看不到,谁也不知道,这叫隐性财富。

    如果你设定身故受益人不是你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的话,这种歹意就很容易产生。如果他本人没有这种想法,也不能够保证你的兄弟姐妹的配偶和他们的子女没有这种想法,这个是非常非常危险的,是不是?“人心隔肚皮”呀,如果他把你害了,他就会得到一大笔钱,那他们的家庭因此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财富可能就上另外一个台阶了。这种风险我们在现实的工作生活当中,是要尽可能避免的。所以,大家要正常理解。

          所以,身故受益人,尽可能的指定在第一顺序当中,就是我们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这方面做好规划之后,我们真的就是叫没有后顾之忧了。

          当然,在所有的保险种类当中,只有寿险和意外险,它直指身价保障,叫身故。它的身故的杠杆比例非常高,我们用很小的投入就可以拥有很高额的保障,这种保险就是以小博大,专门购买身价的,这种保险我们真的要特别用心的去设计身故受益人,甚至可以说,它就是一种财产的指定,分配给受益人所有。

          所以,在身故受益人的规划、指定,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定要特别的谨慎进行设定,要符合保险公司的约定,要接受保险公司现行制度对我们自身的保护,好好去做这方面的规划,我们买保险就是为了一份祥和和安宁,不能因为购买了保险,而招来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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