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的销售主张,是20世纪50年代,美国Ted Bates广告公司董事长罗瑟·瑞夫斯提出来的。
在瑞夫斯看来,一个“独特销售主张”必须具备三个突出特征:
第一,不应该是“买我们的吧”,不应该是自吹自擂,我们最好,竞争对手最差。你必须向消费者提出一种主张,让他们能够意识到产品给他们带来的真正好处。
第二,必须是竞争对手还没有提出来的,或者甚至无法提出来的。也就是说,它必须独特。
第三,必须有巨大的说服力,能够让消费者立刻采取行动,成为你的客户。
独特销售主张,就是从你的产品里,找到一个有巨大说服力的、竞争对手不具备的、对消费者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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