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翻开《小王子》,距离第一次读已经过去近十年了。
那年读来印象最深的是小狐狸说:
现在你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成千上万别的小男孩毫无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我对你来说,也只不过是个狐狸,跟成千上万别的狐狸毫无两样。
但是,你要是驯养了我,我俩就彼此都需要对方了。你对我来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请你驯养我吧!
十年过去了,再读《小王子》,心里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什么是幸福呢?
春节返乡的时候,有一天傍晚给开金铺的小舅妈帮忙清点、进库,首先要将清点好的黄金饰品一层一层摞起来,每三四层一口气搬运进大保险柜里,来来回回得折腾个五六次。我试了一下,三四层着实不轻。小舅妈身形比我小多了,干起活来却利索极了,她说:习惯了。
金铺不小,生意好的时候好不热闹,一会儿小哥哥踌躇着不知该挑哪款,一会儿老阿姨着急着给自己的金镯子翻新好去参加姐妹的饭局,小舅妈也招呼得有张有弛,一个也没冷落下。我印象中的小舅妈不知何时长成了女汉子的样子。
这家金铺陪了小舅妈快二十年了。而这一切的开始,却始于一场婚变。
如果不是看到一张老照片,我都快忘了自己光辉的红(dēng)娘(pao)史。照片上的我,只有五六岁的样子,而照片上的另一位女子,输着大时代蓝洁瑛同款发型,腼腆又甜蜜的笑着,眼睛里全是幸福的样子,因为在对面蹲着拍照的,才是当时的主角:我的小舅舅。
是的,这就是我的小舅妈。
初恋是一颗彩虹糖,美丽又甜蜜。
后来他们结婚了。女的在家操持家务生儿育女,做一份可以应付得来的轻松工作,静静的在家等待走南闯北的丈夫归来。
原本以为就这样烟雾袅袅,浮生清欢了。然而,每个人都有这世上的必修课。熬过了七年之痒,熬不过人间诱惑。有一天,他俩的关系因为第三者的介入,而破碎了。
不知道是厌倦了衣服上的饭粘子,想找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还是看烦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想望一眼那“床前明月光”,舅舅出走了,形如小王子的离开。
只是出走的人并没有小王子的幸运、遇到懂爱的小狐狸,毕竟来真正这世上渡劫的善男信女,都有各自的修行要行礼,都有各自的心思要盘算。而那个被留在曾经最美如今最凄凉原地的人,突然独自面对人生的巨大空洞,那个生命里的“小王子”出现过,消失了。感伤变成一种终身不愈的残疾,如同始终萦绕的回声。
一场情变完成了一个女人的变身。擦干眼泪,带着孩子,女人开始了学徒生涯。慢慢用积蓄在镇上盘了一个只有几平米的小店面,开始了“一个人要像一只队伍”的日子。
往事如鲠在喉。咽下去疼,拔出来也疼。
小金铺越做越大,从几平米到十几平米到几十平米。十几年来在小镇街头悄悄变迁。悄悄变迁的还有人心。经过了两三年的浮沉震荡,出走的男人归来。
挣扎的故事,俗套的结局,他们复婚了。带着长辈的劝诫,带着世俗的“圆满”,带着彼此心里的那根刺,选择了和对方共度余生。
其实,哪有什么“共度余生”可言,抛却心中那份纯与真的人们,真正长大成人了,明白这世上再无永远,只有尽力而已。
手绘设计稿再读《小王子》,掩卷叹息,提笔画了一个设计。画里,狐狸带着小王子的围巾,对面是星空,背后是麦田。
但是因为你,因为麦子有着和你头发一样的颜色。每当我看到麦田就能想到你,所以麦子对我就有了意义,麦田随风的波浪就有了意义,发出的沙沙声也有了意义。而这所有的意义就是你。金色的麦田让我想到了金色的你。
幸福是什么呢?
小舅妈的幸福,是那年仅剩不多的勇敢,苛刻地要求着原谅一个人的信心和勇气,更是最终守住了自己,拥有两个可爱的女儿,经营着自己的生意。人生再变幻,也不失去自己:你若再度离去,我也云淡风轻。
幸福的真谛太隐秘,只用四个微不足道的刺,用来抵御这个世界耐不起等待的天长地久和经不起时间的柔情蜜意。不经历就不会懂。
可我不想你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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