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经济……?政策端如原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先生所言。“但这种牵扯到每个个人等制度,试点这种方法是否是最优解?”况乎之前2018年税延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及更早的针对行业性养老保险公司同样非税优团体和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由原中国保 监 会 《养 老 保 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5〕73号 )…王忠民先生所言测试模拟包括社保大数据,也应该自雇、灵活就业“脱保3.8亿人群”,以及极低收入、低收入人群9亿人测试。
此外,金融服务端如何推动形成原保监会周延礼副主席所言金融行业互补合作之“生态圈”;运营端行业监管与行业机构抢占“账户入口”“保障入口”“资管入口”规范宣传?
以及,如财政部财科院刘尚希院长指出警惕“合成谬误”;市场端如何实现郑秉文教授“普惠的”“多数人的制度”,包括“EET与TEE”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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