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的社会理论》这本书主要论述了文化再生产理论、文化再生产的普遍性及其象征性、“生存心态”的双重结构及其双向运作,场域与社会结构动力学、语言的象征性权权力及其运作逻辑。萨特从人的生存和意识自由的问题出发,发展出了一种以“偶然性”和“境遇”概念为中心的存在主义现象学。梅洛庞迪从身体和精神的交互关系的角度,创立了一种“身体生存现象学”。列维纳斯从宗教神学和哲学的相互对话中,以“他人”、“时间”、“死亡”的主题为主轴,发展一种近乎神秘的伦理学现象学。他说:“事件并非存在的界限,而是存在同无限的关系,死亡并非虚无化,它是为了使上述存在于无限的关系,即时间本身,有可能在产生出来的必要前提”。李克尔通过诠释学的文化反思迂回过程,成功地将现象学“嫁接”在诠释学这个非常厚实的树干上,创造了一种诠释学现象学。德里达将现象学加以改造,使之同尼采哲学结合起来,形成声势浩大的结构主义现象学运动。福柯采用尼采的系谱学方法,通过对于传统知识、权力和道德的解构性诠释,创立一种以“自身的历史本体论”为中心的崭新现象学论述策略、李欧塔从现出发,建立系统的后现代主义的哲学论述体系。布迪厄从社会学家的立场,将现象学同语言的社会运用相结合,以分析和解剖当代社会的文化再生产实践为中心场域,创立了反思的象征性社会理论,布迪厄自己承认,正是在现象学的影响下,他在相当长时间内从事了一种“情感生活现象学”的研究,探索情感生活经验的时间结构。现象学对布迪厄来说是一种非常具有启发性的理论和方法论。他主张依据社会学本身的逻辑,对社会现象作分类调查,以此来洞察 隐藏于社会空间结构深层的关键机制。他对哲学理论的极端抽象化的排斥,并不意味着拘泥于经验事实的调查,也并不意味着忽视碎玉研究对象的建构及其可能性的探索。社会科学从来都不可能是单纯现实的反映,而是包含着其本身固有逻辑的研究创造过程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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