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业贿赂行为,企业可能会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其中民事责任就是赔偿损失,行政责任包括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而刑事责任最高可达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商业贿赂的风险如此之大,企业有必要加强对商业贿赂的认知从而有效避免其产生,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一、了解商业贿赂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指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通常是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贿赂具体可分为这五种:给予回扣、支付各种莫名费用、报销各种娱乐费用、违规附赠现金物品、非法佣金。
二、了解商业贿赂与回扣的区别
1、并非所有的回扣都构成商业贿赂
回扣包括两种: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
2、回扣仅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表现方式
由于很多人片面理解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的规定,时常能听到商业贿赂就等同于回扣的声音,这种观点需要加以更正。
的确,商业贿赂较为典型的客观表现形式是账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但这不过只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形式。商业贿赂还包括其他类型的贿赂方式,如直接送以财物、其他利益来购买或销售商品;如买方为购得紧销商品而给予卖方的金钱、财物等等。如果在审计实践中,或其他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中只针对回扣来查处商业贿赂,这将遗漏很多的商业贿赂案件。
三、降低企业商业贿赂风险的措施
1、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不存在的或虚假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包括不限于向未提供相应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支付所谓“劳务费”、“顾问费”“服务费”“佣金”等等。所有费用的支付必须以真实服务为基础,且对方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服务费用支付的数额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及一般行业惯例,并必须如实入账。
2、不得采用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或服务
包括销售产品或服务不得附赠现金或者物品,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不得采用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包括采取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这里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3、不得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也不能收受回扣
帐外暗中给付或收受回扣是标准的商业贿赂行为,只有如实入账并明示才属于合法的折扣。
4、不得借助员工薪资或经纪人提成等方式变相违规的向有关机构或个人支付费用
借助员工薪酬或经纪人提成向有关机构或个人支付费用,符合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会被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通过员工薪资或经纪人提成等方式实施商业贿赂比较隐蔽,公司应当制定更加严密严格的规章制度,禁止通过员工薪资或经纪人提成等方式变相违规向有关机构或个人支付费用,与此同时,要求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加强管理,避免员工及经纪人采用贿赂方法进行业务开展。
5、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企业应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商业贿赂的发生,加强合同的管理,以避免职工的不法交易影响公司的利益。如果需支付佣金,则必须在公司统一政策的安排下以合法形式进行,切忌报有侥幸心理。
总结:
企业除了领导层的决策,还要提示公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要求履职,在业务活动中,洁身自好,杜绝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手续费,不得采用向对方单位或个人行贿的方式展业,拒绝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贿行为,远离商业贿赂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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