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双黄蛋”,201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格外瞩目。
赔率榜,提名奖单,各种神预测,“千年”陪跑者,中国作家某某某等等,各种热点话题,撩拨人们的神经。
10月10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当地时间当天下午,2018年和2019年两届“诺奖”揭晓。波兰作家奥尔嘉·朵卡萩和奥地利作家彼得·汉德克,一举夺魁——国人眼巴巴,再次看着欧洲双星,闪耀文坛。
是的,眼巴巴。这个略带“渴望和悲情”色彩的词,或许是最好的表达。
毋庸讳言,近年来,光靠小说家,已然无法满足“诺奖”迥异的口味。世界上很多人,特别是很多过去、现在和将来从事写作的人,都有一种“诺贝尔”情结。
从某种程度讲,2012年莫言获得“诺奖”,无论对中国文学,还是中国读者,都是一个“分水岭”,具有里程碑意义。之前,由于种种原因,鲁迅、沈从文、林语堂等大家“擦肩而过”,“诺奖”始终“犹抱琵琶”,神秘高深。然而,莫言获奖,让国人第一次零距离领略“诺奖”风采的同时,标志着“诺奖”可望不可即的历史,一去不返。
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每到10月,“诺奖”都成为一个集话题、热度和商机于一体的“梗”。从铺天盖地的宣传,到夸大其词的渲染,从获奖者各种珍藏版,到准候选人的提名奖作品集——与其说,这是对“诺奖”一如既往的关注与追捧,还不如说是一种超乎心理承受力的消费。
于是乎,对“诺奖”多了一种纠结。
一方面,作为衡量文学成就的标尺之一,“诺奖”炙热发烫。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现象级”的符号,“诺奖”所蕴含的巨大市场,令人垂涎欲滴。
坚守精神世界的纯粹,还是换取真金白银的实惠?
宿命与悖论,是一道无解的“伪命题”,孰是孰非,见仁见智。需要指出的是,从精神到物质,其幕后都有无数隐形的推手,推波助澜,翻云覆雨。
首当其冲的,是网络媒体。在无处不在的传播世界里,讲究的,客观公允,大显神通,个别靠“流量博眼球”的,则拿“冷门”、“黑马”说事,大肆炒作。
以至于,一出出傍“诺奖”的闹剧,轮番上演。籍籍无名的作家,一夜爆红,身价倍增;长期无人问津的小说,转眼成“爆款”,直至洛阳纸贵,一书难求。
“诺奖”究竟意味着什么?
名利,荣誉,成就,信仰——面对喧嚣,被时代的裹挟的“诺奖”,如同一面现实的镜子,映照出丧失的自我与底线。
站在人海,仰望苍穹。若干年以前的“老诺”(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或许根本想不到,自己会给现代人带来太多的忧虑、困惑和遐想。
文学是人学,更是一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学问。
繁华落尽,文学离不开“诺奖”,更需要耐得住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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