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时候,为了保持写作手感,语文老师规定每周都得写随笔,笔记本自备。
当时大概是有点傻气的,为了凸显自己的不同,在扉页上写下了一句颇为文艺的广告词:跟着心情去旅行。事实上,在当时的随笔写作上,我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随笔写得十分意识流,基本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大概写作过程中伸了一个懒腰,一眼瞥见书架上被我祸害过的一个柚子,于是被拿来大书特书。当时的随笔,用过的最多的题目是《无题》,还颇为沾沾自喜,自觉有大家风范。现在想来,初中的语文老师,当真是算得上十分宽厚温和的了,非但没有给我的随笔打一个差评,反而就文中的一些话题留下了评论与我一番探讨。
高中的时候,课业逐渐繁忙,语文作为一门学了九年的学科,在高中是得不到太多的关注和重视的。当时的写作练习也少,也就2-3周一次。偶尔语文课上放一场电影,才会在课下多一份影评。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影评,无非是观后感,看从影片中得到些什么,积累着作为考场上的作为素材。高中的学业并不很顺利,英语、数学和政治总有补不完的漏洞,不免心情郁郁,想得乱七八糟的也多,反映在随笔里,于是墙边的一株花,村头的一棵老树,都被记录在内。
小的时候写作文,追求辞藻华丽。形容词、副词,不管合不合适——当然,那会儿也还没有明确的、成熟的文章审美,一股脑儿跟不要钱似的往里头塞,因此400字、600字这种字数规定是困不住我的。只是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终归是华而不实。
大一点,追求极简的朴实的文风,尤其喜欢白描的写作手法,并为汪曾祺等大家朴实但有趣的文风所倾倒,便也学着不多着墨,自诩为写实,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凑合能看。
后来喜欢上台湾女作家简媜的文字,又向着空灵飘逸的道路狂奔而去,然而清灵尚未学到几分,文风却是朝着鬼气森森的诡异方向拐去,像是游荡着的阿飘,悬在半空中,却总也落不到实处上。
当然,最羡慕的还是张爱玲式的风格,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然而这一风格除了扎实的文字功底,还需要丰富的人生阅历。自认为两样都没有的我,也只能干瞪着眼,仰望罢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