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字数成了判断文本的根本标准?若如此论,苏东坡之《记承天寺夜游》就无法传世了。
唯有诗才能无视这个标准。难道散文随笔感想就不能书写在方寸之间?我倒认为博尔赫斯的一篇精致短篇,就抵得过全世界所有二流作家制造出来的如铁轨一般长的长篇总和!
本文标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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