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讲 马粪争夺案
这是一百多年前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真实案例。
1869年4月6日,案件原告请两个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从晚上六点干到八点,共磊好18堆马粪,因为没带车,帮工决定明天再来拿马粪。帮工们没有在马粪上做标识,第二天一早,案件中的被告看到了18堆马粪,询问了一圈没找到马粪的主人,于是被告以为是无主马粪,便将马粪搬回家。到了中午,两个帮工带车过来准备将马粪拿回去,却发现马粪已经被人拿走,双方为此闹到法庭。在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都有道理。如果马粪仅仅在地上,可以说是无主之物,谁都可以将它拿走,可是堆积好的马粪上却体现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变成了财富。这笔财富的归宿体现了法律鼓励劳动创造财富,还是鼓励对财富做出标识。马粪案的判决对后代人行为规范起到重要作用。这也说明公平背后考量的是效率权衡的问题。如果此案同时发生在两个村子里,一个判原告胜诉,另一个判被告胜诉。在第一个村子,人们会尊重财富的创造者,积极创造财富而不是去保护财富;而第二个村子里,人们想办法保护财富的努力会大于创造财富,久而久之,第一个村子能够因为创造财富而更加繁荣,而第二个村子会慢慢消失。
当我们在讲某件事情公平的时候,这件事应当是符合效率的,因此效率决定了公平。只有让社会上每个人都积极去创造财富的规则,才是公平的规则;只有那些能让社会存活下去的规则,才是公平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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