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拆书匠
《显微镜下的大明》
胥吏的盛宴——彭县小吏舞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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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举了一个彭州胥吏舞弊案。
胥吏分为三班六房。六房对应的六部,礼吏户工兵刑。
一般地方上的衙门呢,有朝廷指派的像县令这样的地方官。但是很多具体的庶务还得依赖这些地方上的胥吏,所以别看官是正式的,胥吏是非正式的,但是有的时候官还得仰仗胥吏办事,甚至有的官被恶吏直接打死了。
胥吏们经常搜刮百姓们,中饱私囊,而大家又没有办法反抗。
这篇故事说的就是两个胥吏把在征集徭役运送粮食税的时候,收了贿赂,把这个移到用来运输粮食的人身上。
这个倒霉蛋叫杜山,后来被陶成和陈佐两个小吏给陷害了,得补贴。他被压榨得不能再多了,于是铤而走险把两个胥吏告到了成都府上。
成都府的知府是蒋宗鲁,持官方正。最终纸包不住火,该惩罚的人还是都惩罚了一遍,杜山因为没能交满,所以也被一并罚了,不过也总比一个人担下所有的委屈要强。
中间一大堆的情节我都省略了,因为很细碎繁琐,胥吏们阻挠办案、敲诈勒索的手段令人叹为观止,简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遇到什么问题都是先从拿好处开始思考的。
这是遇到了蒋宗鲁这样吏治清明的官员,全国还有多少处官官相护,官吏沆瀣一气的例子?又有多少沉冤不得昭雪?大明如此,何愁不亡?
6 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
一个锦衣卫校尉想要侵犯忠勇前卫百户杨安的妻子,不成,遂怀恨在心。等到杨安去世,校尉就诬告杨安的妻子岳氏和她的女婿邱永有染,并且在邻居郝氏的撺掇下,找来术士沈荣,害死了杨安。
结果这四人被屈打成招,都要处以死刑。死刑一般要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轮审,确保没有错杀。
刑部和都察院都批通过了,而大理寺的主官薛瑄经验老到,一下子就发现了前后口供不对应等问题,明白是屈打成招,就要求怎么也不签字。
都御史王文对此事气急败坏。说来王文是王振的亲信,而薛瑄此人持官端方,不愿与王振同流合污,平时不经意间多有得罪,王文便认为这次薛瑄是故意刁难自己,却没有想这个案子本来的问题
僵持着,问皇帝皇帝也不接这个皮球。对了,这时的皇帝正式大名鼎鼎的大明战神、叫门天子、明堡宗朱祁镇。
让都察院的一个御史潘洪去查,潘洪尊重客观事实,上报了。朱祁镇看事情这么明白,那就把苦主放了吧。
然后就是罚,结果下面一帮人相互攀咬,弄得很不好看。叫门天子一看,这样啊,那也不好全罚,全免了吧。
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对,就是那个土木堡之变后在大殿上被大臣们群殴至死的马顺,他气不过,再加上前面就在薛瑄那儿栽过跟头,就把校尉抓过来打了一顿。校尉为了自保,咬定了是潘洪捏造事实。
马顺随即把四个小民又抓了起来,然后严刑拷打,再一次屈打成招。紧接着再用他们的供词,抓了大理寺的主办官员,也是屈打成招。
就这样,四个小民要被处死,薛瑄也要一并被杀,其他相关的大理寺官员一律降官。
这些人不择手段,委实是太过火了,连王振家的老仆在薛瑄赴刑的那天都忍不住哭了。王振知道自己太不得民心了,于是免去了薛瑄的死刑,削官为民,让他回乡了。
可怜那四个升斗小民,唯一的救星被救走了,自己却仍然讨不了冤死的结局。
这,就是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
感想:
马伯庸把《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放在《显微镜下的大明》最后一章,真是神来之笔,把小人物在面对强权时的无助和无奈写得入木三分。数百年后,我们还会对薛瑄和王文之间的交锋津津乐道,却不会再记得那几个小民说了什么,想了什么。但是,就是这样低到尘埃里的,不被人记起的几个个体,又能深深折射出大明王朝官场的阴暗面、人性的弱点,及世态炎凉。而这,正好符合题目《显微镜下的大明》,唯有把这些夹缝中的蝇营狗苟放大在,才能让我们如切肤之痛般地体会到一个王朝的种种弊端。
六个故事排的顺序非常好,先是徽州两个是非对错没那么明显的案子让我们感受一下,然后是杨干院典型的欺压百姓的篇目,给我们阅读者的心脏上点强度,紧接着就是一个很宏观的黄册库的兴衰,从混沌的吏治中感受什么叫做繁荣性崩塌。
最后一篇《胥吏的盛宴》,一篇《正统年间的四条冤魂》,从宏观回归微观,让我们更加感受到了平民面对有权之人时那种发自内心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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