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决反对这种和稀泥的判法。
我从岔路骑上溪坝的时候他离我有十多米远。我们擦肩而过又相距十多米远时,他因为边看手机边骑着车才从坝顶滚下去的。
我承认我迟疑地停了一下。我看见坝底都是松软的沙子,他也没有什么大碍我才离开的。
当时坝上还有许多散步的人呢!他居然报了警,还说我是肇事逃逸者!
遗憾的是那里没有监控。那些散步的人把他从坝底拉上来后看见他只是些皮外伤便都离开了。他们绝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里的。他们肯定都是认为这只是自己不小心而发生的小事故而已,过不了多久便都忘记的。他们绝不会想到这件小事居然还会有后续。
当有关人员找到我时我也是大吃一惊,我几乎忘了还有这么一件事呢。真的是天火掉进自家的烟窗里,躺着也中枪。从此我开始了没完没了的诉讼。
开始他们要我负全责,我是死活不肯。后来他们开始和稀泥了,要我们责任各半。我负责修车的一百块钱的费用,他负责治伤的若干费用。这不是明显的拉偏架吗?他那一点皮外伤用得着治吗?
他们说就这么定了。我怎么可能服气。我问他们为什么现在老人摔倒了没人扶呢?
他们说那是两码事。
我决定反告他和他们:摔倒了还要抓把屎的爱占便宜的混蛋和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不作为的糊涂蛋们。
短短几个月我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灰白了一大半,还有一大半逃离了我那不争气的脑壳中央。我由准中年直接晋级为老年。妻儿也因为我的铁公鸡而要和我断绝关系。
我说这不是一百块钱的事。所有的损失已经不能与一百块钱划等号了,它是无法估量的!
我要反告他们。另外的一些他们告诉我要自己举证。我又不是神仙,当时就能预见到现在的麻烦。要是能预见,我就拍个视频什么的,或是让那些散步的人留个电话,好让他们为我作证。可是,即便我能找到他们,他们可能早已忘了当时还有谁与他擦肩而过。
他们说那就没有办法证明我是没有责任的。他们得维持原判。
我问他举证了吗?他证明是因为我才发生这个车祸的证据在哪里?
他们说那个椭圆形的自行车前轮和膝盖上的淤青就是证据。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怎么就不说是别人而偏要说是我呢?
我就是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决定把打赢这个官司当作我的终身事业。
我之所以站在这么高的楼顶上就是想要创造能证明我自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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