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子一旦恢复视力,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他手上的拐杖,即使这个拐杖帮助他很多年。——马克吐温
看完这句话,不知您有何感想?
我乍一看到,有种被惊到的感觉。像是背后略过一阵凉意,后来让心里有种透心凉的感觉。之所以被触动,必定是十分认同。所以我就在想:老马这样说,一切都是最好的理由。
我把这句“瞎子拐杖理论”发到朋友圈了,结果立马收到了一个小伙伴的评论:看了这几句话,内心有丝伤感,但又似乎没什么错,但或许拐杖只是拐杖的时候,人是这样处理,拐杖是别的物的时候,就不是这样处理也有可能。那么,正确的应该是什么?
于是,我就这样回复她了:
站在瞎子的角度来看,当视力恢复了,拐杖就是障碍。如果再拿着拐杖走路,那不是自欺欺人吗?
就拐杖来说,此处不留娘,自有留娘处!正如我们常听到的一句话:你之所以被利用,是因为你还有利用价值。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在这里发挥不出作用,不等于自己一无是处。何况这世界上的瞎子,又不是他一个。而且,“瞎子的选择”是在提醒拐杖:我可以变身导航仪。
就其他瞎子来说,他们需要的是拐杖。而拐杖并不是每个瞎子都有,此时其他瞎子并不是说没有拐杖就不可以好好活下去。
而恢复视力的瞎子,不用这个拐杖探路了,他也不是没有可能为自己打造一个新的心理拐杖。
世间事,无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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