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房让庄之蝶买了一只鸽子,说送给唐婉儿,她一定高兴。庄之蝶当时不以为然,等到唐婉儿让庄之蝶带鸽子回家后,他终于明白了,唐婉儿要用鸽子送信。
……唐宛儿怀里却抱了那只白鸽子,说:“庄老师,真感谢你送了我们这只鸽子,它好乖哩,白天跟我说话,晚上跟我睡觉。”钟唯贤说:“你这女子倒像小孩一样天真,鸽子怎样和你说话了?”唐宛儿说:“我对它说话它就一动不动地看我,它能听懂我的话哩!”就又对庄之蝶说:“你还不回家去吗,你已经好多天没回去了。那日去你家打牌,师母提起你就伤心。你今日回去,把这鸽子带过去,你们在那儿养几天,也让它认认你们,过些日子你放开,它能认得我这儿的。”庄之蝶想:孟云房说我买鸽子当电话使呀,她竟也这么想的呢!就喜欢地说:“好的。”抱了鸽子,拿回家让柳月养着。
——节选自《废都》第五十一章
他们打过电话,为什么不用方便的电话联系,而要用这古老而麻烦的方式呢?其实,这正是唐婉儿可爱的地方,用鸽子,一是避免了电话费漏洞,二是有情调,符合庄之蝶文人的品味,三是唐婉儿向庄之蝶表达倾心之意,这一点最为重要。
古有鸿雁传书,又有大雁做聘礼的习俗,因为大雁是候鸟,它们通常都是每年,快要到冬天的时候,就会飞往南方,到春天的时候再飞回来,从来都没有失信的时候,这也就象征着男女双方的爱情。庄之蝶唐婉儿不能抓一只大雁来通信,鸽子却是轻易能得到的。
如果这还不算明显,那么唐婉儿绞尽脑汁为庄之蝶做吃食是另一个证明。此时的唐婉儿已全副身心交给了庄之蝶。她可以为庄之蝶拒绝周敏,可以为庄之蝶不顾形象,发散袜破,两脚污泥的捉蝉蛹。
唐婉儿如此明显的变化,周敏应该能体会到,但他却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嫉妒之意。当然,不排除他与唐婉儿是露水夫妻这个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周敏已经见识过赵京五的能耐,又领教了庄之蝶的愤怒,他心里明白,不能灰头土脸的滚回潼关,要在西京混下去,庄之蝶是他目前唯一能依靠的势力。所以,即使他看到唐婉儿对庄之蝶频频献媚,他也只能装作若无其事,他献出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希望能有留在西京的希望。
回过头来看,周敏真的在西京活不下去吗?这倒未必!至少他手脚健全,做体力活是没问题的,问题是他太浮躁,不愿意做体力活。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通病:没有富贵命得了富贵病!底层待不住,只能往上走。往上走是需要代价的,有人卑躬屈膝,做了奴才,有人卖妻求荣,尊严丧尽。
显贵如庄之蝶,也曾为金钱所迫,何况周敏呢?
这是个人的错,也是时代的错,更是社会的错。社会风气如此,人心浮躁,活着本就不易。
一箪食,一觚浆。做个坐家的作家,除了良心还有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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