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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说到这个词大家并不会陌生。2011年1月21日腾讯发布了微信,“微商”是基于微信社交平台的产物。“微商”的诞生我觉得首先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时代,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手机上了,大家的注意力在哪,商人就在哪。其次我是觉得是每一个普通人都不甘平凡,心中的那股能量终于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找到了突破口,每个平凡的普通人都有可能是一个销售,或者是一家“公司”。“微商”就是基于微信社交平台存在的商人,当然QQ也能够做生意,微博也可以做生意,只是微信本身自带社交属性并且容易和潜在的买家单独沟通。当然进一步理解剖析,“微商”往往也是单独的个体,我觉得“微商”也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社交平台个人卖家的统称。
每个普通人都有可能是一家“公司”
很多“微商”白天也许有着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也有很多是全职妈妈空余时间用来经营自己的一份事业,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全职卖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于2017年年底,“微商”人数大约为3000W左右。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进入这个行业?因为这个行业几乎是没有门槛的,很多时候的开始只是从你一个转发的广告开始,几乎是零试错的成本。很多卖家的第一笔成交单子,都是来自于自己的亲朋友好友,然后再从自己的朋友圈子开始一层一层的扩大。“微商”的基础是信任,需要培养信任感,并不是像淘宝一样,买完就走。用心经营你的朋友圈的时候,你也是在经营一家基于微信社交平台的一家公司。
工作之外的8小时拉开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公平的,每个人每天拥有的时间都是相同的,同样是24小时。对于很多人来说的状态就是8小时上班,8小时睡觉,还有8小时属于自由支配的时间,人与人的差距就在自由支配的8小时中产生。当然在这里撇开了一些全职“微商”,我相信在“微商”这个群体中是比较小的一部分,也有一些是因为“微商”做的不错,而转为全职卖家的。工作之外的8小时,我们可以选择用来玩游戏,也可以用来看肥皂剧,曾今不甘平凡的小伙伴们也可以选择去外面打工,当然今天可以选择为自己打工。“微商”是一个在8小时以外,几乎是零试错成本的,为自己打工的一个工具。其实世界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美好过,可以如此方便的去经营自己的事业。
赚不到钱只是一个借口,在如今这个社会,除非你懒惰。如果你不甘平凡,我觉得“微商”是一个特别好的缩减贫富差距的工具。勤奋和懒惰,我觉得在这个时代以后的贫富差距也许会越来越大,因为贫穷有时候只是你不努力,社会贫什么要给一个没有任何努力的人回报。
意料之外的财富数字
很多人会问这样的一个问题:很多时候在媒体上看到的,“微商”能够赚年薪百万是不是真的?
这确实是真的,笔者身边有一些做微商的朋友。有年入百万卖面膜的,有年入百万卖减肥药的,有年入百万卖复刻鞋的,更有年入百万卖避孕套的,甚至在很多微商行业收入百万只是一个起点的数字。这一行确实有很多人比你想象中更赚钱,很多卖化妆品的大佬或者是创始人甚至有着过亿的身价。
当然绝大多数“微商”经过大浪淘沙,都死在了沙滩上。当然能够坚持能够留在这个行业的,很多时候都能听到比本职工作的收入略高。当我听到这些的时候其实是挺欣慰的,就像是看到了一个人努力修成了正果。
请不要再用鄙夷的眼光去看待一个“微商”
你去询问一个年轻人做什么工作,如果对方非常洒脱的告诉你他是“微商”。请你保持镇静,请不要露出鄙夷的眼神,在这个大多数时候用金钱去衡量人的价值的社会。能够坦荡的说出“微商”这个词,我觉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个年轻人不会比2017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的人均收入低了,并且有着上不封顶的可能性。
在生活中你也许是一位公务员,形象正义却碌碌无为的混日子;
在生活中你也许是一位人民教师,形象正义却并不喜欢自己的学生;
在生活中你也许是一位律师,形象正义却只认钱不认人。
很多时候谈不上真正的谁比谁更好,谁都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得到表面。
那位公务员就是《人民的名义》中不办事的光明区区长孙连城;
那位教师就是在摄像头底下虐待自己学生的那些老师们,当然还有摄像头看不到的;
那位律师就是只追求金钱不追求真相的“XXX”。
特别感觉律师这个职业是反人性的,很多时候都只能始终为自己的雇主服务,无法去深究雇主真正的对错。是真相背后的“公平正义”,还是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律师只是一个职业
在这个点,有点扯多了。我只觉得人都是“两面性”的,一面是大家看得到的,另外一面是每个人的阴暗面。其实谁都不比谁更光彩。“微商”也只是一个职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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