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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远嫁的结婚后,不要把户口迁男方。

建议远嫁的结婚后,不要把户口迁男方。

作者: 爱画画的七七 | 来源:发表于2021-06-21 00:40 被阅读0次

    我远嫁,结婚时,听男方的把户口迁男方家了。娘家没有房子,爸爸集体户取消后,我们一家人的一起落户在他同事家。这一落到爸爸过世都没迁出去过。二十几年了。

    对于户口在哪,我觉得无所谓。嫁出去了迁男方也跟正常。以后有事总要找人家吗户口也是麻烦别人惹人嫌,于是领证拿户口时顺便办了迁移。

    现在想离婚,经济条件不行想申请法律援助时,男方当地咨询说完户籍所在地证明我经济困难。

    经济困难我确实是。

    独生子女,爸爸癌症过世。妈妈只有低保又尿毒症,视力一级残疾。我带孩子照顾我妈,分居待离异。照顾两个人也无法工作。没有工作收入,不是困难是什么?

    可是问题是,谁能给我开证明?


    我找户籍所在地得村委会,那边说无法了解我在娘家情况,不能开证明。让我回妈妈户口在的社区问问。

    妈妈户口在的社区问,说我户口不在那了无法证明我经济困难。只能开我妈妈病了,享受低保,我跟她是母女关系。说我这情况,如果跟我妈在一个户口本,是可以同样享受低保的。而户口迁出去了,只能去户籍所在地让开证明。

    户籍所在地说他们只能开我婆家是否经济困难得证明,我是在娘家,证明我个人经济困难。他们无法开。

    而法律援助就是要你经济困难才能提供律师咨询……

    卡在这没辙了。

    只能怪自己什么也不懂,从没留点心。

    让自己损兵折将,特别被动。

    户籍,能在娘家就在娘家放着。没事别轻易迁男方那。

    像我这样,以后孩子读书,想让她再娘家这读,还要想办法把户口迁回来。得有地方落户才行。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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