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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的旅馆

不可思议的旅馆

作者: 没有口味的悦饼 | 来源:发表于2017-08-30 22:13 被阅读0次
    不可思议的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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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我是一个月以前搬进来的。这是一个坐落在泸沽湖边的小院,院子里只有一栋建筑物,就是这个带着一个拐角的两层木制小屋,我选择的是二楼拐角那间。院子里面是毫无意外的一棵树,而树下则是几把快要塌掉的藤椅,我从没有坐上去过。换句话说,我从住在这里之后就再没有出过屋门。
    一个月前,我来的时候,带着一把木制吧椅,还有一个装满四季的衣服的旅行箱,我没带手机更别说电脑,唯一需要电力供应的就是我的老式MP3,我切断我和外界的联系,决心要在这里静一静。吧椅是实木的,高度就是我坐在上面,脚踩木制支撑的时候,膝盖与这件屋子的窗台正好向平。至于椅子上面那个圆形的坐垫我觉得这是淘宝店主的优惠,因为我买的时候并没有要坐垫。
    这间旅馆的饭菜永远都是一个味道,不过我也不怎么介意,反正吃到胃里最后转化成相同结构的葡萄糖和不同结构的脂肪,然后储存在我身体里,再消失,周而复始。至于屋子的卫生,则是一个看不出年龄的阿姨负责。她每隔一天就会来一次,然后问我一些我懒得回答的问题,之后再离开。阿姨和我妈妈好像,她们都极其操心我。
    我的生活非常有规律,主要是因为我附近的人过的太有规律了。这会儿,我正坐在吧椅上,看着窗外远山半山腰的那间旅馆。旅馆终日都发出暖黄色的光,我每天都会想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黑色的钨丝会发出黄色的光,而灯的名字却叫白炽灯?当这个问题在我脑海中持续十分钟零一点五秒之后,我的思路会被一个沉重的关门声打断。那是隔壁的姑娘回来了。我从没见过这个姑娘,她也从来没有敲过我的门。每天下午三点零二分十秒,都会有一个男生站在楼下唱同一首歌,这首歌的最后一个音我从未听清楚过——姑娘会在歌曲的尾声出门,在最后一个音发出的时候将门重重地关上,关门的声音正好覆盖男生的歌声。我猜想,她大概是两点开始化妆的,不,应该是一点,她还要洗头发、吹头发。我觉得她一定是那种金黄色的卷发,而且头发十分柔软,就像阳光一样,而楼下的男生是棕色的头发。
    他们每天都做些什么呢?说些什么呢?
    鬼在乎。
    又在窗口坐上五个小时之后就是午夜了,楼下的人就回来了。他每天出门都是十分安静的,以至于我一个月以来都没有弄清楚他是几点出门的,可我十分清楚他几点回来。因为他每天都会喝的烂醉,边走边说着胡话,这些胡话主要是有关他有多爱他的前女友,而那个女人是多么不在乎他。听烦了,就到了夜里安静的时候,这时我会从吧椅上下来,刷牙洗脸,最后掀开一个被角躺进去。被子是上一棵可以栖息凤凰的梧桐树花纹,而床单则是树纹一般的花纹,至于枕头不知道阿姨是如何做到让它产生一种檀木的香味。
    我的睡眠时间是五小时十分钟,每天都做同一个没有开头只有结尾——我是一场周杰伦演唱会的唯一听众——的梦。
    “咚咚咚。”
    三声敲门声,这种声音在古代本是报丧的声音,所以我就不理会它,而是起身坐回我的吧椅,将百叶窗轻微调整一个角度。清晨的阳光会从百叶窗中射进来,这些阳光会被百叶窗分成很多等份,然后落在我身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清晨的六点。
    早饭是一个鸡蛋和两片黄油面包,外加一种混着奇怪味道的豆浆。
    每天都会有人在七点钟准时放在门口。
    午饭是米饭和混着相同奇怪味道的菜。
    每天都会有人在十二点过五分准时放在门口。
    午饭过后,我会将百叶窗完全拉开,这时太阳可以全部照进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檀木的味道。我知道,这是阿姨来给我换枕套并且收走我吃完的碗盘。
    阿姨会说:“你这么喜欢外面坐在这里看着窗外,为什么不出去转转?”
    其实我很讨厌这样的问题,这样的我不知道答案的问题。但是出于尊重阿姨,我总是会从吧椅上跳下来,给她鞠个躬,然后报以微笑,再从她门外的推车上拿一瓶百事可乐——这是我仅有的走出屋门的时候,之后坐回吧椅,继续看向窗外。
    太阳在天上的时候的窗外是无聊的,来来往往的行人从院子外的一条小巷穿过,我不知道小巷的两个尽头都是什么,我甚至不知道这样悠长的小巷是否存在尽头。我这人是个有点大小姐脾气的,也有强迫症,所以极其讨厌来往的人在不同的日子的同一时间有所不同,所以从我搬过来的第三天开始就不再注意巷子里的人,而只关注那面被漆成粉红色的墙。
    太阳在我看向粉红色墙面我能看到的最远端时,越过了最高点。
    于是,男子开始唱歌,隔壁的姑娘离开。
    在她回来之前,我会留心听另一边隔壁的那个人放映电影,她每天都会在姑娘离开后的一分十二点零五秒后放映美国电影《一天》,从对话情节来看,这个故事是说一对青梅竹马在历经多次分分合合之后修成正果,可女主角却在婚后的某一天死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之后就是男主角孤独的半生。
    电影演完,我会听见她的哭声。
    先是放声大哭,然后再是抽泣。
    晚饭是皮蛋瘦肉粥,托盘的左下角是粥,右边是筷子,中间是勺子。
    皮蛋很好吃,而瘦肉很难吃。
    女孩回来之后,我会再次离开吧椅,去洗澡、洗衣服、换衣服,之后坐在吧椅上听歌。我有五十首周杰伦的歌,全部听过一遍之后开始看书——《挪威的森林》。每天只看一章,看完从新再看。
    我看不懂村上想说什么,也不懂春天在草地上打滚的熊为什么是绿子对他的爱。
    一章结束后,就是十二点到来的时候。
    这一天,过完了。
    今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一切没有一丝的改变。
    “咚咚咚。”
    吧椅,百叶窗,旋转角度,粉红色的墙,太阳。
    “你这么喜欢外面坐在这里看着窗外,为什么不出去转转?”
    我坐在吧椅上,闻见了檀木香,听见了阿姨的话,看见了粉色的墙。
    我跳下吧椅,转身对阿姨鞠了一躬,报以微笑。
    然后,
    我说:“我好了。我该走了。”
    阿姨明显是被下了一跳:“你说什么?”
    “我说我可以出院了。”
    说完,我侧坐在窗台之上,将布制的窗帘彻底拉开,看看窗外的白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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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疯子。
    我是说,我之前是个疯子,而再之前,我不是。
    一年前,我独自一人带着一件衣服来到这家精神病院请求一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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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岁,我们从不同的学校毕业,他没能像他曾经承诺过的考上那所他要去的学校,而我则去了我应该去的学校。他选择去复读。我们被空间分离在不同的城市,可这并没有切断我们的联系。他依旧是我忠实的垃圾桶,我也是他最佳的聆听着。
    我们先后分别交了不少男朋友、女朋友,不过最后都是无疾而终。二十七岁的一天,不知道我们触动的哪一个开关,我们突然意识到对方才是自己的唯一。我们决定结婚,可他没有出现在婚礼上。
    他喜欢周杰伦和村上春树,我看不懂村上的话也听不懂周杰伦的歌;他喜欢化淡妆的女生,而我从来没有为他而化妆;他喜欢吃皮蛋瘦肉粥里的肉,可我却那样讨厌和鸡蛋有关的一切;他喜欢看美国的电影,而我却热衷于日韩的悲剧;他喜欢不时去酒吧放纵自己,可我从未走进过任何一家酒吧。
    于是,楼下的人替我去酒吧喝酒,隔壁的人替我看美国电影,另一边隔壁的人替我化妆。
    要知道,我是一个人住在一栋单独的小楼之中的。
    我当然没有楼下,更没有隔壁。
    婚礼前我们决定去泸沽湖度蜜月。我们曾经在不同的时候去过那里,却阴差阳错住在了同一家旅馆的同一间屋子。那是一栋木制的小二楼,屋子散发着檀木香,而窗口有一个实木的吧椅。
    还有,我欠他一场周杰伦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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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我穿着婚纱站在神父面前等待他出现。他却没有出现。
    我带着婚纱走进这家医院。
    我还记得,那天早上他出门的时候说:“钥匙我放在茶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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