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本书第五章——伦敦成长记。
里面有一句话触动到我:
跟自己必须朝夕相处的人交恶是一种愚蠢的行为。
我今天就差点犯这种错误。虽然不是朝夕相处,但是是同事关系。和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她有些教学经验,自己的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也特别多,虽然其他老师也都不喜欢她,但是都保持表面和气。
按照我以前的性格,不相投的人就不和他来往,撕破脸(可能也是受我家人影响)。我老公这边,家家都有点家长里短,有时候都欺负到我家头上了,我听着很生气,我老公也劝我要冷静。
在这种大家庭里,就算房子没挨着,但总有自家几块地是和别人挨着的,平时有个什么事,地邻家也能给家里说一声。所以就算有多大矛盾,能不撕破脸就不撕破脸。家里也算一团和气。
再看看我妈妈那边,我爷爷奶奶住院,因为一些照顾老人方面的事情我家就和我叔家不说话了。以前我姥姥生病住院,我妈和其他兄弟也闹掰了。
和一些必须要打交道的人交恶真的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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