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脑子里一直在思考这篇小说里的每一个细节,琢磨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比如结尾时那个格格不入的罪犯说的那句话:“她可以变成一个好人的,要是每分钟都有人向她开枪的话。”经典小说与平庸小说最大的区别,就像浅水滩与深井之区别。
《好人难寻》是一个短篇小说,作者是位只活到39岁的女性,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大家惊叹于她的语言之精炼,简直没有一句废话,所表达的绝对有她所指向的目的,所以这篇小说并不是读一遍就能懂,要反复读很多遍。
记得几年前朋友极力推荐给我看时,我读完第一遍的感受就是被小说的结尾所震撼,老太太因一个私念,带领全家人走向了不归之路。再看第二遍,觉得里面有个细节很有意思,就是老太太在回忆年轻时有个男人追求他,每次见她就带个西瓜,上面刻上男人名字的缩写,正好是”EAT”这三个字母,英文单词的意思是“吃”,觉得奥康纳为了这个细节而把那个男人的名字设计成那么一大长串,真是有意思。这里面蕴含着两层涵义,一个是衬托出这个男人的形象,不过是个世俗之人,他所想到的对追求对象施展的手段用的是用食物去讨好,因为他的名字缩写就是“EAT”,就像一个标签,一小个细节刻画出这种生活中占大多数的男人的型态。如果不是反复阅读,像这类小细节是会被忽略而过的。
再看第三遍的时候,反思起小说的名字,好人难寻,原来作者是想表达《圣经》罗马书中的一句话:一个义人也没有。是的,除了上帝,人人都是罪人,一个义人也没有。那个被称为不合时宜的人的确是罪人,他身上犯了很多案,是法律上所判定的罪犯,大家都能理解,但是老太太,甚至那两个天真的小孩,又何尝不是罪人。只有读过《圣经》的人才能理解,因为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像老太太一样自我标榜为好人,以为靠自己的行为和道德准绳,就是可以贴上好人的标签,可实际上,人的罪性之大,仔细分析起来是很可怕的,内心的心思意念只有自己最清楚,不可能做到一个完全无瑕疵的义人,就像老太太,为了一个私念,想去看一栋老宅,起心动念甚至引诱那两个孩子帮助自己促成行程,还偷偷带猫上车等。
小孩子按理说是最纯洁无暇的,更是不会有罪,可是你看小说中的这两个小孩,说话那么粗鲁无礼,无论是对老太太还是对加油站的老板娘态度。小说中一家三代,基本代表世俗中的所有人,谁没有罪?在上帝的眼里,凡贪婪、自私、撒谎、骄傲……都是罪,所以上帝制定了“十诫”。
反倒是那个从监狱里逃跑出来的罪犯,反而诚实的认罪,他把每次做过的坏事都做记录,他不否认,他承认自己就是罪人,可是他拒绝得到救赎,结尾,老太太面对死亡的恐惧,妄想用母亲般的爱去唤醒罪犯内心的善,结果适得其反,恼怒的罪犯对着她胸口连开三枪,还说她废话多,要是每分钟有人对她开枪的话,她可以变成一个好人。
这句话我思考了好久,按我自己的理解方式,人面对开枪,实际就是面对死亡的时刻,如果人人想到死亡时会到上帝面前接受审判,那么就不敢胡作非为了,罪犯枪杀了老太太,看似他占了上风,还可以逍遥一阵,生命并没有结束,甚至可能还会延续很长时间,就像一些坏人干尽坏事并没有马上被法律审判,但是只要是人,因为有罪,最终难逃一死,死就是罪的代价,人人无法躲过,最终都要接受上帝的审判,谁也逃不掉。
小说中对老太太被枪杀后的场景是这样描写的:半坐半躺在血泊中的老太太,她的两条腿像孩子一样盘在身下,面孔朝天向无云的天空微笑着。按理说老太太面对这样的死亡方式,是很恐惧的,可是她却面向天空微笑,为什么反而会微笑?对死坦然无惧的人当然是信仰耶稣的人,信仰耶稣,就是相信人最终是有盼望的,肉体生命虽然结束,但是灵魂是不朽的,因为可以到天堂与神相聚,在那里享受一种世间无法享受到的美好。
后来我又突然悟到,罪犯实际上不自觉扮演了一个审判者的角色,他用他自以为有用的狠毒方式去教训老太太。结尾的时候,罪犯把猫抱在他怀里,却把老太太一家全部杀害,罪犯的罪恶之大,从这里可见一斑。
那个被称为格格不入的罪犯,代表的是没有信仰的人,其中有个细节,老人听到自己的儿子被枪杀时,发出悲伤的叫声:我的儿啊!我的儿啊!这时罪犯马上回呛:只有耶稣才会让死人复活,意思是你喊什么都是白搭。
《圣经》里记载有耶稣让死人复活的事,罪犯显然并不相信经文中的记载,他紧接着继续拿圣经中的故事去怼老太太:他真不该这么做,他让这个世界不平衡了,要是他言行一致的话,你就只要抛掉一切跟他走就成。如果他言行不一的话,你就只要好好享受你仅有的几分钟,以最好的方式离开——杀人啊,放火烧这个人的房子啊,要不就对他干点别的坏事,不干点坏事就没乐趣了,罪犯说这话时几乎在嚎叫。这说明罪犯内心对神的抵抗,代表世俗生活中无知的那部分人,不仅不信,还要用自己的方式去嘲笑,甚至亵渎,并且故意违背神的旨意,去行恶,说明了这类人的可怜。
之前,老太太与罪犯聊到他被误投进监牢这件事时,就问他为什么不祷告,如果祷告的话,耶稣会帮他的,这样的对话,一方面说明老太太是信仰耶稣的,一方面是在传福音,但是罪犯的回答是:我自己应付得蛮好。很多人自以为靠自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总之,就是不想靠神,这就是人类的悲哀之处,没有救赎,活在世间其实就是小说要告诉我们的:人生没有真正的乐趣。
网上可以搜到很多的评论,这些评论大都是泛泛而谈,甚至有人说作者末尾说的人生没有真正的乐趣,是因为作者奥康纳长期患红白狼疮的原因,正是看到有人这么肤浅的认识,我才找来小说,认真读了几遍,而且还对《罗马书》产生了兴趣,以前听这一章的讲道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小说的原因,我找出音频,全部重听了一遍,有那么一阵,我整天沉浸在小说中,不停的思考,总想与人讨论,可是有的人看不懂,没什么感觉,自然就无法讨论下去,有的看了,说写得真好,然后就没有再进一步讨论,时间一过,那股劲也就过去,淡了。写下自己的感受,留存,说不定过段时间再看又会有新的感受。
好的小说就是让读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和思考,是开放性的,并不是僵硬的给读者一个唯一的答案和结果,如果我们都带着一种认真去读小说,就是给予伟大作家的尊重,因为越是优秀的作家,越懂得尊重读者,视读者为有智识有见解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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