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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QQ群里认识的一位同济学长,已而立之年。私聊甚欢後表示愿意加微信,于是乎互换帐号。
加号之初他便声明“微信用得不多,朋友圈也不太会玩”;一开始点开他的朋友圈,还能看到几条分享的链接;待和他用微信聊了几句话,再次点开朋友圈就一片空白。
做狐狸就要把尾巴藏好。
(二)
还是一位同济学长,在大学读博结束离开工作,临走发了条感慨留恋的文字。我于是顺手点了赞。
第二天又刷朋友圈,看到他的那条文字下其他人的赞和评论,却没有了我点赞;而微信是没有删除他人评论和点赞的功能的;一看文字发表的时间,竟比我点赞时晚了一小时;删了文字重发一遍就为消除我的赞也是够拼的。
老死不相往来就好。
(三)
这个故事是一位大学同学。
某日见校友邮件转发的一则活动,是这位同学提供的,内容是一个官方背景的行业内学术展览,兼可申请奖学金种种;本来看得很有兴趣,一看活动的日期,竟然是前一天;合着自己参加完再假惺惺放出消息;又读了一遍邮件的措词,“欢迎有兴趣的同学参加明年的这个活动”。
做了婊子还立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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