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觉得自己恋旧,事实也应该如此。但不知为何最近总想起初三的自己。
不是什么很酷的事。无非就是留了长过校规一点的头发,上学时模仿MJ绑了四个手指绑带被别人误以为自残, 某天中午心血来潮报名了唱歌比赛对着评委唱《baby》还壮胆比了手势,看了1D的one thing MV遂立刻决定拷进U盘课间放给全班看,没人懂的时候就把情绪和想法写进甚至没有读者(或者一个)的小说里,在网络坚持了两年用日志记录一支球队和素未谋面的人,有早课的第二天前夜看电影到凌晨三点,每周末和暑假都有仿佛用不完的精力结派玩耍。一个或许不太典型的傻子初三生,不介意拎起或放下任何事。
并非生活轻松, 只是活出了一种愚蠢的自足。在自我与世界之间的平衡。
然后开始瓦解变质,或许是好的那种。文字不再敢用来毫无保留地直抒胸臆,所有提笔的缘由动机好像也成了一种变相的竞争,遗留在过去的变成了原罪,还没到达的未来成为当下的负担。再也没写任何东西, 脑子里回荡的所有声音都只是凌晨一点一刻的游魂。见光散。
所以我大概还是会在冷清又尴尬的无人时刻常常回想起那个傻子初三生,有和世界较劲的勇气和毫不在乎的飞扬跋扈。就像我从不知道自己最暗自喜欢的一个词会是Flamboyant, 直到我遇见它。
所以对所有可能看见这篇bullshit的人, 这从来不是关于一个人, 一个名字, 或者一个地方, 这可能只是那5%尚未跟上世界步伐改变的我,想再呐喊一次。
但愿不是最后一次。毕竟会执意自己过去的人也只有自己, 如果放下了,就真的都没了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