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姐姐,
今天第一次参加参加华东政法大学的辅修学习,之前也和你说过,在没有开始之前,总是各种各样的办法逃避,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害怕自己不能做好。但是既然已经来了,就勇敢走下去吧,有时候阴差阳错的得到才是最珍贵的,原本无法参加,到遇到如此风趣、幽默、会讲故事,哦不,是史实,是我的幸运。
虽然只上了一次课,我发现辅修法学的性价比不是那么高,为什么这么说呢?通过利用业余时间去完成如此庞大的专业量,时间根本上根本不允许,所以我也必须端正辅修的学习态度,我并不奢求能够在这短暂的两年时间甚至不足两年的时间里把法学学到精通,珍惜每一次上课的时间,学一天有一天的收获。面对法律这块大巨头,如果仅仅靠死记硬背的话,根本没有必要来参加这个学习,我辅修的的主要目的:
一是增强法律意识,当今社会文盲越来越少了,法盲却越来越多了,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帮助自己甚至别人,即便我不是一个律师。
二是学习法律思维,法学是一个文科性或者文学性很强的专业,而法律思维正是我所缺乏的,如果能通过这段时间培养起,就比学到法学法律知识更加重要。
今天上的课程是中国法制史,将历史和法律结合起来这一门课程,真的很喜欢,而且这个老师也是很有趣,说话也很有特点,以致课堂不断哄笑不断,
学习没有绝对的真理,真理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真理就是一个绝对真理。
乍一听这句话是不是有问题啊?都说了没有绝对真理,后面又冒出一个绝对真理,这不是前后矛盾。仔细一想,这句话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任何事物的成立都是由其存在的前提条件,如果脱离这个条件,可能就不成成立。引申到学习上,书本的知识也未必都是对的,因为它只是一种观点,一种大多数都认同的观点,观点也就没有对错,也就是说你也可以有其他观点。换句话说,学习不是要我们一味的相信或者崇拜书本知识或者老师讲的内容,因为这只是他们的一种观点,我们要有自己的思考能力、敢于质疑的能力。
评价历史应站在当时的立场分析,而不是站在当今立场来评价
因为如果从现在的角度看过去的话,很容易从整体的角度来判断,但是对当时情况的判断有失偏颇,你们应该从站在当时的角度上来看待问题。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来说,就要学会换位思考,不能只以自己的角度去评判他人,应该多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样我们才能做出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评价。
分析事实,我们应该从它的内涵出发,而不是仅仅只看他的外表,
邓小平先生在改革开放时期倡导毛泽东思想,以前只要是毛泽东说的、做的都被认为是毛泽东思想,但是在邓小平眼里,不管是毛泽东还是其他人说的做的只要是正确的都属于毛泽东思想。同样的毛泽东思想,不一样的内涵。
所以,如果一个行为、态度、观点如果只是外观变了,而内在却是老样子,那么他就没有改变,相反,有时候就可能是外在形式没改变,但是内在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就算是进步。用到个人的自我发展上,我们想要突破自己、改变自己,就不能仅仅改变外观,什么叫改变外观,就是并不能只做表面功夫,我们应该深入改变它的内在,即便外观没有发生变化,我们也是在进步。
这就是我今天晚上学到的东西,也没有辜负我如此早的占座。
离2018年研究生考试只有百天了,你今天有没有进步么呢?
正在成为的弟弟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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