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福的口语有这样一道题。
如果有选择,你最向往的工作是什么。
准备时间只有15秒,我赶快抓住了脑海闪过的第一个想法。并且给出了三个理由。
当老师!1.培养下一代 2.做科研 3.假期长
做完后看了范文。
范文写的:writer。
理由呢,只有一个,就是可以创造人物。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脑子里总有这样那样的一个个人物,出现在睡觉前的迷离,等红灯时的发呆,站军姿时的无奈。。。
他们有男有女,时古时今,随着我的年龄增长,他们也在长大。
初中时,总有一个爱打网球的阳光男孩。
高中时,时常想到一个年少得志的青年。
现在,时常能看到热爱妻子孩子的完美丈夫。
也许是双子座特有的人格分裂,或者是对未来生活和另一半的向往,也许是电视剧看多了。。
托福做到这道题,我陷入了沉思与向往。
我时常创造一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但从未想过把他们记录下来,懒的用语言表达出来。
懒得写,懒得思考。
做了那道口语题后,我开始尝试着写作。
食堂排队时,等车时,地铁上。
把以前刷无聊推送的时间用来记录自己一点一滴的思想流。有时候是看到的、听到的一些真人真事,有时候是自己脑中一闪而过的一个人,有时候自己一些感慨。
我可以感受到一种充实,一种思想的碰撞,是之前没有的。对,是一种快乐和满足。
我认为作家应该不要做全职。
不然脱离生活,灵感早晚会枯竭。
一杯咖啡,一台电脑,坐一下午。这不是我想要的写作的魅力
有时我想要的人,就在霓虹灯下,开满红花的树上。
写作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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