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李笑来的一些文章,其中有一句话,让我颇有感触,就是标题中的这句话。
为什么深有感触?想想自己这么些年,做了很多事,但是真正能回忆起来,和外人称道的似乎没有。为什么?为什么做过的事,自己却不记得了呢?是事情本身没有意义?还是在做事情的过程中,干得并不漂亮,以致于无意识放弃记忆,没有很深刻的印象?
但不管怎样,我感觉这句话最重要的还是点醒了我。
我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可以说是个“好好先生”。基本上都是有求必应,只要自己能办到的。
所以很多时候,自己变成了一个只做事,而忽略这件事是否应该做的人。那么这样,很多时候,即便把事情做得再好,如果根子上,这件事儿就是不能做的,那还有什么意义?
这是实践过程最应该注重的一个前提,就是首先要确保这件事是正确的,然后把正确的事做正确。这样,人生应该会少一些盲从,多一些精彩。
你说对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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