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经常买书送人。觉得好看,有价值,就会给人推荐。对不少人,就愿意送一本给他/她。
看过的书送人,一是觉得不礼貌,二是觉得舍不得。

看过了,应该就属于旧书了吧。自己想想,自己会不会接受别人看过的旧书?好像不太喜欢,除非是孤本,或者实在没必要买的。孤本很少,也没人送我。实在没必要买的也没碰到。所以,到头来,对于喜欢,可能喜欢的书籍,还是买买买。
舍不得呢?自己看过的书,往往有折页,有勾画的痕迹,有时候还会想说不定什么时候要再看看呢。至于没有看过的,那就更不能送人啦,还没来得及看呢,买都买了,看都没看,哪能送人呢?
送人的书,很多也是斟酌一番的。不同的人送不同的书。不能让受让的人觉得:怎么,你觉得我知识匮乏,需要读书么?也不能让受让的人拿过来一看就束之高阁。起码愿意打开看一看,这样,也就可以了。至于有不少人把我送的书开卷读完了,那真是书的福气和我的福气了。
但说到底,接受我赠书的人,看与不看,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我把我喜欢的东西送出去,我是真心希望它会给受让人带来知识、思考和启迪的。哪怕有一句话,让人感到说得真好,让人心弦一颤,那就值得了。即使真的没看,也不错,最起码可以装点他的书柜,让我也喜欢的这本书多一个展示的地方。
一般情况下,我送的书籍,都是自己已经读过了的。当然,读有很多种,有的是精读,书上很多地方都勾勾画画,甚至写了感想,做了总结,关键点有标记。也有的是略读,关键的章节读过了,其他章节,简单看看题目、节题之类,可能也就算了。还有的是简单浏览,可能花的时间不到十分钟,也算看了。
当然,因为买的多,现在家里没拆封的书也越来越多了。但这样的书籍,你也不能说我就没看,因为在买它的时候,它的简介、它的部分章节、它的经典语句,我都是看过的,正是因为它的某一个地方触动了我,才让我出手买下了它。
这样的书,如果在车上、办公室,如果有人看中,或者有其他合适的人,我可能会顺手拿来就送人了。当然送之前,不忘先扫描一下,从购书网站先放到购物箱,有时候,就直接下单再买一本了。
曾经请同事来我家吃饭,我故作大方地说,谁看中我的书籍,可以拿走一本,但要给我做个记录。做记录不是为别的,只是为了我自己再购买一本。结果那一次,有个小伙伴兴趣独到,她拿走的那本,我怎么也没买到。这直接影响了我让人从我的书柜里挑书拿走的勇气。以后再也不敢说“随便看,随便拿一本”了。
送书有没有计较?想想是有的。一般诉讼案件的客户,我是不送书的。毕竟人家是委托律师打官司的,如果“送书”给人,恐怕人家会理解成“送输”。你不知道你的客户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不是在乎这个,弄不清楚的情况下,送书还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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