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型的好处(为什么需要用泛型):
泛型实际是参数化的泛型。为什么需要泛型?
1、适用于多种数据类型的变量参数,执行一样的逻辑代码。
2、编码中指定数据类型时,若是传入的类型不一样,可以在开发环境直接显示错误,不至于在编译运行时才抛异常,也可以避免强制类型的转换。
泛型方法
带有<> 尖括号的方法是泛型方法,可以在普通类中定义泛型方法,也可以在泛型类中定义泛型方法而且泛型参数不受泛型类的影响是独立的。
如: 泛型类Person的<T> 与 泛型方法showData的<T>是无关的,其中showData的<T>可以改成其他字母表示,如K
public class Person<T> {
T data;
/**
* 非泛型方法
* @param data
*/
public void show(T data){
System.out.println(data);
}
/**
* 泛型方法的泛型参数不受泛型类的影响,是独立的
* @param t
* @param <T> 此处的<T> 与 泛型类Person的<T>是无关的,其中T可以改成其他字母表示,如K
*/
public <T> void showData(T t){
System.out.println(t);
}
}
泛型的限定类型
泛型的 extends 派生限定类型可以是多个(包含:类、接口),使用&符号关联,但是限定类只能有一个类而且必须放在第一个&之前,否则开发环境阶段会标红提示错误;
如:<T extends BaseBean & ImpBase & Compareable>
其中 BaseBean 是类,ImpBase 和Compareable都是接口
泛型的约束和局限性
1、不能实例化对象;(错误:new T();)
2、不能在静态方法静态域中引用泛型类型变量;(因为泛型的数据类型是在创建对象的时候才能知道,静态方法执行在前面)
3、泛型类不能使用 instanceof 比较类,而且使用getClass获取到的类是泛型的原始类,因此使用=比较泛型类对象.getClass() 的返回值为true。
泛型继承的规则
泛型类之间可以继承,但是参数的数据类型的继承关系跟泛型类无关。
如:
有一个泛型类 Person<T> ,有一个Father类、Son类 extend Father;
Person<Father> father = new Person<Father>();
Person<Son> son= new Person<Son>();
以上Person<Father> 与 Person<Son>是不存在继承关系的。
泛型通配符
通配符只用于泛型方法,不能用于泛型类;(泛型类用的是限定类型 <T extends GrandFather>)
限定上限: <? extends GrandFather> ;
限定上限时,setData方法不能设置 GrandFather 以及它子类的对象;可以安全的获取数据,(注:getData())
限定下限 :<? super Father>
可以安全的写入数据(注:setData()),不能获取数据(注:getData())
描述:
java中是进行泛型擦除的,伪泛型。
若有限定类型,则虚拟机默认使用 & 前的第一个类;若类中使用到&后面的类型的方法,则编译器会进行强制转型。
JDK1.5之前没有泛型的概念,后续加入之后为了兼容之前的版本,所以才采用泛型擦除,转成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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