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我与她谈天。
“原来你喜欢他这样的。”
“不过是那时身边只有他罢。”
“可现在不是啦……”
一半“他不过是用美色吸引了我。”她忸怩的抚了抚额发。
“确也是,”我笑道,“那家伙曾毫不遮掩的说自己长成那样不是为了招蜂引蝶,只为你能多看他几眼……”
“雄性,总该发展出某些优势的。”雌性,可能都嘴硬。
“若他没有这副皮相呢,是否还算是他?”
“有时,皮相算不得绝对优势。”对哦,那时,你该还不会分辨美丑吧。那么,如今的你,真就在乎那些吗?
“想他吗?”
“嗯,”她愣了愣,“我爱他~”眼底的那份清冷,在消散……
我轻抚她的额,“若想去找他了,便告诉我,”温柔的笑着,“我会倾尽一切,助你……”
“嗯,”她满眼迷茫,“不过,我即忘记了他,又如何寻他。”
“你不是,正在想起吗。”
才发现,原来她忘记的,恰恰是最在乎的。
之所以会爱,可能不是因为他是谁,而是因为,他陪着你,经历了,感受了。所以爱的烙印,往往不止存在于记忆中,你的一切感知,都可能牵引出相似的感觉。
若爱到一定程度,忘记多少次,最终都会想起的。
那时,我便是她,她便是我。不过不同的是,他是她的,她也只能是他的。而我,似乎只能属于她。不然也不会拼尽一切去赌那份我完全无法理解的,她的快乐了。
毕竟,她快乐了,我也会好受许多。我也爱着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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