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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猝不及防,他认为她是他此生想遇见的姑娘。可是就像沈从文说的,美丽的东西总是愁人的。越靠近她,越觉得她美好,越发有一种死亡将至的不安。她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姑娘,读了很多书,身体也不好,可是啊,还不安分,特闹腾。他想护她此生安好,她是他第一次主动喜欢上的姑娘。那么多次的恋爱,皆因感动而喜欢上,唯有她,让他心动了。她的单纯、善良、美好……都一步步侵入他的心房、他的肺腑、他的骨血里。
他答应她,会在她还在乌城的日子里,带她去玩,去吃好吃的。明明昨天才见了她,就抑制不住的想念她。于是约了她见面,她很傻,早早就开始等他了。他还在客户那里,匆匆出来,晚饭也没吃,他不想那个像笨蛋一样的姑娘等太久。可是啊,下班高峰期一直在堵车,姑娘等的有点久了。
他带她去了公园,给她讲了他以前的恋爱,以及他如何伤害的自己,还有在社会六年的点点滴滴,辛酸苦辣。她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很心疼他,很想给他一个拥抱,但是忍住了。是的,她怕自己愛上他,也怕這一個擁抱讓她愛上自己,她告訴自己不會再愛了,就不要去招惹別人,她告诉自己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不能留情。
他看著她走路總是蹦蹦跳跳,很擔心她。他总是不自觉的跟她说起自己的过去,是她的天真无邪,还是因为其它原因,他自己也不知道。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太喜欢她。
走到路比较宽敞的地方,她开始倒着走,连她自己也不曾意识到:倒着走只是为了看清他的脸庞,她自己还未发现,其实自己对他已经有了情意。
他带她去吃晚饭,她只是随口说了一下很想念自己大学的煲仔饭,他就带她去吃了。她一直在寻找一个人,一个在彼此身旁,就算不说话也十分美好的人。其实身旁的他就是了,只是她还未意思到。那么喜欢表达自己的她,在他身旁更多的时候是在听他说。
他送她回來,告訴她,他和別人不一樣,他討厭別人喜歡他,這樣他會很自责,擾亂了別人的生活。他也从不会主动喜欢别人,因為怕給不了喜歡的人幸福,也從不會告訴她喜歡她。那一刻的她,超級生氣,拿起他給她的書就打他,打的特別狠特別狠。她说,你不告诉她怎么知道她不会喜欢你。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自己给他幸福,才会更放心,别人给她你放心吗?她一边说一边打,把这些话重复了好多遍,最后她打得累了,终于不打了。
痛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他更担心她,看着她打自己费力的模样,就仿佛看着陶瓷娃娃一样,好怕她碎掉,满满的心疼。
那天,她给了他一个心形的篮子,里面装满了她亲手折的纸鹤,她说她带不走,就送给他,只希望他不要嫌弃。他哪里会嫌弃呢?傻姑娘,你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无比珍贵的存在。
姑娘打完,就下车了。他送她到楼下,他让她先走,她想让他先走。其实,他们内心想的都一样,看着对方的离去的那个人才是最孤独的人,他们都不想彼此受到伤害。昏黄的灯光映照着他们倆珍惜的脸庞,就笑了。纠结了好久,他们谁也不肯先走,他突然就抱了她。她愣住了,已经很久很久没人主动抱她了,久到她快忘了自己是谁,她傻掉了。他却心跳加速,时间在那一刻仿佛静止了一般,他们倆谁也没有说话。
他转身回头走了,姑娘看着他远走的背影,愣神在原地好久,直到他的信息发过来,他告诉她:我喜欢你。姑娘在那一刻,涟漪不轻,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回自己住的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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