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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速度漫谈

阅读速度漫谈

作者: dafxdafx | 来源:发表于2013-01-25 23:05 被阅读200次

    原文:http://select.yeeyan.org/view/345298/324379
    译者:happyjackie2010

    真正的读者是那些可以从读书中获得最多乐趣的人,阅读速度多样化是其一大特点,他们时而凝神沉思,时而一目十行,两者并用,绝无偏颇。那么,飞快浏览或细细咀嚼,不同的阅读方式会产生什么样的阅读效果呢?

    1989年,当印度一位名叫卡洛·佩特里尼的记者看到西班牙广场附近的快餐店时,火冒三丈,随后开启了一场广泛的“反快餐文化运动”,随后,很快席卷整个西方世界。这项运动的追随者们支持消费当地手工产品,如提倡食用家常鸡肉食品(这些鸡的养殖和宰杀过程必须是人性化的),抵制麦乐鸡。现在,除了慢饮食文化,我们还开展了其他方面的慢文化运动。我们倡议“慢园艺”、“慢时尚”、“慢家庭教育”、“慢旅游”、“慢艺术”、“慢钱运动”(慢钱运动提倡对加强对当地食品行业和有机农业的投资)以及“慢软件开发”(提倡优质精细的软件设计)。总体上讲,这是一场旨在抵制现代西方生活方式中以牺牲高质量和人情味为代价,而过分追求便利和高效生活方式的运动(其实,现代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以快销为主)。

    这样,“慢读运动”的展开也就不足为奇了。提倡者囊括各色人等,没有统一的领导者也没有统一的名字(很多著作也开始了一场慢读运动)。约翰·米德马在2009年曾出版过一本名为《慢读书》(Slow Reading)的书,从而打响了慢读运动正式开始的集结号。米德马说:“慢读强调读书的过程而不是迫于压力多读快读。”慢读运动主要关乎阅读的自由而非阅读速度,所谓读书的自由是指在阅读材料有要求的情况下,带着对某些问题的关注来读,而不是将书读完这么简单。在《数字时代阅读习惯》(Reading in a Digital Age)一文中,斯文·伯克茨警告说:“一些读者读书时心猿意马,轻则略读,重则草草扫一眼,用这种阅读方式读书,读者不能理解文章的真正意思。”我本人很支持这个观点。然而,据心理学家维克多·内尔讲,最严肃的读者,是那些可以从读书中获得最多乐趣的人,阅读速度多样化是其一大特点。所谓阅读速度多样化是指在读一篇文章时,时而凝神沉思,时而略读省读,两者并用,绝无偏颇。
    那么,飞快浏览或细细咀嚼,不同的阅读方式会产生什么样的阅读效果呢?读书结果因读书方式不同而各异,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阅读心理。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阅读的心理机制。当我们读一个句子的时候,眼睛好像横扫通行,只在页边距停顿一下。但实际上,眼跳变化莫测,一会这儿停停,一会那儿看看,有时候也会在某些地方重复停顿。研究阅读的心理学家们将眼光着落的地方,称之为“定位点”。每次眼睛定位,我们都能通览定位点左边的4个字母,右边则能看到15个字母。由于英语单词从左到右排版,看下去比回顾要容易,这样经过长时间的训练,视觉广度就变得不对称了。所谓视觉广度是指眼睛定位的过程中,我们所能看到的有效的文本范围。如果是从右向左的希伯来文,所能看到的字左多右少。

    因此,眼睛每定位一下,我们就能看到20个字母左右的信息量。但是我们并不能完全辨认出这20个字:最外面的只会产生朦胧的周边视觉效应。我们只知道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了,或者另一个单词有某种弧度,这些信息只能帮我们在下次定位的时候来辨认这个单词。通常来讲,如果想理解眼前的内容,必须在每8个字母定位一次。

    眼睛在文字提顿的时间是60毫秒,因此眼睛解读文本信息的速度很快。构成单词的字母以及字母串的整体形状都会影响阅读速度,因此奇怪的字体(fonts)和cApiTAlizAtiOn这样的字母组合方式都会减慢阅读速度。在完成这个定位之前,在清楚的知道读过fonts和capitalization这两个词并将这些词生成紧随其他单词进入到最深的记忆之前,我们已经开始计划下一个定位了。

    眼睛的每一次跳跃,即所谓的扫视,我们并不能理解任何一个字。假如某些调皮的实验者将正在阅读的文本很快地改变一下,比如将"sense"改成“sensibility”然后又把它改回来,我们很难发现这些改动。假定眼睛定位的平均时间为200到300毫秒,每次扫视的时间为20到30毫秒,10%的阅读时间里我们不知道所读内容为何。但是我们知道如何“掩盖”这些扫视时间,知道如何用这扫视之前和之后所感知的信息来填补这段简短的盲区。好似读到了一个连贯的句群,其实我们在自欺欺人,我们读到的不过是只言片语而已。某个速算表明,真正读懂每个单词,人类最快的速度也就是每分钟500个单词。这还是假定没有重复阅读的情况下的最好结果,事实上读者扫读的过程中15%的时间用在了信息复读上。另外,这一假定也没有将理解能力因素考虑进去。事实上,大部分人每分钟只能读到250个单词。

    那么速读者如何能达到一分钟500个单词的读速呢?有人曾做过一项实战研究,研究表明通过阅读速读的培训可以突破每分钟500个单词的上限。然而这些实验因各种原因,缺乏科学性。比如一个实验发现经过16个小时的速读训练,受试者阅读速读会提升很多。但是这项实验没有设置任何的对照组,因此受试者很可能在第二次实验中只是读了一些更为简单的材料(或者受试者对这些材料的话题熟知度更高)也就是说受试者只是简单的从第一个测试进入到第二个测试,只是在熟知整个实验过程而已,没有实质性的实验价值。或者实验设在了某个周五下午,研究员是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想着尽快把实验做完,好观看下午的球赛,受试者迫于恐惧不求质量,只能加快速度,达到预定的实验指数。还有几个实验虽然有所改观,但都采用了视速仪,这些仪器通过闪光灯将单词呈现给受试者,闪光灯的速度越来越快——瞧,他们真的读得很快啊!但是现实日常生活中并没有视速仪(我家也没有装视速仪,难过),这样读者不得不在新词出现之前眼睛快速跳跃,不得不回到凡人的读速上来。最后一点,也是最让人揪心的一点,一些实验从未要求受试者就所读文章回答任何问题,这也就不能判断速读者是否真正读懂了文章。

    早在10年之前,在研究眼睛阅读机理方面最为出色的也需要算心理学家凯斯·雷诺了,他曾详细描述了一项速读的研究课题,实验步骤严格,实验结果说明了很多问题。在这项实验中,心理学家马塞尔·贾思特、帕特里夏·卡朋特以及迈克尔·马森观测了速读者(每分钟大约会读到600-700个单词)和一般读者(每分钟能读到250个单词)的眼运差异。研究员得出结论说,速读者之所以能有这么快的阅读速读,是因为他们眼睛跳跃的次数较之一般读者要少:速读者不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读,而是截取文章的一部分,这读读那看看。当测试阅读效果的时候,速读者在一般的问题回答上表现相对出色,他们可以从自己固有的知识库和所读的零碎片段中回答这些问题。但是面对文章的细节题(他们略去的细节),这些人就彻底崩溃了。研究员其实有暗示一般读者只需要每分钟略读到600-700个单词就可,才有了上面的实验结果,听到这些,你还会为参加昂贵的周末速读班掏腰包吗。当略读者的眼动和阅读理解测试结果跟速读者做出对比时,你会发现比赛变得离奇起来。

    也许真的有人可以做到每分钟2500个单词的速读,只是著名的心理学家们还没有发现这些人而已。一些人能将自己揉吧揉吧挤到面包箱里,也有人对1944年2月6日的午餐内容记忆犹新。总会有人处在钟形曲线(正态分布)无线渐进的地方;实际上,我从未怀疑过约翰·肯尼迪,肯尼迪也许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速读者了。但略读时,我会跳过一些内容,我想诸位也是。当我们眼睛每看过一行或者两行文字的时候,所读内容的详细度和眼动不成比例。(难道这不是对读书情况的真实描述吗?当读到玛丽莲·罗宾逊的著作《家政》一半的时候,我和一位朋友开始了大声叫嚷“明喻”,即每次事物都有相似之处或者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我们确实略读了一些内容,但读的是有声读物)为什么没有记住福斯塔夫的姓氏?《追风筝的人》中,埃米尔成人后的故乡在美国的那个城市?可能是只是因为我们很善忘。但事实上我们从没有将这些东西读到心里。

    有些人可能会说,我们本身并不愚钝,并且还掌握了一些漂亮的技能,别人看不出我们在略读,而且我们还将视觉宽度向右扩展了,我们至少可以成为很体面的略读者吧。也有些人会觉得自己能够选择性地略读。如果读《瓦尔登湖》,只想看生存方面建议,我们能做到这一点儿吧?很抱歉,不能。通读文章找某些特定的文字还成,比如说将寻找“自力更生”的过程看成是一场文字寻宝游戏,只有当我们确切知道自己到底在找什么的时候,我们才能找到。只有读了,我们才会明白这部分内容到底讲了些什么,不能回避这一过程,只有当我们读懂这部分内容时,才能知道是否相关。但是由于略读本质上是摘读,我们很有可能略过了相关内容而读到了不相关部分。
    唯一能阻止盲目略读的方法就是在读之前,我们就已经知道了文章的相关信息,即在不知道文章内容的前提下,我们已经知晓想知道的内容在文章的哪一页,哪一行。段落首句一般是下面内容的提示,这样如果第一句是文章的总结句,我们就可以安心跳过段落的其他内容了,并且找到需要的内容。这种“首句”阅读方法对于浏览网页格外有用,网络上内容供应商或者营销人员看到合适的地方,就会把图标和点句放到那里,吸引读者的眼球。但是读大一新生的排版论文时不怎么适用,我亲身经历,事实确凿。

    如果讲师想略读文章,他们就能?文章可读性差,那么读者的速读就会降下来,蹩脚的措辞就像措辞本身一样很难达意。如果一段文章通篇遣词造句古怪老套,阅读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努力再造文本,使文本连贯,然后才能读下去。但是即使是最难的词汇和句法结构,出现的次数多了,也就容易理解了。举个例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去的次数多了,我们也就习惯了酒保浓重的爱尔兰口音了,读书也是一样。降低期待值,我们就能适应这些难读的文本了。当第一次读到“The boy handed the candy bar drew a picture”的时候,会感到很奇怪。但是当读到“The boy driven to school drew a picture“的时候,上面的那个句子就容易理解了。我们一般会这样假设:那个男孩儿将巧克力棒给了其他人。读到“driven”这个句子,我们就会猜到这句话省略了关系从句(即,“The boy who was driven“中丢失了who was”),进而就能正确解读“handed”这个词了。简言之,我们已经学会如何解析这个句子了。

    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学到,当然有些东西也容易忘掉。英语中有一些词无伤大雅,如corner,relish,delicious等,这些词一旦被破坏很难修复。这些词貌似都带有词素(即语言中意义的最小单位),事实相反。-er,re-和de-好像是这些词的词素(它们确实带有语义信息:即使从未见到regoogle这个词,你也可以猜出它的意思)。一些心理学家认为,学习阅读的初期,我们就已经开始将这些形态的字母形式作为单独的字符串来记忆,这些字符串可以和词根以及其他词素结合,形成单词。之后当遇到包含有这些形式的单词时,我们就试着将其解构成基本组成单位。这种解构方式适用于类似renner、redo和deconstruct等单词,但是对于诸如corner、relish和delicious等单词,我们必须以单词本身为单位来理解这些单词。

    减缓读书速度并不一定是坏事;读书速度与我们记忆的能力有关。心理学家丹尼尔·奥本海默及其同事最近开展的一项研究表明,阅读材料字体不易辨别,所用的时间较长,记忆效果反而较佳。早一些的研究发现内容越是不易辨认,人们的自我检视理解越强,更容易抓住对文章的理解:如我们记忆t_xts wh_re so_e of t_e _ett_rs a_e m_s_ing要比记忆没有缺少字母的正常文本更准确一些。文章的不可读性促使我们更加细心地思考这些单词的意思(后者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我们会自己创造一些词汇)这样我们对单词的记忆就更丰满,更深刻。但是,在没有带眼镜的情况下,发送短信之前,我们还是记得要将短信编辑的朗朗上口,再发送出去,否则人们会觉得麻烦而略过短信,也可能会给你找来些骂名。

    快读也有自身的优点。之一就是可以防止心猿意马,即使《白鲸》的忠实粉丝也在所难免。我从自身的阅读经验中得出,如果用20秒钟的时间思考“Bird在英语中是个真正的单词吗?”,那么速度也太慢了吧。这时候受试者可能已经在考虑如何安排周末,更甚者已经睡着了。之二就是不断定期快速重读,能帮助我们更快地永久记忆更多内容。想想:当我们记地址或者电话号码的时候,我们会重复默读,然后就能在纸上很流利的写下来。但是如果速度慢的话,我们就会忘记。说汉语普通话的人能将较长的电话号码记下来,是因为汉语中从1到9的数字是单音节,发音很快,不像英语中的three和seven。能同时将不同的信息在大脑中激活的能力使我们能将单独的词和短语联系起来变成有相关内容。读......得太......慢......文本.....就......没有......意义了。

    当然,界定读书方式,只凭阅读速度是不够的。想从语法上分析一个句子或者只是想欣赏这个句子,我们还是要放慢速度。没耐心善始善终或者急着想知道后面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们可以略读。对于心理学家来说,界定读书态度要比界定读书速度要复杂很多,但是我们对读书态度还是略知一二的。比如说,书的内容是否精彩决定读书态度,内容丰富了,我们更容易投入一些,反之亦然。但是在心理学家盖尔·马克昆帮助下,我完成的一项实验表明,当代词出现在篇幅较长,内容更加生动的文章中时,读者更容易推断出这个代词正确的指示对象(如“她”指“玛丽”)。如果文章太短,不足以吸引读者(实验中所用的短篇章只有三个句子长),里面出现的代词通常理解起来很容易。但是受试者却不能将其与指示对象对应起来:“她”不是“玛丽”本人,而是某人。)

    心理学家理查德·格里格、大卫·沃尔比立顿、戴维·拉普等人认为在理解未来发生的事情时,我们喜欢将自己的偏好加进去。我们将后续情节按照自己的偏好来指引我们对文章内容的期待值(如,我们认为炸弹没有爆炸,而被坏人带到舞会上去了)。因此,当读到炸弹爆炸或者那个坏人实际上没有将炸弹带到舞会上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失望和困惑,这可以从我们慢下来的阅读速度上看出来。真是这样的吗?我们可能没有那样想啊;跟我断言的一样啊,他现在成了一个男高音。即使过后片刻,当要求确认刚才书中发生的事情时,我们依然需要缓一缓神,才承认这些出乎意料的结果。
    读者读书过程中“思想出轨”次数越多,对故事的反应就越能反映出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观。读者“思想出轨”可以通过读者关于故事情节的想象程度以及周围物理环境的干扰程度来判断。比如说,当读完《安妮日记》,一个投入的读者将自己穿越到战时荷兰,这样他就更支持个人自由选择信仰的权利。一个能身临其境的读者,是一个思想摇摆不定的读者。

    电子书能像纸质书让我们思想穿越吗?那么网络书籍可以吗?我们觉得不能,这正是我们为何如此急切开展慢读运动的原因。大多数心理学家们认为在屏幕上和在纸上阅读整本书籍的方式是一样的——至少眼部压力,翻页次数,刷新次数是一样的。心理学家对此有充足的理由。我们日常一般通过电脑来阅读,这样在特定时刻,我们就有更多能力掌控所读内容。如果通过电脑,电纸书或者iPad跟读纸质书有不容的大脑过程,或者如果读者采用截然不同的阅读策略,那么一些被大家长时间信奉的心理假设就站不住脚了。

    但是正如尼古拉斯·卡尔在其书《浅薄:互联网如何变化了我们的大脑》(The Shallows: What the Internet Is Doing to Our Brains)中所讲,屏幕阅读的真正问题是屏幕越俎代庖,呈现给我们太多的东西。即使在最像纸质书籍的电子书设备——亚马逊的电子阅读器上,读者仍能迅速查到单词定义。仅是这种便利本身就加大了下列事件发生的次数:我读到句子一半,被打断的概率达到将近600%。在Kindle Fire电子阅览器上,读者也容易受到网络——即卡尔笔下的终极“干扰系统”的干扰。
    大部分心理学家讨论说,认知资源是一场零和博弈。如果读书不是无意识的行为,或者超出单词识别的水平,那么读书就不是一场零博弈,就肯定会受影响。刚开始读书,免不了要受干扰,而且持续的有深度的读书方式从来就不是一个被大家青睐的消遣项目。书面语言在地球上已经有5500年的历史了,大部分的书面读物是和尚老道、专家学者的专属领域,纽卡索女爵时而为之。另外,肤浅的语言处理过程并不止局限于读书当中。在一些早期的心理语言学研究中,这些研究在互联网成为一股文化力量之前就已经展开了,研究者只是叫住一些人然后问一些诸如“摩西的方舟上载有多少动物?”听者一门心思想答案,从未听出句子有何纰漏。最近,有研究表明如果缺少正确的读音或者韵律(所谓韵律是指歌唱般的节奏感,这些节奏感可以将问句跟陈述句区分开来,将proGRESS和PROGress的重音区分开来),我们理解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错误,比如将一个单词既做一个动词的宾语,又做另一个动词的主语,知道错误也懒得去纠正。我们之所以懒惰是因为我们觉得懒惰本身理由充分,就像吃饱喝足的雄狮,我们懒得有信心。

    然而,既然读者和听者更深刻的理解能力已历经了十几个世纪,那么在数字时代,理解能力也不会消失殆尽。我们和我们后代的大脑能照顾自己,也许喜欢更加高效地略读句法浓缩精华,也许相反。不管哪种方式,一二十年之内,不会有什么成效,但是我们的努力不会白费。我们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困扰要多于光污染,如果对这方面还有什么困扰的话,只需拔掉插头,问题就自行解决了。这种解决之道貌似不太可行,但是从个人水平来讲,却不失为一个可行方法。只要有遇到一点挫折,当代年轻人(即使是那些看起来只能阅读燕麦粥包装盒背面的说明书长度文章的年轻人)就不会在20或40或60年后成为甘愿被梭罗的思想所奴役。

    全天下的读书人生来平等——差不多都能平等吧。然而正是我们突然产生的情结和悲喜交加的感情变化,使我们在通读全文的时候,快慢有致。当读到羁绊之处,我们可以放慢步调(或者当读到描写汉堡风味的时候),当一切顺风顺水,在掌控之内我们又可以加速阅读。人类的大脑天生就是来做这些的。正如慢读运动所提醒的那样,我们有自由略读一个章节而精读另一个章节,可以大声朗读也可以喃喃自语,专读一些龌龊的文字而不用感到羞愧,我们可以满怀期待之情,并为最终结局感动落泪。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怎样才算最爱一本书呢?如果飞快的浏览,那么我们一定会忘掉书中的很多场景。如果读得太慢,我们就永远也不会享受到清风拂面的美好时刻。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多读几遍,用不同的速度多读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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