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闹钟响起,06:39, 昨晚特意调高了音量放在房间的另一边。一个机灵跳起来关掉闹钟,又迅速回到温暖的被窝,模模糊糊地记得今早有事儿要做,便痛苦地爬起床克服以前倒头又睡的惯性动作。嗓子哑哑的,应该是昨晚着凉了吧。看向窗外,还没有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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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号男神是Ernest Hemingway,一个不喜欢自己family name 的人。理由是他在Movale Feast 中的一段话,或者其实是他在书里表达的生活理念,工作态度还是他的生活方式呢?哈哈,男神就是有魅力的可爱啊😛😛 但其实Hemingway的书看得并不多,只有最著名的几本小说。不过基于自己现在对于虚构文学的态度,在可预见的将来应该也不会看了 lol...
" 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 for Paris is a movable feast. "
Hemingway把它写在开头,成了这本书最著名的一句话。但偏偏在这句话里没有读出什么特别,除了世人又多了一个喜爱巴黎的理由, “海明威也偏爱巴黎哦”。这种时候就会想起以前看关于Atheism的纪录片时, 主持人说“ Most Westerners believe in the belief that they believ in God." 。
对这种一大群人都有着共同爱好的东西从来就没有好感,就像是小白鞋和爆款服饰。都是外包装而已,有足够资金就可以做到,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也会和自己counter argue道,“对呀,既然这样你应该更加敢于尝试不同的风格,反正不重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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