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不少书籍,古今中外,多浅尝辄止。
有人会问,你看过的对你影响最大的一本书是什么?
我拼命回忆过往,惊奇的发现。
一遍就过,便被束之高阁,不论如何经典的书籍,都如过眼烟云。
而那些你反复阅读,或床头,或随身携带,并为你所用的书籍,慢慢地便融入了你血液。
提起书籍,忆起了一段段生命的高光时刻。
记得初中时,作文总被当成范文念,整整三年,如是。
除却那时候,虔诚地对待每一篇文章,连上厕所都在构思,投入至此以外。
而写作这个东西,唯有源头活水来,专注是必要的,可这活水从何而来呢?让小学写日记喜记流水账的我,会突然有这么大的转变。
我坚定地认为每一件成功的事情背后,必定藏着重大秘密。
往事在眼前一幕幕闪现,想起了六年级毕业的暑假,无聊至极,莫名对一本书叫做《金奖作文》的书怦然心动,天天在家翻来覆去阅读,每一个入睡前的夜晚,每一个早起的清晨,或读,或背诵,或模仿改编。
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沉浸在这本书中。
每一篇都是精品,值得反复品读。
以至于初中整整三年,基本都是和这本书做伴。
慢慢地把诸多经典语录,文章,都变成自己的。
固写文时,信手拈来。
现在看来,我似乎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重复。
重复阅读,重复写文。
有人说:重复是快速成长的一条捷径。任何事情,都抵不过日复一日的磨练。
大多数人只当是鸡汤,唯当用亲身经历验证过道理的真实性时,是道理还是真理,即可见分晓。
当然,偶遇这样一本让人怦然心动的书籍实属幸运。
可谁人生种没几件幸运的事呢?
有人遇到一个女生,开始逆袭,学霸变学渣。有人遇到一位好老师,从此爱上一门课,青云直上。再不济,遇到变故,一夜长大。
一个人,总会遇到那么几件影响你人生至深至远的事。
而笑到最后的人,属于抓住机会,坚持重复的人。
浮生一日:爱上一本书,迷上一个人第一本书陪我走了三年,而第二本影响至深的书,我走了六年之久,才来到它的面前。
她是一个人,我通过她的文字识得她。
她走过我来时的路,过着我想过的生活 。
第一次知晓她的公号那晚,疯了似的连晚饭都没吃翻看到半夜,惊为天遇。
自那以后,迷茫时,读她的文章,苦闷时,读她的文章,愉悦时,读她的文章,写文没灵感时,读她的文章,算算,读来少则五十遍,多则上百。
平日里,买她买过的器物,读她读过的书,苏东坡的,林清玄的等等。
看她看过的电影。
养她养成的好习惯。
不是盲目崇拜。
只是想向发着光的她靠近一点的。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的力量就是这么强大。
有人问,为何这么狂?
一事能狂便少年。
少年,便是如此。
想迷人,就先要学会醉。
为一个物痴醉,为一个物痴狂。
她可以是个作者,也可以是一件事,一本书,一个爱人。
只要你肯投入,重复,日复一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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