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三十多岁,长得一表人才,看上去有点瘦弱苍白,但有一种风骨。眼睛不小目光随和,梳着很精神的平头,脸型因为瘦显得棱角分明。他喜欢穿简单式样纯色的衣服,就比如身上的这件黑蓝色纯棉加莱卡的半袖,既舒服又凉快,穿了八、九年。
他的性格也是柔和低调的,一如他的衣着。平时喜欢看看手机,打打乒乓球,也喜欢看电视上的乒乓球比赛,比看足球长志气。还经常在单位里参加乒乓球比赛,动不动就拿回个奖什么的。
他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家庭是典型的农村家庭,他的童年是在山西一个小山村里。家庭不算富裕,但是他上了大学出来,还在村里当了一年村官,也让他的为人处世比较沉稳。后来考公务员来到了城市里买了房并把老母亲接了出来。
兄妹三人里父母也是比较疼爱他。他脾气不急不缓,有着和这个年龄不相称的稳重,这也和他在山村里当村官的经历密不可分。这段经历让他褪去了在大学里的那份高傲,而学到了一些人情世故。
来到城市里,他交了一些单位上的同事做朋友,但是他每年都会回村里那里有他的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他感觉那才是他的根,和他们在一起他才是真正的自己,这也让他不管在什么地方有感觉心里有个家。
他不爱麻将,但喜欢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吃饭侃大山。他的那种天性在喝了酒以后才能更好地释放出来,平时总是绷着那根神经,只有在喝酒以后感觉自己可以说些平时不能说的话。喝酒也得和合适的人喝才能喝出感觉。
父亲和母亲关系不是太好,父亲在他大学毕业那年去世了。他开始是恐惧结婚的,好在他的大学老师温暖和睦的家庭给了他一个幸福家庭的样板,也让他心里对幸福有着一种渴望。
他对爱情的初体验是在大学时喜欢上了一个同系的女同学,秀外慧中。他们相恋了大学四年,但是她不愿意跟他回到那个小山村,这一度让他心灰意冷。
这次恋爱失败让他很受刺激,那时年轻气盛的他意识到,自己深深爱着的人居然是如此看重物质,他发誓要争口气,不能让人看不起。他担当起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他要成为一种家人的骄傲。来到城里来也是为了让年迈的母亲来这里享几天清福。
妻子算是别人介绍认识的,家在广西,上大学出来定居在这个城市。
他记得第一次在电梯里看到她,个子不高,一袭白裙,短发头,眼神里带着一种孩子似的单真,还有一抹羞涩和果敢,便喜欢上了这位文静又聪慧还有股韧劲的女子。他经常看到她穿着素雅的连衣裙,在众多浓妆艳抹的现代女性中像一株睡莲;可以闻到经过她身边时散发出来的一股淡淡的茉莉花的味道。他和她不在一个单位,却在一个大楼内,这也让他可以经常看到她,便让一个同事介绍他们认识,可以说这次相亲是“蓄谋已久”。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决定敞开心扉,走进“围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婚后他有了一个儿子,儿子肤色白皙,吹弹欲破像个女孩子。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出差,不是很经常和孩子玩。后来调回来后,也是下班之后看手机,寻找一点放松。他跟孩子的关系还是限于老式的父子关系,经常跟儿子说一些道理,也很少笑。
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勇敢一点,有点男子气。在他看来,这个儿子性格有点文气,最让他头疼的是动不动就在那里掉眼泪,哪里像个男孩子!他希望儿子能出去上树掏鸟窝,满街乱跑才对嘛。儿子最让他满意的一点就是爱看书,经常拿着一本书坐在地上妈妈亲手缝的圆垫子上,看得废寝忘食,这有点像他当年的模样。要不是这种苦读书的精神,他也不会成为那个山村里出来的大学生。
自从结婚后妻子给他买了一件粉色半袖,他的脸色跟这粉色还十分搭。这在之前他是从来不会去穿的。
“把我打扮得这么帅不怕别人爱上我么?”他开玩笑说。
“我相信自己的男人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她看着他,用一种崇拜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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