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是在大二的时候,成为了王潇-潇洒姐的粉丝。那时候,她还不是《时尚Cosmo》的主编(去年已辞职),她还不是趁早科技的创始人。她那时候还在运营她的目后佐道公关公司,顺便在淘宝上卖她的效率手册,那时候,她管这个牌子叫“趁早”。
大二的那天晚上,我在《伊周》的尾页看到了对王潇-潇洒姐的采访于是开始各种百度她,后来我成了趁早的一员,参加了2015的趁早北京大party,来到香港后又很快地在香港结识了香港趁早读书会的会长Amy姐姐。
写这篇文章,是想讨论潇洒姐提出的一个话题——“如何按照自己的意愿过一生”。她把自己的一些文章集结成书并以此作为了书名。我记得我最开始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极大震撼。应该说,那一刻我才觉得我们是同类。因为在很久之前,我就已经在思考这个问题了。
我怎么来设计自己的意愿?
我的意愿是什么?
它们是否在我人生的不同阶段产生改变?
我又需要怎样来对这些意愿进行量化?
我想讲述一些自己神奇的经历。虽然这些经历并不足以阐述我思考的问题,但至少在此刻,我回过头去看,有一些意愿已经和现实产生了实质的联结。这种联结在让我觉得惊喜同时,也让我明白它们是怎么在过去连点成线的。
① “你不要去了,我们学校从2002年至今都未有一个得奖的人”
我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会选择写作的,以至于“写作”这件事一直到现在都是我的标签。在我十岁那年,第一次人生觉醒,感慨自己没有特长于是就拿起一只笔每天抄一篇《小学生优质作文精选》,抄着抄着我成了我们班写作文写得较好的一两个。因为有着时常被语文老师表扬的虚荣心,我就更爱写作文了同时为了能让自己装逼装得更厉害,我那时候给自己定了每年读书100本的计划。
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压根没有想到未来会怎样。我只是想“啊,这篇命题作文如果这么那么写得话,老师会不会表扬我并当众读出来”。后来这种心态一直持续到高中,经那时的班主任推荐我当上了学校文学社的社长,出了几本杂志,在高三的时候拿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那次的新概念作文大赛,其实已经没有当初韩寒、郭敬明参加的时候那么火了。当我跟我高三时候的班主任说去参赛的时候,我记忆犹新她对我说“你不要去了,我们学校除了2002年的那一个学生至今都没有得奖”。
我没有听她的话,在截止的最后一天寄过去了我的两篇文章。在试卷多到做不完的情况下当机立断奔赴上海参加决赛,我并没有收到复赛通知,我只是看到QQ群里已经有小伙伴说这件事之后我才发现的。决赛的前天晚上,下完自习打电话过去问,第二天连假都没请就飞去上海了。两天之后我捧着一等奖和厦大、北师大两个自招名额回来,第一次这么笃定着自己的决心与力量。从那之后,我决定在没有尝试过之前,我只信我自己。
因为我永远都记得2011年11月24号,我辗转反侧很久凌晨一点钟从卧室走到书房,把自己其实早已写好的文章打印出来的那个晚上。那是我在高中唯一的机会,我很庆幸我的意志最终没有被那位班主任所剥夺。
贪婪如我,得奖之后的我压根就不太想去厦门或者北京。我高一时候的愿望是去香港浸会大学读书(就是我现在的学校了),那时候很喜欢一个作家叫七堇年,我知道她到浸会读了国际新闻。因为这个愿望对于那时还在山东小城市的我实在渺茫,高三的时候我把目标选在了复旦。我喜欢上海这个城市,就如同我喜欢张爱玲这么多年一样,它是精致而不失大气的,它是作还作得让人不讨厌的城市。或许因为我知道,只有在上海才有我想要追求的东西和想要施展的平台。
②“嘿,要不要一起看这本杂志啊”
2012年我的高考,其实可以用惨败来形容。到手的三个自招名额都飞了,别提985,211了,一本大学都是问题。很奇怪的是,我那时并不伤心。我既没有别人高考惨败之后寻死觅活的造作,也没有对自己愧疚,唯一愧疚的可能就是辜负了家人对我的期许。直到四年之后,我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
因为我太执迷于目标,而淡忘了过程的重要。你若想做一件事,与其更多的想象结果和目的,实际上是会分散真正执行上的注意力的。从没有哪件事,是不需要靠复杂和琐碎的执行的。换句话说,如果你想要那个结果,不要靠想结果的美妙,而是需要经历过程的挣扎和繁琐,有时候这种挣扎与繁琐很容易将人打碎以至于放弃。
我报志愿的时候执念地选择了上海,选了一个我压根不知道要学什么以及学完之后要干什么的专业——“公共关系学”。但是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很早就知道“公关主任”是什么职位以及他们是干什么的了。
我从高一暑假开始,看了三年的时尚杂志。因为高一暑假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和我住同屋的女生有一天拿了一大摞时尚杂志过来,问我“嘿,你要不要一起看啊”。我没有拒绝她,尽管我根本不知道那些欧美女星谁是谁,我也不知道那些涉及到的品牌都是什么,我就这么硬着头皮看下去,那一次我好像发现我真得偏爱这种blingbling的东西,我喜欢艺术喜欢时尚,我喜欢这种对于美、对于艺术的引领,这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与成就。
在一个上海二本并以工科见长的大学里学公关是一种什么体验呢?我直白一点说就是如果你不走出去到大公司里实习,很有可能你什么都不会。老师们的职业经验并不是很多,学院里对于英语的要求也是泛泛的。当我毕业的时候,我们班还有很多人都没有过六级,这对于很多大牌的公关公司而言可能无法接受。
我大二就考完六级马不停蹄地去实习了,因为我真得等不及去见识职场世界,我真得不愿意在学校学生会里学习你争我夺。这些之于我,都不算是高级的东西,我那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是高级,但是我很确定待在学校里就是不高级。
很顺利地是,我的第一次实习就进去了爱德曼。这个被誉为全球排名第一的独立公关公司给了我最初的公关实践经验,在那里我做过德克士,做过微热山丘,做过立邦。我认识了一群特别优秀的小伙伴,我“真枪实弹”地经历过crisis management,我也体验了职场中的“尔虞我诈”。我想,那应该算是我二十岁的时候一次特别的体验吧。
再后来,我就开始做奢侈品公关了。终于,我和那些曾经在时尚杂志里看见过的品牌重逢了。如果你看一本时尚杂志看了五年,你甚至连负责哪个版块的编辑都知道是谁,有一天你作为品牌公关去联系这本杂志的编辑邀请她们参加活动并见到真人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感觉?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兜兜转转了一圈回到了自己想停留的位置上。十年前我练习写作,绝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是靠文案吃饭;六年前我看时尚杂志,绝不知道自己未来学得是公关专业然后做了奢侈品公关。
我开始相信王家卫说得:“每一种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我不相信幸运,我只相信因果。
③ “我觉得你应该去纽约,伦敦,香港这种城市”
我高中的时候和一个女生同位。有一天晚自习我跟她讨论了一些事,我已经忘了我们讨论的内容是什么了,但是我记得对话结束的时候,她对我说:“你不用只把目光放在上海,我觉得你应该去纽约,伦敦,香港这种城市,至少去体验和感受一下”。多年之后,当我身在浸会报完去伦敦的study tour的时候再回想起她对我说得这些话时,我觉得这一路应该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走过来了。
从我拿到浸会的传媒给我的offer的那天,其实我是有点懵的状态。我那时做奢侈品公关做得乐不思蜀,好像突然间我就要再去上学了,突然间我就要读研究生了。来了之后,发现自己的英语烂如渣,发现第一堂课的老师就是前Visa的大中华区公关及市场总监,发现同学们都竞争力十足。
我明白,或许这对于我而言才是一种获得。纠结如我,交完留位费之后有一段时间我是后悔的,那时不知为何很想重申MFA,我觉得自己当初申请学校的时候被本科专业所局限了。这种后悔一直到来了香港之后都在持续,然而就在昨天我收到了系里的邮件,她说MFA的课程可以开放三个名额给我这个专业的学生。
我一直都觉得,这是一件神奇的事情。无论我是否合适,至少我都有一个机会能够接触它了。
香港对于我而言,应该是一种体验。我要用一年的时间来验证自己的能力和局限,我坦然面对自己的弱点和缺失,我也应该要鼓足勇气继续向前。打开门,走出去见更多的人,接触更多的跟大陆不同的玩法,学习粤语结交本土的朋友。做自己擅长并感兴趣的事。
所有的成就感,都应该是钱和快乐达成一致之后的满足。
不怨过去,不畏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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