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二周的时候穿了粉色的卫衣,办公室一个同事说桂燕原来这么黑啊,上周还没发现呢。
我很自然的说是啊,我是挺黑的,而且皮肤黑的人穿粉色也会显的更黑。
可是,我喜欢粉色啊。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坚定的。或者更准确的说,就是买这件粉色卫衣的时候,我就是清晰又坚定的。
我一直喜欢粉色的衣服,可是因为知道粉色显黑而基本上不穿。今年就突然有一种感觉:如果因为怕显黑就不穿粉色,那我这辈子都没有机会穿粉色了。因为这样一个理由而一辈子放弃一个喜欢,多亏了自己啊。
其实这些道理,别人也好自己也好,也都给自己讲过,都没什么用,我听了也没办法坦然穿粉色。
但是一样的话,自己心里升起来之后,就不一样了,就感觉能扎住根了,稳稳的知道是什么了。
于是就出去找粉色的衣服,就很清晰的穿粉色,对着镜子看着自己穿粉色就是显的更黑,可是就是好开心好喜欢,粉粉嫩的颜色本身就是宝宝的娇娇的感觉,看着也有很宠溺的感觉,心里很满足,暖暖的软软的,是宠爱自己的甜美味道。
同事们对这娇嫩的粉色还有这种oversize的款式点评了什么,我就完全不会在意了。
就是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粉粉的颜色,松松垮垮的舒适慵懒的款式。也清晰的看着自己很喜欢把手缩进衣服里,感受自己被大大的衣服全包起来,被拥抱了一样的感觉。
那种坚挺自己的喜悦与力量,那种宠爱自己的温暖与柔软,就那么茁壮的萌发、生长。
这样穿了一周,周五的时候突然又出来另外一个感觉:我的字体不好看,可是其实我的字也可以好看。
我一直知道自己字体丑,每次写字的时候,也能感觉到自己的那份自我放弃:反正也写不好,就随便甩胳膊扬腿的划拉划拉就行了。
从来没有想过可能有一天把字写好看。那种反正我这辈子就是个写不好字的人的信念根深蒂固的长成了生命的一部分,不仔细辨认都剥离不出来它不是我的一部分。
所以,当这个字体不美,字也可以好看的感觉出来的时候,我很感动。
我看到了自己跟自己的和解:我很黑不好看和我可以好看的活着和解了。我字体不美和我可以写字好看和解了。
我因为拥抱了那个不完美的自己而美丽了。
真的好高兴,是能扎住了不摇晃的那种喜悦,是允许自己不完美也配活着的感动。更喜悦的是,这份稳定,这份允许,是自己给予自己的,还有什么能比这份给予更让人心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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