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于我的感受有如:大雪天在寒冷面前,细节里的精致一点也潇洒不起来,就裹得严严实实就得,别耍花活就老老实实生活就行.
喜欢or 不喜欢
非常非常喜欢故乡哈,先把我的喜爱撂出来.
但如若把那份彻底的生活性的闹哄哄放在身旁,就会失去飘飘然的思念以及思维的灵巧性.
对于故乡,去年突然好多人辣么喜欢,机票ga地涨到一万多,突然我就不那么喜欢.
如若别人真不喜欢,那我定然要特喜欢.
so,故乡,故乡你别怕
我的喜欢一直都在,并非泡沫,绝非花火.
为啥要回故乡?
很长一段时间把安全感放在家,放在故乡这一特定范畴内,及至更透彻地理解其内源于自身,才深刻于相对而言这一限定性条件.
有时必须要跳出原有的生活,哪怕只做出跳进跳出的动作,找一处宁静之处获得有力的思考,因为在原有时间结构里,不平衡.
不大平衡的脑袋里有一团柔软的混沌,想回到故乡的风里,把柔软捻起,把混沌撇清.
获得月朗风清之时,不搭建理解的围墙,特立独行般纯粹的只喜欢故乡,故乡看我爱的如此滚烫,喃喃细语:
嘴里滚落的是石头,少说.
多做,默默催生力量.
ok,照做.
于是顺着那扇清亮,还未翻滚于夏日午后热浪里的窗 ,追溯至记忆里故乡书桌前那享有独特静谧的窗.
Don't open,Ok, Won't open 它回响.
是想家了吗?
没想家,面对心里提问,say了个no后,忽的…
情绪上了头,吃起红烧肉.
软糯喷香中,搜罗点质朴.
不吃啥好的,不买啥good.
不应付人情,不讨好心情.
故乡闻言oh yes,咱家应有尽有.
红烧肉如果有种人际可以接受的话,绝对是故乡那俗不可耐却温柔.
如果想要个合适的活法,就那么的平淡无奇的春夏秋冬的故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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