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四章
经院哲学家的谬论,
有关认罪和赎罪。
认罪在福音里,意思是人从自己的内心,向神认罪,可以是私下的,也可以是公开的,譬如领圣餐前。
但天主教里,设立一位神职人员,专门聆听信徒的认罪,他们自称手里有天国的钥匙,如果不向他们公开认罪,完全认罪,就不能得救。
首先,人的罪是认不完的,有些隐而未现的罪自己也不知道,又如何去认呢?
再者,得救与否,是主耶稣基督的功劳,和那个神职人员没有关系。
他们这样要求人认罪,是残忍的,加重信徒的负担。并且他们要求信徒认罪后,要悔改,不再去犯相同的罪,并且一定要有流泪 ,哭嚎,禁食,奉献,施舍等在外行为,才能代表他的罪被赎了。
直到有一天,认罪的信徒和神职人员发生了淫乱,这种规矩才被终止。
神让主耶稣基督作为赎罪祭是一次献上,完全献上,是白白的恩典,不需要你的钱财眼泪或者其他。神让我们的罪扔进大海里,让我们的罪成为过去,如东离西那么远。
有人说,大卫奸淫后生的孩子死了,是神对他的惩罚。
这样说是错的。
是管教,不是惩罚。
是祝福,不是咒诅。
是造就,不是抛弃。
是儿子,不是奴隶。
神用管教,造就我们,使我们归回正路,他安慰我们,使我们有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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