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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作者: 米谷粒 | 来源:发表于2018-05-01 22:50 被阅读0次

    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To Kill a Mockingbird)

    作者:哈珀李(美) 翻译:高红梅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完稿日期:1960年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To Kill a Mockingbird)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1961年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是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

          《杀死一只知更鸟》所讲述的事情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名叫梅科姆的小镇上,故事叙述的是主人公斯库特芬奇从六岁到九岁这四年中,他的父亲阿蒂克斯,哥哥杰姆和黑人厨师卡波妮一家,来姨母家度暑假的迪儿以及梅科姆镇上的居民们所发生的大小事情。

            故事以第一人称的方式,从一个六岁的斯库特·芬奇的孩子的角度娓娓道来,故事的前半部分主要围绕着三个孩子在暑假中玩扮演游戏来展开,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创意和题材都被来回演绎的没有趣味了,于是开始被他们的隐居邻居阿瑟·拉德利所深深吸引,这个邻居从不露面,整日待在家中,令人生畏。镇上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比如他只有夜里才出来,靠近他的家非常的危险等等,孩子们则利用谣言编造了各种故事,推测背后隐藏的玄机,并设计一个计划引他出门。在之后的两个暑假中,三个孩子发现,有人在拉德利家外的树上常给他们留小礼物。在这个过程中斯库特开始上学了,学校正在进行新的教学改革,不允许她父亲教他认字读书(当时的美国正在进行的教改),以及很多穷人家的孩子每年都在读一年级的情形,并依据发生的事情一一介绍了镇上居民的特点和经历,和附近居民的几个孩子的家庭背景,为后半部分的故事高潮奠定了基础。

    故事的后半部分,主要围绕着阿蒂克斯被法院指定为一位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汤姆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马耶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科姆镇人表示反对阿蒂克斯为一个黑人辩护,但阿蒂克斯扔同意为汤姆辩护,他认为作为一个如果他不为汤姆辩护,他就不配再管教孩子,杰姆和斯库特为此遭到其他同学的嘲笑,斯库特甚至被挑衅到要为她父亲的荣誉而打架,而父亲告诉他别这么做。再这个过程中,阿蒂克斯顶住了各种的压力,尽职尽责的完成一个辩护律师的任务,并使得一些人由此转变态度,开始理性思考汤姆的案件;虽然最后尤厄尔一家的证词漏洞百出并丢尽了颜面,声称要报复芬奇一家,法庭仍然判处了汤姆有罪,关进了监狱,等待最后的判决。而此时汤姆却崩溃了,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枪杀了。尤厄尔要报复阿蒂克斯,在万圣节之夜偷袭杰姆和斯库特,杰姆的胳膊严重骨折,幸亏在隐身生活的拉德利的帮助下,斯库特完好无损。

    在叙述的过程中,介绍了芬奇家族的历史,阿蒂克斯的良好教育下的博学和多才,以及他的果敢、理性和正直的本色,同时也表现出坚持要让斯库特穿裙子的姑姑的保守和死板。阿蒂克斯对孩子的教育是开放的、理性的、平等的,孩子们对他充满着崇拜和尊重。梅科姆镇上的居民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特点和怪癖,包括怪人拉德利在内,都有他的善良和勇敢的本性。阿蒂克斯从来都让孩子们学习他人之长,理解他人之难,虽然他为汤姆辩护有着各种的非议,但是镇上的居民依然爱戴他,尊重他。

    小说最打动我的是简单准确的语言,描述了日常平淡的琐碎的事情,但是非常有趣非常的温暖,我被芬奇一家吸引,被梅科姆镇的居民吸引,被小说中的每一个人所吸引,因为他们都是那么的真实,有血有肉。虽然作者没有明确的表达要歌颂和评判的内容,但是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黑奴制度的不平等;可以清楚的看到虽贵为白人,但懒惰无赖的尤厄尔一家也同样遭人唾弃;可以清楚的看到芬奇一家的正直、勇敢、平等和坚毅。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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