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总应该做点什么,否则,会一直觉得自己好像没有活过一样,因为没有留下任何值得记忆的事情,没有 让人觉得想起就感动,或 感恩,或 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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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意义,是我一直会思考的一个人生主题。也不知道是怎么得来的这样一个思维,就是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活着才有意思,那样才算活过。否则,一生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完成,似乎活得无忧无虑,十分幸福,却总缺点什么。
活着,也不需要非得轰轰烈烈。活得无忧无虑的,没有什么大灾大难,是世间难得的活法,像一种离世而居的幸福。但,受苦受难的总是大多数。我认为,人要经历过苦难,同时受到他人的恩惠,才会更加珍惜活着的时光,才会更懂得感恩,与人为善,这样的人,才足够坚韧,值得信赖。
就如同,一个没有痛哭过的人,会懂得大声笑出来的快感吗?
一个没有饿过肚子的人,会懂得食物的甘甜吗?
生活的苦难教给我的,任何口头和书面的言语都无法传达。
所以,除了读万卷书,的确,还需要,行万里路,如此,人的感情才全面。
光快乐是不够的,愤怒,嫉妒,兴奋,不甘,轻蔑,悲伤,感激,都是一个人活过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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